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173(2 / 2)

  有一年林琅去乡下写生,夜晚就住在村里。

  刚好是夏天,蚊虫最多的时候。

  她睡不着,给徐初阳打电话:“这里蚊子好多,而且它们好像只咬我。”

  为期一个月的写生,她得在这里住一个月。

  徐初阳那阵子正好忙考试的事情,他安慰林琅再忍一忍,他明天给她寄点驱蚊水过去。

  到了第二天,林琅发了条朋友圈,是小组作业。

  她将成品图拍下来,中途胳膊不慎入镜。

  白皙细嫩的手臂上,满是蚊虫叮咬的红点。

  那天晚上,林琅洗漱完准备回房间时,却在村口看到拖着行李箱的徐初阳。

  她愣在那里,好半天,才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你怎么来了?”

  乡下的天空很干净,入夜后能够看见满天繁星。

  徐初阳的笑容,比繁星还要耀眼。

  他说:“还是不太放心你,怕你住不习惯。”

  反正备考在哪都行,乡下反而更安静。

  这些是他的原话。

  他来了之后,在床上安了蚊帐,每天晚上提前用驱蚊水熏一遍。

  林琅在双重保护下,终于逃过一劫。

  那一个月,林琅外出写生,他都会陪着。

  和她在一起的每个时刻,他都幻想过他们的未来。

  如今这个境地,是他摇摆不定,是他罪有应得。

  人总该为自己犯下的错去承担一切。

  而他该承担的,则是带着痛苦祝福她。

  祝她幸福,是希望她幸福,而不是祝她和别人幸福。

  那个夜晚,徐初阳坐在露台,抽了一晚上的烟。

  他理智的劝自己放下,劝自己接受。可天都亮了,一包烟也快抽完。

  他始终固执的困在回忆里。

  任凭痛苦将自己磋磨。

  算了,总会放下的,慢慢来吧。

  他闭上眼,叹了口气,好半天,终是低下头。

  心脏被酸涩的情绪撑至酸胀。

  也不知是被这烟雾给呛的,还是熬夜导致的,眼眶泛红。

  ------------

  裴蔺发现裴清术的手串戴在了林琅手上。

  这是他们家的习俗,他也有一个。

  他以后要是结婚了,也得把这手串给送出去。

  只不过这会看到东西戴在林琅手上,他还是有些酸溜溜:“真好啊,现在你和我哥成了一家人,我更像个外人了。”

  林琅知道他是吃这手串的醋,她劝他实在没这个必要。

  “这手串你哥早就送给我了,只不过我觉得意义太过重大,一直不敢戴。”

  裴蔺听了她的话,问清楚具体时间之后,整个人都懵了。

  不相信他哥会做出这么“不检点”的事情来。

  “虽然说挺傻逼,但这手串在我家的意义比第一次还重要。我哥这都没和你确认关系,就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交出去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