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春日里的久别重逢1(1 / 2)

冬天的金陵,江水本应寒寂,但今日渡头上却挤满了人。

一溜的枣红马鼻孔里喷着一团团白色雾气,驮着清油车停在道边,官兵每隔几步站一人,将看热闹的百姓隔离在撒了干燥沙土的马车道之外。三年前仪国公阮正业因母亲去世,带了家眷回乡丁忧,如今三年守制之期已过,阮大人官复原职,今日便是又带了妻儿回到杭城来了。

阮家家风严谨,既是回乡守孝,阮大人就轻车简从,只带了正房夫人江氏和三个儿子。阮家留守在杭城大宅里的仆从们众多,如今好不容易来接主人,有些脸面的就都出来了,在渡头黑压压站了一片。

松云站在队伍的最前面一排的边上,远远看着那艘阮家的大船破开傍晚的寒雾,渐渐清晰起来。

“二公子!是二公子!”忽然,他像是认出了船头站着的一个人,兴奋地呼叫了两声,拽着身后的梅雪蹦跶了几下。

“在哪呢在哪呢?”梅雪也激动地探头探脑,虽然机灵,但眼神没有他好使,半天也没看见,急切地一个劲往前凑。

竹霜比他们两人都大几岁,从后面一只手一个,将松云和梅雪二人拉了回来,恐吓道:

“看掉下去的,等会夫人看见你们这副德行,要吃鞭子的!”

仪国公阮正业膝下共有三个公子,每个公子都有不少伴读小厮,均以他们三人为首,竹霜是服侍大公子阮珵的,松云跟的是二公子阮珩,梅雪最小,便一直跟着三公子阮璎。

竹霜跟大公子一个性子,都是沉稳安静,在三人里也一向像个大哥一般,不过听了他的恐吓,梅雪仍然全无惧色:“我才不怕呢,三公子会护着我的。”

松云听了却不禁往后缩了缩,他最怕夫人,倒不是因为二公子就不会护着他,二公子是最护着他的,但是……

松云咬了咬嘴唇,望着越来越接近岸边的那艘大船。

砰的一声闷响,船终于靠岸了。

船舷上站着的那位公子敏捷地先下来了,却不是二公子,而是三公子,梅雪这下终于看清楚了,脸上现出惊喜的神色,轻呼了一声,赶忙迎了上去问安行礼。

三公子阮璎着实长大了不少,如今已满十四岁,洗脱了一些稚气,周身也有了一种少年的风范,难怪松云会将他认作阮珩。三公子自小生得十足美,以至于到了秀丽的程度,小时常被长辈扮女孩,也就是这几年没见,生发得有男子气了,却叫人看了更加目眩。他身上虽已除了孝,但并未大红大绿,即使如此,也在这雾气沉沉的码头上凭空添上了一抹亮色。

三年间梅雪也长大了,不过大抵还是那一张圆圆的娃娃脸,嘟着些未褪的婴儿肥。故人重逢,阮璎也有些新奇,笑着一把将他拉起来,用手随意地在他脑袋上一揉,道:“哪儿找另一个你这样的活猴呢?我在船上就认出你了。”

才玩笑了一两句,后面船舱里,仪国公和二公子阮珩也出来了。

三公子连忙回身去扶父亲下船,父子二人相依着走到了码头上,阮珩跟在他们二人后面也上了码头。

与主子久别,一众仆从都行了大礼,竹松梅三人也纷纷磕了头。

一别三年,家主阮正业虽然已经年近半百,但不知是不是在老家休养生息的缘故,还显不出一丝老态,脚步也十足稳健有力,一出现就让在场的众人更加整肃了几分,几个掌事的管家先上前请安,阮正业沉声吩咐了他们几句,便由阮珩和阮璎一左一右簇拥着上了马车。

阮璎安顿阮正业上车后,就顺便与父亲同车先行。

阮珩则留在后面,先吩咐家丁搬运着船上的箱笼货物,交代了几句,才回过神来见一见自己的小书童。

三年都未见,松云跟在阮珩后面,见少爷终于有空理自己了,便赶忙凑近了又磕了个头。

“二公子安康!”

松云满面的喜气,二公子见到他也很高兴,将他拉到身前端详了一番,又用手摸了摸他的头,微微笑着:“嗯,长高了。”

阮珩向来是不太爱说笑的,阮家的三个公子,大公子温厚寡言,服侍他的竹霜便也是沉稳的性子,三公子跳脱,梅雪也是个机灵的,唯有二公子和松云的性子是南辕北辙。

二公子深沉自抑,而松云却是个缺心眼的,又呱噪得很。

“我都长了三岁了,能不高吗?不过再高也没有少爷你高。”

阮珩今年快满十八岁了,比先前是高了好多,肩膀也宽阔了好多,松云仰着头,便忍不住笑眯眯地看着他,他读书不太用心,跟着二公子上了几年的学,字也没认全,不知该用什么词儿来形容二公子如今的样貌,但总之就是好,比三年前更好,好得了不得。

与阮璎不同,阮珩并没有那种明艳的美,那张玉琢一般的脸上,寻常都是一幅清淡的神色,不苟言笑,而且阮珩严肃起来的时候,是相当怕人的,不过只有松云知道,二公子的性子最好不过了,他一点也不怕阮珩,松云最喜欢阮珩对他笑起来的时候。

三年的分别让松云早就憋了一肚子的话,二人一边朝阮珩的马车走去,松云便一边少爷长少爷短,唧唧呱呱个没完。

阮珩上了车,松云本来准备跟在车外面走,却被阮珩拉进车里了。

一门心思都在阮珩身上了,松云上了马车才回过神来:“少爷,大少爷和夫人怎么不见?”

“长兄和母亲要在扬州的外祖家多待几日,过些日子才返程。”阮珩告知他。

松云噢了一声,阮家祖籍在扬州,太太江氏的母家也在扬州,江夫人随夫守了几年的孝,出了孝顺便在娘家住些时日也是情理之中。

过了年才没多久,金陵刚刚有些春意,天气还冷得吓人,松云忙里忙慌地把早早备在马车里的手炉捧给阮珩,又将座位下面的脚炉拖出来,打开盖子拨了拨里面的炭火,待火烧得热了一些,再推到阮珩脚下。

松云干活是爽利的,却很粗手笨脚,又常常没轻没重,从小到大也不知打翻了多少笔墨纸砚、弄坏弄丢了多少阮珩的东西,如果不是阮珩包庇,管家嬷嬷的藤条少说也要在他身上打断几根了。

松云多少也知道,自己在服侍人的功夫上就是有些粗笨的,不过天可怜见,对阮珩,他到底是很用心的,十足用心,不过就是天性使然,他笨了些,再怎么用心也做不到别人那样好。

好在阮珩从不吹毛求疵,此刻也是由着松云笨手笨脚地将手炉脚炉弄好,自己顺手拂去了下裳上被松云不小心弄上的炭灰,又用袖子垫着烧得过烫的手炉,坐在那里便显得十分安适了。

“长兄月前分化了。”阮珩忽然说。

“在扬州老家?分化成什么了?”松云有些惊讶,眼睛瞪得圆圆的,他还在忙里忙慌地找茶壶和杯子,却被阮珩制止了,大概是怕他在这种颠簸的马车上茶没倒好,先把自己烫了。

大公子阮珵今年已经十八岁,众人都以为他就是中庸无疑了,谁能想到这个年龄才分化,还是在扬州老家。

“坤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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