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豫州风云5(1 / 2)

十月十五日,豫州豫章郡守府继续制定官员改制方案,并且制定范文,袁军召集几十名写字比较好,力求清晰表达、简单明了,写出以白话行文。

说实话,袁军对华夏有些文字公文对表达清晰度,含糊不清,一语双关,卖弄文字,弄虚作假,断章取义,有些人和事,动不动就伟大,歌颂,非常无耻,非常深痛恶绝。对比一下后世“XJP”李仙龙的讲话水平,对比就能清晰表达出华夏的文化很糟糕,李仙龙认为只能是大国,经济大国,而不是强国,可能有人会说,国外也有作假,也不否认,一般不评价这种人,难道说别人有的不好的东西,我们也一样要有,难道别人说屎好吃你也要跟着吃。

秦朝统一全国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分为36郡,郡下设县。郡守和县令都直接由中央政府任免,其职位不得世袭。这样,便建立起了一种干壮枝弱的中央集权制度,地方不再有力量对抗中央,有利于全国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汉代沿用并完善了秦朝的郡县制,在开疆年拓土过程中不断设立新的郡县。至东汉顺帝,已有105郡,两千多个县。汉代一县面积大约方百里,一郡则下辖20县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郡县制并非一定是仅仅有郡、县两级地方政权,而是强调其中央集权的性质。实际上,历代的郡县制往往都并非仅有郡县两级地方政府。比如汉代时便在郡之上设立了州,全国总共分13个州,州长官称刺史,后改为州牧;隋朝地方政府设为州、县两级;唐朝则为道、州、县三级;宋代为路、州、县三级;元代则设立行省制度;明清基本继承元代行省制度,并稍作改变之后形成了省、府、县三级行政制。这些结构形式虽然并不是严格的郡、县两级制,但考虑其中央集权的性质,仍可说是郡县制。

州县制是郡县制的流变,本质上与郡县制差别不大。魏晋之后,进入南北朝乱世,北方政权更迭频繁,百姓四处流亡。新政权建立或新的人口流入,便要重新划分行政区域,分割原来的郡县。于是,郡不断变小,州不断增多。南朝也模仿北方划郡为州。至隋文帝时,撤郡建州,实行州县制。后来唐、宋基本沿用。

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是行省制度。是13世纪以来中国的主要行政模式,起源于元朝,明清两朝得到发展,最终影响了现代中国的行政体制。内容是除河北、山东、山西由中书省直接管理外,元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行省是由中央委派官员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的派出机构。

袁敝和袁军豫州郡守们,选择州郡县,也就是后世的行省制

行省制的特点

行省具有双重性,既是朝廷的派出机构,又是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这有利于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系,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融合。

行省制度既使权力集中于中央,又给地方留出了部分权力,达到中央与地方势力的平衡。

行省的领导体制是一署多员与长官节制相结合。这就有利于官员的相互制约,也即可以说是实行集体领导与民主集中相结合的领导方式。

行省权力大而不专,较成功地解决了地方势力坐大的积习。

行省制的影响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