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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凡尼看着她。“因为白垩地是白色的?”她启发道,努力不让对方觉得她问的问题有点愚蠢。

“不,我是说为什么叫它马。它看上去并不像马。那只是……流动的线条……”

……仿佛是移动着的流动的线条,蒂凡尼想。

人们说,很久以前,一群族人从牧场上凿出了它,那个部落建造石头圆阵,把死者埋在大土坟里。他们在绿色山谷的尽头凿出了马的形状,比一匹真马大十倍。如果你不用心去看,你就无法看到正确的形状。古人是了解马的,他们养马,每天都能看到它们。他们并不因为是古人就不知道马的形状,他们并不愚蠢。

有一回,蒂凡尼问过爸爸这事儿,当时他们一起去贩羊市场时正好途经这里。她爸爸把他还是孩子时阿奇奶奶告诉他的话告诉了她。他一字一句地重复着奶奶说过的话,现在蒂凡尼也在这么做。

“那不是一匹马看上去的样子,”蒂凡尼说,“那是一匹马本来的样子。”

“哦。”蒂克小姐说,可是因为她是个教师,还是个女巫,多半她没法不让自己加上一句【4】:“有趣的是,事实上没有纯白的马,它们是灰白色的。”

“是的,我知道。”蒂凡尼说,“这一匹是白色的。”她平静地添了一句。

蒂克小姐安静了一会,不过她似乎在想着什么其他的事儿。

“我想你因为离开白垩地而感到有点不安,是吗?”她问,马车哐啷哐啷地向前行驶着。

“没有。”蒂凡尼回答。

“你可以感到不安。”蒂克小姐说。

“谢谢你,但是我真的没有。” 

“要是你想哭一下,你不必假装有粒沙子掉进了你的眼睛里,或者别的什么……”

“我很好,真的,”蒂凡尼说,“不骗你。”

“你瞧,要是你抑制这种情感,到后来它会造成可怕的伤害。”

“我没有抑制,蒂克小姐。”

事实上,蒂凡尼对自己没有哭也感到有一点儿奇怪,不过她不打算告诉蒂克小姐这些。她觉得她心里有一块地方泪水就要冲出来了,但是它们还没有填满胸壑。那也许是因为她把这些情感和疑虑打了包,留在那山上的大肚子火炉里了。

“要是你这会儿觉得情绪低落,你可以打开他送的礼物……”蒂克小姐努力着。

“和我谈谈勒韦尔小姐吧。”蒂凡尼快速地说。关于那位将要和她生活在一起的女士,她知道的只有名字和地址。不过地址听上去颇让人期待:“高高悬垂村,失踪人小巷中的那棵死橡树近旁树林中的小屋。如遇外出把信件留在门边的旧靴子里。勒韦尔小姐。”

“勒韦尔小姐,是的,”蒂克小姐被击败了,“嗯,她并不是很老,不过她说她很高兴能有第三双手在身边帮忙。”

你说的每个字都逃不过蒂凡尼的耳朵,就算你是蒂克小姐。

“那么那儿已经有其他人了?”她问。

“嗯……不,不完全是这样。”

“那么她有四条胳膊?”蒂凡尼问。蒂克小姐像是在尽量回避这个话题。

蒂克小姐叹了一口气。和一个每时每刻注意力集中的人说话真不容易,真让人觉得讨厌。

“最好等到你自己见到她。”她说,“我说的话只会带给你错觉。我肯定你能和她相处得好的,她待人很好。闲暇时她是个女巫研究员。她养蜜蜂还有山羊,它们产的羊奶,我相信是非常好的全脂羊奶。”

“女巫研究员是干什么的?”蒂凡尼问。

“噢,这是一项古老的职业。通过学习那些古老的咒语是怎样创造出来的,她可以发明新的咒语。你知道那些‘蝙蝠的耳朵和青蛙的脚指头’之类的咒语吧?它们从来不起作用。但是勒韦尔小姐认为,这只是因为我们不知道究竟是哪种青蛙、哪根脚指头……”

“对不起,可我不会给任何一个剁杀无辜的青蛙和蝙蝠的人干活。”蒂凡尼坚决地说。

“哦,不,她从来不杀它们!”蒂克小姐连忙说,“她只用那些自然死亡的动物,或者是被车子辗死的,或者是自杀的——青蛙有时也会感到抑郁。”

马车沿着白色灰尘飞扬的道路摇摆着向前行驶,直到消失在视线之外。

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云雀歌唱着,飞得那么高只闻其音不见其形。空中充满着草籽。高高的白垩地上,羊群咩咩叫着。

接着有什么东西出现在了道路上。它像一小团旋风慢慢地移动着,只有扬起的灰尘看见了它。它经过时,发出一阵蝇群般的嗡嗡声。

然后,它和马车一样也消失在山下……

过了一会儿,一个低低的声音在草丛中说:“啊,天啊!它在跟踪她,没错!”

另一个声音说:“那个老巫婆准能发现它吧?”

“什么?那个教书的巫婆?她不是正统的巫婆!”

“那些花下面就是那顶尖顶帽,大扬。”第二个声音不服气地说,“我见过的。她只要按一下小弹簧,尖顶就出现了!”

“哦,是的,哈密什,我敢说她又能写又能读,但是她不知道书上没有写的事情。她在的时候我不会现身的。她就是把一个人的事情写下来的那种人!走吧,我们去找凯尔达!”

白垩地上的噼啪菲戈人有种种理由敬畏文字,其中最大的一条是:写下来的字会留在那,板上钉钉了。一个人可以说出他的思想,而一些小讨人嫌会把它们写下来,谁知道他要怎么处置这些话?他还不如把人的影子钉在墙上呢!

但是如今他们有了一个新的凯尔达,新凯尔达带来了新思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这能让一个部落避免固守陈规。新凯尔达珍妮来自长湖部落,是那高山里的部落——他们是把事情写下来的。

她不明白她的丈夫为什么不愿意把事情写下来。而罗伯发现珍妮确实不愧为一个凯尔达。

汗水从他的额头上淌了下来。他曾经一个人和一只狼对打过,他宁愿再那样干一次,也不愿意干现在他正在做的事情。

他已经掌握了写字的头两条规则,他能理解它们的意思。

1. 偷一些纸。

2. 偷一支笔。

不幸的是,要做的事情远不止这些。

这会儿,他两手在身前紧握着铅笔头,身子后倾着,而他的两个弟弟,推着他往一张钉在墙上的纸前走去(那是一张从农场里偷来的买羊铃的旧账单)。部落里的其他人都在墙边的地道里看着,吓呆了。

“也许我可以找到更简单的方法。”他挣扎着说,脚后跟在古墓坚硬的地面上磨出一道鞋辙,“也许我可以只写一个逗号、一个句号……”

“你是首领,罗伯,所以你第一个写字是最合适的。”珍妮说,“我不能有一个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的丈夫。我给你看过那些字母了,是不是?”

“是,夫人。这讨厌的、一圈圈的、弯弯的东西!”罗伯吼叫道,“我不信任那个Q,有东西在那个字母里面。有刺在那个字母里面!”

“你只要拿着笔,我会告诉你画什么线。”珍妮交叉着双臂说。

“是,但是写字真是个大麻烦。”罗伯说,“写一个字下来,能让一个男人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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