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28(1 / 2)

帝国历6792年?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了。

那时候,上帝还没死,甚至都还没诞生。那时候,双头鹰共和国还是科林帝国。

没错,现在的历史学家们称那一年为“黑焰觉醒之年”,传奇战士“碎星者”、科林帝国的送葬人巴格斯在那一年的二月从纯白之海返回科瓦斯大陆,并一手组建起后来大名鼎鼎的黑焰佣兵团。

图书馆里的历史文献上大多都会写上这些冷冰冰的话语,哪一年,哪位大人物在哪个地方干了哪些事。

历史真的可以被文字所记录么?

我从来都不这样认为。

没有真正经历过那些岁月的人,只能用他们干枯的文字去描述和概括那些过于遥远的事情,然后形成一份所谓的史料。

于是那些活生生的人被一段段文字定义,仿佛你可以在素未谋面的情况下,了解一个人的全部。

或许不止是人,还有可能是一件物品,一个地方,一年。

6792年,是啊,6792年。

我印象中,那一年的春夏之交,逃婚的人特别多。好像每年的这个时候,爱情和婚姻都匆忙地开始,然后它们会在秋末冬初草草结束。

那个时候不比现在,尽管当时的科林帝国已经是一位迟暮老人,但是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和民风民俗还很有力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几乎不可抗拒的东西。

当然,任何看上去不可抗拒的东西,似乎到最后一定都会被推翻打倒。

比如千年帝国的终结,比如九界诸神的陨落,比如那些逃婚的男男女女。

6792年,黑焰觉醒之年。那一年我旅居在血棘地下城,抱歉,我实在不知道那个地区现在叫做什么名字,它的大概方位在科瓦斯大陆的西南沿海地区,上接科林帝国南疆、万兽山脉南段和巫妖“毒王”法伦索尔德的亡者国度。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去过那边了,可能现在的年轻人根本没有听说过血棘地下城这个名字。

太阳变异之后,很多事情都彻底改变了,我也不知道那座地下城是否还存在,我在这里待得太久了。

不过在黑焰觉醒之年,血棘地下城还是一座非常繁荣的地下城市。它与毗邻的三个大势力都有大量商业往来,帝国、亡灵和魔兽这三者之间常常爆发冲突,而保持中立的血棘地下城则从中获益。

那一年的五月,居住在血棘地下城的联邦牛仔蒙赛尔和他的女儿爱丝特分道扬镳。

没错,联邦这个词汇对现在的人来说应该并不陌生。虽然科林帝国已经消失,双鹰共和国也快要分崩离析,神国奥威亚特从信仰九界诸神变成独信上帝变成只剩下黄金教派,万兽山脉的大酋长,恶魔大君和巫妖之王更是换了又换。但是联邦依然傲立在科瓦斯的中南部,他们似乎永远都是那样神秘,强大。人们只能从偶尔一两个脱离联邦的联邦牛仔那里窥见一点联邦的繁荣昌盛。

不过联邦的日子也不好过啦,听说与他们作战了近万年之久的“虚无主义”邪魔已经逐渐占据上风,正是这些无影无形的存在,让他们无法开启踏平全大陆的征程。

还是说回血棘地下城吧,贸易自由且信仰丛林法则的独立城邦当然是佣兵和商人的天堂,或许不止是血棘地下城,那个的年代就是源血和魔法的黄金年代,战士和法师的黄金年代。只要你手里有足够多的卢恩钱币,在血棘地下城你能够过得比科林皇宫中的皇帝还要潇洒,宝马香车,名剑美人,令人飘飘欲仙的香料和幻术师……

和其他所有繁华的人类城市一样,血棘地下城有平民,有替天行道的游侠和走运的佣兵,还有形形色色的贵族和糜烂腐朽的上流社会。

这种地方从来都不缺少稀奇古怪的故事,才子佳人,侠客与落难公主,荒淫无道的贵族公子与被觊觎的平民姑娘,披着魔法和源血外皮的阴谋诡计,消息灵通的吟游诗人,起到关键作用的矮人铁匠和炼金术士,一个至关重要的魔法符文,几滴眼泪和鲜红的血液,再来上几勺正义、善良、友爱之类的调料。

但我并不想讲一个动听的故事,也不想刻意安排那些跌宕起伏的情节。

我是黄昏之龙的第二使徒,丧钟圣堂的创造者,消灭过成千上万个试图与黄昏之龙为敌的生灵。

我是贤者拉普拉德,曾经人们称我为“末日刀锋”,也有人称我为“魔法公敌”。

帝国历6792年,丧钟圣堂在血棘地下城的分堂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那次打击让我们损失了九座通天塔方尖碑。直到今天,这些被联邦牛仔蒙赛尔劫走的方尖碑都还没有被找回来。

6792年,那一年的春夏之交,有很多逃婚的姑娘。

其中最有名的一个叫做爱丝特,她也是后来的天空之城城主,龙族族长,巨龙之王,称号“红月”。

但她当时还只是一条刚刚迈入成年期的小母龙,甚至出于某些原因,她的真实战斗力大打折扣,顶多相当于一名涅槃级的源血战士。用现在的话说,当时她的实力介于低阶第三级到高阶第一级之间。

与其说是逃婚,不如说是她被其他人劫走了。当然,她是“自愿”被劫走的。

劫走她的人是血棘地下城的一位游侠,游侠的名字叫做普林顿·休尔。

没错,他曾是丧钟圣堂的十二位分堂主之一。

很难想象吧,一位在科瓦斯大陆闯荡多年的半步山海阶源血战士,被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小姑娘玩得团团转,直到最后一无所有,不仅搭上了丧钟圣堂几十年收集起来的通天塔方尖碑,还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是的,爱情也是一种魔法。

从某种程度上讲,它还是一种极其强大的魔法,其威力往往并不逊色于你们所见到的禁咒法术和圣阶魔法。

当我被其他几位分堂主唤醒时,联邦牛仔蒙赛尔和他的女儿爱丝特已经离开了血棘地下城。

我看见普林顿·休尔的墓碑,也看见蒙赛尔和爱丝特的背影。

普林顿是一个可悲的人,我这么说并不是因为他辜负了我的信任,也不是因为他弄丢了整个丧钟圣堂存在他那里的通天塔方尖碑。

这么多年过去,黄昏之龙、我还有丧钟圣堂都经历过太多的苦难,也得到过命运的青睐。那些在当时看来不可接受的损失,后来也只能接受。

普林顿最可悲的是,他以为爱丝特真的喜欢过他。

他以为,爱丝特对他的喜欢程度并不高于他喜欢爱丝特的程度。

事实上,他们的接触从一开始就是蒙赛尔父女和其他人一起计划好的事情。

所以普林顿很可悲,也很可笑。我一度以为,他这个年纪的男人,不会再因为一个女人而犯错。

但是事实证明,他不仅因为一个女人犯了错,还犯了大错。他的错误让丧钟圣堂几十年的心血与付出毁于一旦。

当然,我也犯了错,我错误地相信了他,也错误地估计了感情的力量。

所以每次接见新堂主时,我都要把这个故事讲给他们听。你也不例外。

不过你比那些新堂主聪明一点,你很快就发现帝国历6792年这一年对丧钟圣堂很特殊。

在告诉你事情的全貌之前,我想先告诉你结尾。

不错,普林顿·休尔在那个五月死了,就算巴格斯和蒙赛尔不杀死他,我也会亲手杀死他。

我不知道“红月”爱丝特有没有喜欢过他,或者爱过他。这很重要么?

爱是离散的,而不是连续的。

如果你的数学不错,那你应该能听懂这句话。

普林顿犯的最大错误就在于此。因为爱所以想拥有,因为想拥有所以不断付出,最后一无所有。

悲哀的是,他的牺牲并没有让红月对他产生更深的情感,反而借这件事情,巴格斯和爱丝特的关系变得熟络起来,最后爱丝特以佣兵身份加入黑焰佣兵团。

无论如何,我不希望普林顿·休尔的悲剧再次出现在丧钟圣堂里。

甚至我很鼓励各个分堂主学习蒙赛尔和爱丝特的战术。

如你所见,现在丧钟圣堂里,女性远远多于男性。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的丧钟圣堂很少接受女性成员,更别说女堂主了。

但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后,丧钟圣堂很快就调整了思路。

调整的效果显而易见,如果不是突如其来的太阳变异,丧钟圣堂收集到的通天塔方尖碑在一百年之前就会突破一百块。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