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隔世而来118(2 / 2)

她叹了一口气,含着雾气一般的眼眸像是被冻住的墨,无端显出几分冷:“你为什么要回来呢?”

一直待在国外不好吗?

有时候,梦或许是前世的残影。

可怎样会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呢?

或许是当你发现自己的触觉失效,原本要限制的视角无限延伸,所注视的世界变得光怪陆离时,那就是一场梦。

林深处满是腐叶,细小的流萤在被惊动时,从藏身处飞出,在月光下乱舞。

黄泥地里满是死人,只一青衣道人立在月光里,借一支竹箫割下又一颗脑袋。

林诗音被树荫遮盖着,像是一道游魂,在月光下没有一丝影子。

似乎是察觉到某些东西,青衣道人望向那片被火光染红的天,扯了下嘴角,露出一个分不清喜怒笑。

不知过了多久,一抹衔着朱红的灰影从京城飞来江南,卷着冷风落到树梢,将才几朵玉兰踩下枝头,落进风里。

林诗音只觉得眼前一黑,他闭了一下眼镜,再睁开却到了另一个地方。

他于是知道,这里是梦,是那个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的梦。

那抹灰影是一只信鸽,它踩落了玉兰花后,又飞进了一座长廊。

那长廊里有个身着华服的青年,他莫约十七岁左右左右,容貌十分俊美,腰间挂着一柄刀,虽披着一件大氅御寒,脸色却没有半点血色,瞧着像是个玉做的人。

林诗音看着这个青年,莫名觉得难过。

他试图与青年搭话,然后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也不能靠近,只能当个旁观者立在远处。

青年朝玉兰枝头上的鸽子伸出手去,将这千里迢迢赶来的信使召到指尖。

林诗音站在远处,望着这青年,眼一眨便落了泪。

青年从细小竹筒里抽出一张窄信,字如蚊蝇,却可分辨,只是透出的意思却不太妙。

他皱了一下眉,将鸽子往上一抛,望着这位远道而来的信使踏上归途,直至化为一个黑点。

“你要回去了?”

拿着一串糖葫芦的道人从屋顶上翻下来,他含糊的问了一句,青色的衣袖翻了一下,隐约能看见几只黑蝶围着。

青年瞥了一眼过来,点了下头:“殷宴,诗音那边就有劳你看着了。”

二人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林诗音忍不住走了过去,却忽然听见他的名字。

然而他刚动一下,那道人便猛地看了过来:“谁在哪!”

林诗音从梦里惊醒时,窗外的天空已经发白,他茫然的攥着空调被,阴柔俊秀的脸上满是眼泪。

睡前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如今铃声大作,悠扬的钢琴声在卧室里回荡着,在静谧的夜里显得十分吵闹。

林诗音皱了下眉,刚准备拿起手机,就看见这通电话因为无人接听而自动挂断。

他愣了一下,一边拿起手机,一边扯了几张抽纸擦眼泪。

可能是哭太久的原因,林诗音的眼睛有些红肿。

王怜花因为电话打不通,杀上门时,正好撞上林诗音在装冰水。

“学姐怎么突然来了?”

林诗音眯着眼,神色有些茫然。

他的长相本就阴柔,面上又带着些许忧郁,如今红着眼瞧着倒真是楚楚可怜。

王怜花没说话,只是伸手碰了碰林诗音的眼睛。

这个举动已经超出了朋友的界限,甚至有几分暧昧。

但无论是林诗音还是王怜花,两个人的表情都十分淡然,像是都没觉得这个举动有什么不妥。

等拧了冰水毛巾给林诗音的眼睛盖上后,王怜花这才解释起她的来意。

“我联系上殷宴了,他一个月后会回江城,到时候我带你去找他。”

“另外还有一件事,我觉得你也有必要知道一下。”

王怜花的语气变得郑重起来:“京城白家的独子白飞跑来江城了,他下飞机的时候身边还跟着一个人,据说是李寻欢。”

林诗音忽然说不出话来,他注意到王怜花担忧的目光,想试着给她露出一个笑容,告诉她别担心。

可不知道为什么,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李寻欢这个名字啊,曾经伴随林诗音整个青春。

毫不夸张的讲,如果不是因为中途出了点事,他们两个人现在可能已经领证了。

王怜花将林诗音的反应看在眼底,她于是从冰水里头捞起毛巾,扭干净水分后,重新盖在了林诗音的眼睛上。

作为一个律师,使用非法手段了解他人过去是犯法的。

但作为一个助教,登录校园墙从热门帖子里看见心仪对象的情感经历是合法的。

吃瓜嘛,谁不喜欢?

王怜花第一次知道李寻欢这个名字,是在A大校园墙上。

她作为一个乐子人,当然喜欢当个猹,游走在各大瓜田里快活。

吃到林诗音的瓜纯属偶然。

一个名字叫《点击就看狗血三角恋》的热门帖子,谁能不口嫌体正直的点进去看看呢?

反正爱看热闹的王怜花不能。

花了一个小时把这个瓜的前因后果吃明白,王怜花陷入了沉默。

这么说吧,她不太理解,但她大为震撼。

这世上怎会有如此好人,仅仅因为一次次救命之恩,就能送房送车送未婚夫?

那个李寻欢是什么绝世大好人啊!

房和车也就算了,毕竟是死物,但未婚夫不是啊!

而且那个龙啸云算是“女小三”吧?

虽然说男未婚女未嫁,但林诗音和李寻欢两个人是订过婚的,也一直是男女朋友关系。

那龙啸云能靠嘴皮子说服李寻欢给她买房买车,把男朋友也让出来,除了一句“厚颜无耻”,王怜花是没话讲了。

不过有这样厉害的嘴皮子功夫,王怜花觉得龙啸云要是去干传销绝对是一等一的好手。

只是看热闹归看热闹,王怜花对林诗音这个朋友倒是挺上心的,那段时间没少找借口去天文系看他,生怕出什么事。

但王怜花毕竟是手机导航都救不了的路痴,法律系的大楼和天文系的大楼虽然相距不远,可到底有点绕。

于是发展到最后,每次都是林诗音下课看见消息后,不辞辛苦的找过来,然后把迷路的王怜花送回家。

而这样的事发生多了,林诗音总是要担心王怜花迷路去了哪,倒是没空想一些有的没的了。

王怜花家的指纹锁会录有林诗音的指纹就是因为他总是送她回家。

并且随着二人认识的时间增长,最后不管是王怜花家还是林诗音家的指纹锁都录入了对方的指纹。

他们就像两株逐渐靠拢的植物,在不知不觉中,将根系长在了一块,一同沐浴阳光,一同见证风雨到来。

而这种结果,很难说没有王怜花有意为之的成分。

冰敷过眼睛后,林诗音上了二楼洗漱,王怜花则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她并不是坐以待毙的性格,甚至在两个人的相处模式里,占据主动权的一直是王怜花,而不是林诗音。

温水煮青蛙无疑是对林诗音来说最好的方法,他那样温柔的性格也不喜欢过于猛烈的追求方式。

迄今为止,王怜花的策略都很成功。

如果不是李寻欢突然回国,或许再过不久,温水就成了沸水。

王怜花抬头看向二楼的方向。

她垂了下眼睑,没有任何表情的脸像是一朵只存在于画卷中的花,透露出不太真实的美丽。

王怜花忽然皱了下眉:“牧笛声……”

她从这突然响起的牧笛声里品出几分怪异,总觉得这空灵悠扬的乐声在传递着某种东西。

王怜花猛地转过头,一盏长明灯在墙脚的博古架上散发着微弱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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