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秦始皇嬴政(5)46(1 / 2)

行同伦:端正风俗建立起统一的伦理道德和行为道德规范。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秦始皇来到泰山下。这里原是齐国故地,号称“礼仪之邦”。秦始皇就令人在泰山所刻的石上记下男女之间界限分明,以礼相待,女治内,男治外,各尽其责,从而给后代树立起了好的榜样,并予以表彰。

大移民:大规模移民也是秦始皇维护国家统一、政治安定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政举措,首称皇帝

秦始皇嬴政之前的各国诸侯都被称为“君”或“王”。战国后期,秦国与齐国曾一度称为“帝”,不过“帝”这一称号在当时并不同行。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以为这些称号都不足显示自己的尊崇,于是下令大臣议称号。经过一番议论,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人认为,秦王政“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功绩“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他们援引传统的尊称,说“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建议秦王政采用“泰皇”头衔。然而,秦始皇对此并不满意。他只采用一个“皇”字,因有“三皇五帝”而在其下加一“帝”字,创造出“皇帝”称号。从此以后,“皇帝”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了使皇帝的地位神圣化,秦始皇又采取了一系列“尊君”的措施:

首先取消了谥法。谥法起初于周初,是在君王死后,依其生平事迹,给予带有评价性质的称号。但秦始皇认为,像这样“子议父,臣议君”,太不像话,更没意义。他宣布废除谥法,不准后代臣子评价自己。

第二天子自称为“朕”。“朕”字的意义与“我”相同,以前一般人也可以使用,但秦始皇限定只有皇帝才可以自称为“朕”。皇帝的命令叫作“制”或“诏”(命曰制,令曰诏,盖二者效令不同也)。

第三,文字中不准提及皇帝的名字,要避讳。文件上逢“皇帝”“始皇帝”等字句时,都要另起一行顶格书写。

最后,只限皇帝使用的、以玉质雕刻的大印才能称为“玺”。

传国玉玺又称“传国玺”,是皇帝的印玺。其方圆四寸,上钮交五龙,正面刻有“授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天授、正统合法”之信物。

传国玉玺是由秦朝丞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用和氏璧雕刻而成,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的信物。秦朝之后,不少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代表着正统,奉若奇珍。

中央集权

秦始皇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和政权机构。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是百官之首,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手,掌监察百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则是分掌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京畿警卫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掌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马的太仆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与诸卿议论政务,皇帝作最后裁决。

地方机构

秦始皇灭六国后,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掌监察事宜。秦始皇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一郡。

分封制度:就是将疆域土地划分土地给为诸侯的社会制度,这些诸侯各成一国,在封地内拥有绝对的力量和权威。诸王侯在其封国内享有着世袭统治权,当然也要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也有着维护朝廷安全的责任。弊端就是如果朝廷衰败压不住诸王侯的时候就会被反噬。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