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 17 章17(1 / 2)

陶远并没有把项博的话放在心上,但项博的话让他莫名的产生了一种恐慌。

要晚了。

来不及了。

他得谢谢项博,不然他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搞清楚自己现在的状态。

他想起来了越过横杆时,那一瞬的江文熙;想起来了给流浪猫喂吃食的江文熙。

也是从这一天开始,他决定敬爱江文熙。

因为尊敬使爱显得端凝,不同儿戏。

也更趋于大人的模样。

他要学着像个大人,开始爱他。

从少年起,很多很多年,很多很多。

命运产生动荡之时,我们往往无法得知它的开始是何时,可是风云错遇,万事皆休之时,再回头,就十分清晰。

是这一天,还很欢快,还很懵懂,还很平常的这一天。

把我们的一天一旬一月一年十年一辈子都改变。

就像起飞的飞机,展开凌厉的翅膀,冲上云霄的那一瞬间。

刨析之时,还能站在时间点上标圈划重点。

归拢起来,却是人生长河中的劫,触目惊心的墨团。

因为谁的一辈子,都只有这一次。

运动会结束后不久,江文熙发现一个秘密。

陶远这愣头青早恋了。

准确的说,他暗恋上了一个人。

因他上课时写了一封情书,那开头十分清晰。

给我最喜欢的你。

陶远的情书是这样写的:

第一次见到你时,是高二刚分班的时候,在牧欢的生日会上。我觉得你长得像个小雪人冰淇淋,眼圆溜溜的,脖子后面有一条直直的沟。我当时没找到什么机会和你搭话,就看了你的沟很久很久,神奇地觉得有点好看。啧,不过你成绩很好,和我不一样。但看在你帮我补习的份上,暂且放过你。后来我和你做了同桌,想看看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让这么多女生都喜欢你。不过我和你做了这么久的同桌,觉得你这家伙很不错,毕竟不会有谁在400米还陪我跑一段了。

这段时间,我经常邀请你去我家。你对我想必也多少会有了解,不过幸好,你不嫌弃我的不修边幅。我妈说,假设一个人的一辈子有七十年,而每个人这辈子会遇到六十个陌生人,那么我们每年只是遇到一个,他来了记忆会自动封存到大脑里的图书馆。认识了七十年的是爸爸妈妈,五十年的是发小,四十年的大概是一生挚友,三十余年的是爱人。之后的人庞杂而不可分类,统称为过路人。你过路时他也只是路过,匆匆地,谁也不必多看一眼。

可是我粗粗计算,17岁时我认识的你,又该归入哪类?五十年的发小你出席,四十年的挚友有你难得至极,而三十余年的那个人,但愿是我劫后余生庆幸的那个你。

我爸说,以后让我找个当医生的好姑娘,我跟他说,你曾告诉我,想做个医生。

你和我在闲聊时,曾告诉过我想当医生。你希望告诉很多的人,有你在,不必死。

是不是?

现在的你,早就是个合格的医生。因有你在,我看到了生命和世界的诸多美好。从前小点的时候,或许你不信,可是我真的想过。妈妈生下我只是为了让我看蓝天白云,可蓝天白云也不过如此。

我想我的胆子特别大,死了也并不可怕。

我想过死啊,熙哥。

但是,和你在一起后,我很怕死。

第一次写情书,写得不好,你可别见笑。

不过你笑了也好,我想让你笑很多很多次,笑五十三年。

盼复。

陶远写完后,折进特意买的淡金色信封里,揣了许多日,却又不好意思递出去。找白磊,不知道这货知道后会怎样满嘴跑火车。最后只能找了一个班上白白净净,不大起眼的男生,叫他帮忙送出去。

男生名叫盛玑。

当天,盛玑把信揣在书包里,准备第二天就给江文熙。但可惜,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不速之客。

早春的天,祁杨随意靠在一棵树上,看着盛玑,微微眯了眼,冲他扬头:“喂,小孩儿。”

盛玑盯着他,一时间忘了说话,他只在书里听说过这么好看的人,站在余晖下,仿佛让他的眼前都眩晕了起来。他听着祁炀半真半假的话,竟鬼迷心窍地把信封从书包里拿出来,交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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