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平凡喜乐13(1 / 2)

隔天一大早,老徐就醒了。

他毕竟是上了岁数,每天晚上睡够了六七个小时就睡不着了,再加上腰间盘突出带来的腰疼也让他十分难熬。

换作是往常,他现在已经起来了,不过今天算是个意外。

他怀里正蜷缩着他的外孙女,这个半大的小丫头像是一只小猫一样,团成一团,双脚都举过了头顶,也不知道晚上是怎么睡的。

老徐觉得好笑,随手帮她顺了顺,不想这小丫头还像是赶蚊子一样,不耐烦的推开了他的手。

这小丫头身上热呼呼的,带着一种小孩儿特有的热乎劲儿。

老徐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窗外夜幕渐散,不过应该还没到六点钟,天还蒙蒙亮。

微朦的光影中,这小丫头睡得酣甜,全然没有昨天被她妈丢在沙发上哭得稀里哗啦的气势。

老徐仔细的回想了一下,突然想起来这丫头的名字应该是叫徐妍妍,感觉很陌生,但是念起来又很顺嘴。

他抬手摸了摸这小外孙女的脸颊,惹得她又是一阵迷迷糊糊的不耐烦。

老徐本想喊她一句,话到嘴边又感觉莫名的别扭。

别说这个隔代亲的外孙女了,他在家里连儿子和女儿也很少招呼,一般有什么事都是直接说事,很少叫儿子或者是他的名字。

这种感觉说起来是有点别扭,老徐感觉自己就像是几十年来,一直没有适应自己这个当父亲的身份一样。

他总是时常想起来以前在农村的日子,又或者是去城里跟着几个混的熟的朋友一起去录像厅里面看录像,浑然没有一种当父亲的觉悟,但是不知不觉之间,这日子就这么过来了。

老徐偶尔在屋里见到儿子突然走出来的时候会被莫名的吓一跳,他看着那小子,总感觉有些陌生又像是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脑海中的思绪辗转,过了不知道多久,外面的天都已经大亮了。

老徐估摸了一下时间,感觉这样躺下去也不是个事儿,便拍了拍怀里的小丫头,招呼道。

“起来,别睡了。”

“……”小丫头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下意识的还不太想起来。

老徐可没惯着她,顺手把她提溜起来。

虽然想把她直接抱起来,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这丫头还小,现在正是长身体的年纪还是让她再睡会儿,于是就帮她把被子盖了盖,自己起床走了出去。

他先是去卫生间就着冷水洗了一把脸,简单的清醒了一下,之后就去厨房准备早饭。

这是他多年以来的习惯,以前年轻的时候他也不喜欢吃早饭。

一来是因为家里面的条件不好,那个时候还是在农村,哪有现在这么讲究。

再者也是因为他比较懒,毕竟谁没有个年轻的时候,不过后来结婚之后就偷不得懒了,尤其是有了儿女之后。

他本来又是个厨子,以前有老伴儿在的时候,就是她做早饭。

更多的时候,还是老徐自己做早饭,一来比较顺手,再者也是心疼自家媳妇儿。

那个时候儿女都要上学,必须六七点钟就起来做早饭,一做就是十几年。

如今女儿嫁出去了,儿子也正年轻,还不乐意每天早起吃早饭,老徐却还是保持着这么多年的习惯。

每天早上一定要起来把早饭做好,别人不吃,他自己总是要吃一些的。

在饮食方面,各地有各地的习惯和偏好,单就早饭来说,渝州乡下的习惯一般是稀饭配咸菜,再不然就是昨晚上的剩菜剩饭热一下就吃。

至于所谓的豆浆油条、包子馒头、煎饼果子,这种精致的早饭和一般的老百姓其实不搭边,单就老徐自己的生活经历来看,他就没见过什么寻常老百姓一年三百六十天,天天都能吃得起豆浆包子的。

现在的包子一个就是一两块钱,再加上豆浆,一顿早饭少说就得吃个十块钱,一年单单就早饭就能吃三四千。

这家庭条件对于老徐而言,明显过于超标。

老徐自己平时就喜欢煮稀饭吃,再不然就加两个水煮蛋,算是改善一下伙食。

老徐昨晚把剩饭都做了蛋炒饭,里屋的那小丫头也是个小饭桶,捧着碗就是一顿霍霍竟然还吃了个精光。

现在没了剩饭,老徐只能自己重新煮一锅稀饭。

这稀饭说来简单,其实讲究也不少,首先浓稠度要合适,如果是拿勺子一舀直接成了一坨,那肯定就是水放少了,再者汤色要清,要有米香。

老徐喜欢在煮稀饭的稍微加上几滴油,先把米淘洗下锅,再小火稍微翻炒一下爆出米香,再加入冷水慢慢的熬煮。

按照现在的说法,煮饭是不需要淘米,因为米饭的营养很容易流失,现在的大米加工业很发达,可以直接不淘米就下锅煮。

不过老徐平时煮饭还是习惯淘洗一下,这都是他自己的老习惯了。

以前在农村的时候,米都是自家种地晒出来的稻谷打出来的,那个时候村里面的打米机不是很好,偶尔会有没打干净的稻壳或者是什么小石子之类的东西。

所以煮饭之前必须先淘一下米。

老徐现在煮稀饭也淘米,是因为如果不淘米,米汤会太浓,煮着煮着就成一坨了。如果把米淘干净,最后冲出来的都是清水,那煮出来的稀饭也会清透很多。

老徐轻车熟路的把加上冷水,把燃气灶打开,之后又转头从墙角的瓦罐里面夹了几根泡菜。

有一把豇豆,两三瓣大蒜,还有两个泡椒。

这一缸泡菜泡得也很不错,盐水透亮,一点儿也不浑浊,泡菜也没长霉斑,每一块都已经泡透了。

老徐把这些泡菜简单的冲洗了一下,洗净上面残留的盐水,再把豇豆切成小段,几瓣大蒜也切了两瓣,只有那两个泡椒没切。

别人都是做厨子的火气大,脾气爆,但是老徐做厨子几十年了,做起这些事来一点也不觉得烦躁,做起事来依旧是这样有条不紊,不急不缓。

简单的把泡菜装盘之后,他又拿着汤勺把锅里的稀饭搅了搅,免得糊锅。

热气升腾之间,这锅里的米饭随着水逐渐烧开,不断的翻腾起来,粒粒分明,看起来很好看。

老徐简单的看了一眼,留意了一下火候,转头从一旁的冰箱里面翻找出一些萝卜白菜之类的食材。

家里的冰箱虽然不大,但是里面的菜却塞得满满当当,这倒不是老徐家里的条件有多好,也不是他喜欢屯这些菜,纯粹是他有用处。

他平时除了办流水席之外,就是去城南摆地摊卖盒饭,所以家里总是会备很多食材。

没办法,他这种五六十年代的农村人,本身也不会什么技术又没有学历,只能做这种简单的小买卖。

去建筑工地只能做搬砖拉走灰的小工,老徐本来也不会泥瓦匠的手艺,再加上体力消耗也跟不上,单纯的搬砖小工工资也不算多。

早几年他也尝试着去过沿海的工厂,不过他连26个字母都认不全,一些装零件打螺丝的工作也做得不顺手,所以就只能回来摆地摊卖盒饭。

虽然乍一听有些惨淡,但是卖盒饭的生意其实也还不错,一来算是老本行,再者一个月也能赚个四五千块钱。

老徐本来想过租个门面,做小饭馆生意,但是考虑到以后还要给儿子买房娶媳妇,暂时就耽搁了。

一来二去,现在卖个盒饭快餐倒也顺手。

唯一的问题就是家里的冰箱不算大,现在的冰箱本来也不贵,他曾经被商场门口的店员推销过一个双开门的风冷冰箱,不结霜,保质期还长,听说一个苹果放进去能放一个月不变质。

只可惜家里这房子面积太小,厨房太窄,放不下这种双开门的冰箱。

燃气灶上的锅里,煮沸的稀饭咕噜咕噜的发出响声,升腾的水汽在墙面上氤氲着一层水雾。

老徐自顾自的从冰箱里拿出要处理的食材,大部分都是一些红萝卜、圆白菜之类的便宜菜,他本来卖盒饭快餐也就是主打一个实惠,自然不会选什么高级的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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