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野猫的命不值钱(2 / 2)

  林霄的老家叫猫场乡,乡里面最出名的就是当地人自家制作的又香又辣的胡辣椒面(一种炒干后手工磨碎的干辣椒面),王丽就好这一口,嬉笑着给林霄转了五十块钱。

  先把王丽送回家,又跟不敢进伍家关的吴波告别,林霄走进她已经走了无数回的城中村巷子时,时间才刚到凌晨两点。

  林霄轮到夜班很少有这么早下班的时候,一路步子都很轻快,心里面还琢磨起煮碗面吃后可以刷会儿手机再睡觉。

  来到熟悉的三岔路口,她老远就看到有个人影在垃圾箱那里活动。

  搁在平时,林霄压根不关心谁会这么蛋疼大半夜的出来丢垃圾,看都不会多看一眼,但是吧……这会儿远远看见有人深夜无人时在垃圾箱附近出现,林霄脑子里立马就回想起她白天看到的,环卫阿姨从垃圾箱里掏出来的那只被虐杀的玳瑁猫尸体。

  林霄把当手电筒用的手机往裤兜里一塞,二话不说就冲了过去。

  垃圾箱旁那人在看见有路人经过时就已经快步离开往旁边巷子里钻,冷不防看见“路人”居然气势汹汹追了过来,吓了一跳,跑得更快了。

  林霄见对方像是做贼心虚,也追得更快了。

  换成比她大几岁的年轻女性,不一定有这种深更半夜追击陌生人的勇气,但是吧……林霄才十六岁,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这功夫还真完全不带怕的。

  当然,她敢这么莽最重要的原因是——那个一头跑进巷子里的人,个头跟她差不多高,但没有她壮。

  昏暗的伍家关窄巷内十米开外男女难辨,体型还是能看个大概的。

  能吃且从来不挑食的林霄,虽说个头不算特别高、只有一米六八,但她体重足有140多斤,还是不显胖的那种体格——从小学开始干农活,初中时就能挑得动百五十斤包谷的林霄,胳膊比一般城市男青年的小腿还粗上一圈。

  她刚才看得清清楚楚的,在垃圾箱旁边活动的那个人影是个瘦子,大腿还没她膀子粗。

  即使有体型优势,打小跟着她奶打遍全村无敌手的林霄也没轻敌,一面埋头狂追,一面从裤兜里面掏出来一团袜子。

  一条质量扎实的尼龙运动袜,袜子里面装了个半斤重的秤砣,没事的时候裹成一团塞在裤兜里,有事的时候掏出来就是个简易版本的“流星锤”——她上小学的时候被同村的老光棍跟踪骚扰,就是凭着她奶传授的这一手便携神器把那个狗东西送进的医院。

  城市文明没那么容易辐射偏僻乡间,留守女童被侵害在乡下不是什么稀罕事,更别提林家的青壮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老太太和小姑娘留守,祖孙俩要是不够狠,在村里可站不住脚。<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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