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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克小姐叹息了一声。“当我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我很想见到小精怪。” 她说,“我把一小碟一小碟的牛奶都拿了出来,当然,后来我才知道这样做也没用。”

“是的,你应该用烈酒才对。” 蒂凡尼说。

她瞥了一眼树篱,只是一秒钟的瞬间,她相信自己看见一头红发闪过。她笑了,微微有点儿紧张。

曾经,也就那么几天的时间吧,蒂凡尼是唯一一个可能成为菲戈女王的人类。大家都知道,她要被噼啪菲戈人称作凯尔达,而不是女王。如果你想和噼啪菲戈人打架的话,那你当面叫他们精灵就行了。另一方面,噼啪菲戈人总是兴致勃勃地在找人打架。要是没有人和他们打,他们就自己对打,要是只有一个噼啪菲戈人,那他就踢自己的鼻子当作练习。

他们曾经居住在精灵国,但是后来因为酗酒被驱逐了出来,因为只要你曾经做过他们的凯尔达,他们将永远不会忘记你……

所以他们一直就在蒂凡尼身旁。

总有一个噼啪菲戈人待在农场上的什么地方,或者在白垩地的上空嗡嗡地盘旋。他们守护着她,帮助她保护她,无论她是否要他们帮忙。蒂凡尼对此尽可能保持着温和的态度。她把日记本藏到抽屉的后面,用纸团堵住厕所里的裂缝,对卧室地板上的那些豁口也想尽了办法。毕竟,他们只是小个子。她知道他们为了不打扰她,都在尽力想办法不让她看见,然而她总能发现他们。

他们满足她的愿望——不是童话里总让事情变糟糕的三个魔法愿望——只是一些日常的、普通的愿望。噼啪菲戈人意志坚定,无所畏惧,速度极快,但是他们的理解力可不太好,他们无法理解口是心非这样的事儿。有一天,在牛奶房里,蒂凡尼说了一句:“我希望能有把快一点的刀来切这些奶酪。”在她这句话几乎还没有说完之前,她妈妈那把最锋利的刀就已经插在她身旁的桌子上,微微地颤动着。

说说“我希望天能转晴”这种愿望是没事儿的,因为噼啪菲戈人并不能施真正的魔法。她尽量留神不要说出让这些个头小小的、意志坚定的、无所畏惧的、速度极快的人可能实现的愿望,要知道这些家伙乐意的话,还会狠狠地踢谁一顿。

许愿是需要三思而后行的。她永远不会大声地说:“我希望我能嫁给一个英俊的王子。”她知道,要是她这样说了,可能她打开门时就会发现门口站着一位吃惊的王子,牧师紧跟在一旁,噼啪菲戈人开心地咧嘴笑着,已经做好随时担当伴郎的准备。所以,你无疑得留心你要说的话。

不过有时候他们也能帮上一些忙。于是她把那些家里不再需要的,而小个子们可能用得着的东西全留给了他们,比如说别针、小汤匙、汤碗——噼啪菲戈人可以用它来好好洗一个澡。她怕他们万一搞不清楚这意思,还特地留下了一些肥皂。他们不偷大肥皂。

小精怪们住在高山上的古墓里。她最后一次上那儿,是去参加他们部族的头领罗伯·无名氏和来自长湖的珍妮的婚礼。珍妮将成为新的凯尔达,在往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将生活在古墓里,就像蜂后一样,繁衍许多后代。

其他部族的菲戈人都出席了婚礼。如果说有什么比宴会更让菲戈人喜欢的话,那就是盛大的宴会,而比盛大的宴会更好的,那就是有人请他们喝酒的盛大的宴会。蒂凡尼比自己身边最高的人还要高出十倍,老实说,这让她感到有些不自在。然而她受到了很好的款待,罗伯·无名氏为她作了很长的演讲,称她为“我们杰出的大块头年轻小巫婆”,讲着讲着一头栽进了布丁里。当珍妮背着罗伯跳过地上一把小小的扫帚柄时,她也和人们一起发出了热烈的欢呼声。依照传统,新娘和新郎应该一起跳过扫帚柄,不过,也是依照传统,没有一个爱脸面的菲戈人会在结婚当天不喝醉的。

她得到过警告,最好在这个时候离开,因为接下来新娘部落和新郎部落之间传统的打斗要一直持续到星期五。

蒂凡尼向珍妮鞠了一躬,因为女巫都是这么告别的,顺便还能仔细打量她。她很小,笑得很甜、很漂亮,眼睛里闪着光,下巴高傲地扬着。噼啪菲戈人的女孩非常少,她们从小就知道自己有一天将当上凯尔达。蒂凡尼有一种明确的感觉,罗伯婚后的生活将会比他想象中的棘手。

离开他们,她感到有些难过,但是不会非常难过。他们有时是很好,可一会儿,他们又把你弄得心烦。不管怎么说,她已经十一岁了,她觉得过了一定的年龄,你就不该再偷偷溜进地下的洞里和小个子们说话了。

而且,有那么一瞬间,珍妮看她的眼光带着明显的敌意。蒂凡尼不须费力就读懂了这种眼光的意思。她曾经是他们的凯尔达,即使那只是非常短的一段时间。她曾经和罗伯订过婚,即使那只是一种权宜之计。珍妮知道这一切。那眼光在说:他是我的。这地方是我的。我不要你在这儿!离开这儿!

蒂凡尼和蒂克小姐沿着小路走着,四下里一片寂静。噼啪菲戈人在附近的时候,平日里灌木丛中沙沙作响的树叶都不出声了。

小村到了,她们坐在草地上等货运马车。那马车比步行快不了多少,得走上五个小时才能到双衫镇,到了那儿——至少蒂凡尼的父母以为——她们将坐上大马车,一路经过重重山峦,驶向远方。

蒂凡尼听见草地上踏响的马蹄声时,其实已经看到了那匹马顺着马路过来了。她立刻转过头,她的心似乎提到了嗓子眼,可刹那间又沉了下去。

那是男爵的儿子罗兰,骑着一匹漂亮的黑马。马还没站稳,他就跳了下来,不好意思地站在那儿。

“啊,我看见那儿有一块很不错、很有意思的……大石头。”蒂克小姐甜腻腻地说,“我正想过去看一看,可以吗?”

蒂凡尼真想为这句话掐她一下。

蒂克小姐急匆匆地走开了。罗兰说:“呃,这么说,你是要走了。”

“是的。”蒂凡尼回答。

罗兰看上去紧张得快要爆炸了。

“我给你带了这个。”他说,“我是请一个……呃,叶尔普镇的人做的。”他取出一个用软纸包着的小包。

蒂凡尼接过小包,小心地放进了口袋。

“谢谢你。”她说着微微地行了一个屈膝礼。严格地说,这只是在你遇见一个绅士的时候才会这样做的,这可让罗兰红了脸,结巴了。

“等一会儿……再打……打开它。”他说,“我希望你会喜欢。”

“谢谢。”蒂凡尼甜甜地说。

“马车来了。呃……你不想错过吧。”

“谢谢。”蒂凡尼又行了一个屈膝礼,因为她看见了那样做起到的效果。这是有点儿残忍,可有时你不得不这么做。

其实,想错过马车都不太容易。要是快点跑,你很容易就能超过它。马车跑得太慢,而且随叫随停。

车上没有座位。货运马车每隔一天就到各个村子里来取包裹,有时候还捎带接送人。你只能在水果箱和布匹中间找一个舒服一点儿的地方坐下来。

马车在高低不平的道路上颠簸着,蒂凡尼坐在后面,穿着旧靴子的双脚悬在车子边上,前后摇摆着。

蒂克小姐坐在她边上,膝上的黑裙子很快就蒙上了白垩地的灰尘。

蒂凡尼看到,罗兰一直等到马车几乎看不见了,才骑上了马。

蒂凡尼了解蒂克小姐。这一会儿,她已经急不可耐地要问问题了,因为女巫讨厌有不知道的事情。果然不出所料,等到离村子远了,蒂克小姐挪了好几次身子,清了好几下喉咙,终于开口了:

“你不打开看看吗?”

“打开什么?”蒂凡尼问,但并没有看她。

“他送你的礼物。”蒂克小姐说。

“我以为你在看一块有趣的石头呢,蒂克小姐。”蒂凡尼责怪道。

“哦,那石头是有点儿有趣。”蒂克小姐毫不尴尬地说,“那么……你打开吗?”

“等以后吧。”蒂凡尼说。她现在不想讨论罗兰,根本不想。

她并不是真的不喜欢他。她在精灵女王的领地里找到了他,把他救了出来,虽然他那时大部分时间里都昏迷着。当噼啪菲戈人神经紧张的时候又突然遇到了人类,他们的确会把人类变成这样。当然啦,村子里的每个人都相信是罗兰救了她,没有人有心说谎,只是一个带着一只平底锅的九岁女孩是不可能救出一个佩着长剑的十三岁男孩的。

蒂凡尼并不介意。这使得人们不再问那些她不想或者不知道怎么回答的问题。然而他开始……徘徊在她附近。她常常会在路上“偶然”遇到他;他还总是和她出现在相同的乡村活动上。他老是彬彬有礼的,可她受不了他那副样儿,好像一只被人踢了一脚的垂毛狗似的。

有一点得承认,他不像从前那么爱挖苦人了。可话说回来了,那时是有好些事情可以被挖苦一番的。

她不知为何想到了“马”,直到她发现自己的眼睛正看着眼前的风景,头脑却回望着过去……

“我以前从没见过这样的……”蒂克小姐说。

而蒂凡尼像见到老朋友一样望着眼前的景色。这边的山间,白垩地兀然地在平原上升起,一条溪谷往山下延伸着,勾勒出蜿蜒的曲线。牧场沿着长长的河流铺展着,光秃秃的白垩地显现出一只动物的形状。

“这就是白马。”蒂凡尼说。

“为什么叫它白马?”蒂克小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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