辗转谋划了二十多年,顾离才终于踏入了京城的大门。势必要将齐凉搅个天翻地覆,鸡犬不宁,却忽而被个小妖精迷了眼睛。灵泉寺内,她与人同撑一伞,矫揉造作,静亭湖上,她与人并肩同行,故作风情,皇宫晚宴,她与人深 ...
“啊呸!你个贪官!老夫,老夫一定要奏明皇上!揭开你那张不要脸的面皮!”
“略略略~有本事你就去啊!你去说啊!看皇上信不信你的话!你个秃头的老东西!”
官道之上,齐凉朝备受尊崇的苏大学士苏哲正如泼妇一般的与人当街对骂,发冠散乱,衣袍拖地,领口都扯出了一大截。而反观与其对骂的长平侯温其道,却是神清气爽,精神倍儿棒。
“老秃驴,打光棍!没人要!丢了祖宗的大脸了哦!”长平侯趁着苏大学士喘息之间隙,连连出口成章,口若悬河,将原本就上气不接下气的苏大学士,气的差点儿晕倒在了地上。
要说苏大学士,那是年十七就中了状元,二十就入了翰林院,可惜一生爱书如命,每天都耗在书堆里研究学问,这不都四十了还是个光棍。家无妻妾,膝下无子,任谁都是心里的一根刺!偏偏,长平侯就盯着这一点说,说上一句不行,还要提上百回,可叹此人嘴毒!
看不过眼,苏大学士的几位朝中好友赶忙过来相劝,“行了,行了,你与他斗嘴,哪里能斗过,还是快些回家休息去吧。”
“是啊,是啊。走吧!他那个老纨绔都成精了!”
于是乎,几个老夫子左拉右扯的拖着苏大人走了。
“一个文人,连说都说不过我!还好意思当个大学士,还是早点辞官回家吧!”最后一句话骂完,长平侯甩了甩袖子,心中爽快!
然而,半道之上,听了场戏的宁王顾离,饶有意味的笑道:“这长平侯,倒是有趣。”
普天之下,能像长平侯一样敢无视皇威,于宫门大骂朝臣的,也就只有他了吧。
“王爷刚回京,怕是不太清楚。这长平侯府温家是一贯如此的,就是那赋了闲的温老侯爷,平日里不是与张家斗蛐蛐,就去与李家打麻将,一件事情不顺心,那是举家就讨要上门去。很是纨绔!”
要说这长平侯府啊,也算是京城世家里最奇葩的一家子了。
温家祖辈是市井草莽出身,运气好,跟着齐凉的开国皇帝打了几场胜仗,又因救驾有功,得以在京城里谋生。偏偏那温家出了个奇怪的家训,这百年来啊,只要是家里出了男嗣,一旦满了八岁,就会被送去三教九流的地方,说是历练历练,结果个个回头都养了一身的臭毛病。
然而,温家虽不讲究才学,但子孙个个都甚得圣上欢心,现今这位长平侯温其道,温大人更是自幼伴当今圣上左右的,虽然性子乖张,但圣上偏偏就喜好这一家,实在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要说温家谁最得宠,那必定是温疏了。为什么?因为她是温家唯一的女娃娃啊!
宁王远在番地之时,就已经听闻过温家的事迹,亲眼见之,更觉得神奇。忽而,嘴中说了一句:“那还真是家门有幸啊。”
能再盛京兴旺不衰了三代的世家,定然有他过人的本事。
“王爷,您要不还是先紧着去宫里参见吧,这已经是慢了半柱香的时间了。”跟在轿子外头的小公公,低着头,颇有些局促的开了口。
“走吧。”戏看完了,自然没得难为人的地方。
长平侯府。
温其道刚刚进了家门,迎面就看到了早已等候多时的女儿。每每到了下朝的时候,温疏总是会等着乐得在厅内候着,就等着听那些朝中趣事,谁谁谁今日又告谁的状了,谁谁谁又把礼部尚书气晕了,当然,更多的还是听自家爹爹的八卦。
温疏今日换了一身粉装半袖的鸳鸯裙,初夏的时节里,总有些闷热。再说,她一会儿可是要赴宴的,怎么也得艳压众人才行。
“大哥说你又与苏大学士吵架了?”温疏看着爹爹,一脸好奇的问道。
“可不是,那糟老头子居然在圣上面前参我受贿!哼,老夫不过是收了自家学生的礼而已,我看啊,他就是嫉妒,嫉妒没人给他送礼。”温其道捋了捋胡子,愤愤不平。
“那爹,您这一次吵赢了没?”温疏一听,跳着小碎步,扶着温其道往里走着。
温其道看见自家女儿如此可心,那更是美的很,“必须赢啊!”
“乖女儿啊,穿的如此好看?一会儿可是要出门?”温其道上下打量了一番,啧,还是自家女儿最好看,绝对的京城第一美人儿了!
“今日不去,明日去。明儿啊,三皇子约了女儿去游湖呢!”温疏站在父亲身前,转了个圈,“爹,你瞧女儿今日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温其道左看看,右看看,说了句:“嗯,比昨日更好看了。”
“不对,是女儿头上的这个簪子,是红宝石的呢!”温疏年纪小,正是爱美的时候,尤其是任何会闪光的东西,她都喜欢。
“好看,我家的疏儿戴什么都好看。”红宝石算什么,温其道恨不得将天下间最好看的珠宝首饰都给自家女儿送来。
“那一定的!”
这簪子,是专为明日游湖特意选的,为的就是让那些没眼色的世家女子羡慕、嫉妒,不是都喜欢说她骄奢吗?呵,有人想骄奢,还没这个命呢!
第二日,温疏起了个大早,除却那一枚红宝石的簪子,还配了一串白玉珍珠手串戴着,珍珠难寻,一颗堪比千金。
门外,备车的小厮赶了过来说道,“小姐,车已经备好了,可是现在出门?”
即是游湖,自然要早些,免得到午时顶着大太阳出门,温疏先是去前院与父亲、母亲说了一声,“爹,娘,女儿先出门啦。”
“去吧,只是天热,注意别中暑了。”
“女儿知道。”
说完,提着裙摆就往门外跑去。
上了马车,婢女荷香递了一颗话梅给她,“小姐,先含一颗话梅吧,一会儿别又晕车了。”
温疏点了点头,拿了一颗,小心翼翼的塞进了嘴里,可千万不能弄掉了唇脂。
“小姐,你前日才陪了大皇子赏花,今日就又去陪三皇子游湖,是不是太勤勉了些?”自家小姐,最近出门的太过频繁,不是爬山,就是游湖,她一个做婢女的都觉得累。走的路,也太多了些。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做人嘛,就是要勤快些。”温疏虽是女子,不用去那三教九流之地体验生活,可是与那三个不着调的哥哥处在一起,早早就被带歪了。
尤其是二哥温裕,常常带一些民间话本给温疏看,那些话本里的故事,不是千年狐仙被书生骗了,就是富家小姐为情痴狂。温疏看了以后,嗤之以鼻,她是绝对不要成为这些苦命女子的。
温裕就好奇的问道:“那你要做个什么样的女子?”
“当然,是要做妲己了!”年仅十岁的温疏一脸向往。
“为什么?”温裕听了答案,满脸的困惑。
“小情小爱,不堪大用。自然,是要祸乱朝纲,才能流芳百世!”温疏打从心眼里觉得,妲己是女子中的楷模。
额——
在听到答案的那一刻,温裕觉得,自己可能一不小心,将他的宝贝妹妹养歪了。
可,歪都歪了,想要再搬正回来,那是不可能的了。
为此,温疏每日都在成为妲己的路上,坚持不懈的奋进着。
唯一的问题是,当今天子已经年近六十,过几年两只脚都快踏进棺材里了。
温疏可不想做那殉葬的妃子,所以她的目光就放在了一群皇子里。
大皇子温柔俊秀,二皇子武功过人,三皇子年纪虽小,但胜在赤诚。
哎,到底选谁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