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本是那家有余粮的富农29(2 / 2)

仅仅只是一根铁棍,加上些精致的小玩意,便可发挥出如此巨大的威力。

就连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拿起枪来,都能轻而易举地杀掉一头野猪。

那剿杀暴秦岂不是手到擒拿?

年轻越卒一开始是这么想的,甚至当他亲手开枪干掉几名秦卒后,心中就更加得意忘形了。

直至亲眼见着同袍们纷纷倒在他身旁,那股令人作呕的血腥味,那副死不瞑目的可怖模样。

一下接一下,重重地锤在了他的满腔热血上。

击了个粉碎。

暴秦果真是暴秦!哪有人砍起头颅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哪有人还会以此为乐?哪有人就好像是不死之身般,肚肠都被捅穿了还在狰狞地笑着?

秦军的英勇善战,在他眼里、在受害者眼里自然就变成了无恶不赦,就是一帮从十八层地狱爬出来,为祸人间的恶鬼。

他怕了,他后悔了,他想逃,他想活着。

只可惜,他的这种行为放在战场上,叫作逃兵。

他没死在暴秦的铁骑之下,反而死在了自己人手中。

在这混乱无比的战场之上,一声枪响就显的是那么微不可察了。

这个年轻的倒霉蛋,眉心透着个大窟窿,脸上震惊懊悔不甘之色皆有,就这么缓缓地倒下了。

倒在了自家兵营门口。

没人在意他的死亡,更没人会去多看一眼,甚至还有个越卒在边打边退中不小心踩到了他,厚重靴底直接踩烂了他的五官,倒有颗眼球被完好无损地挤压出。

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落在地上。

然后又被踩烂,化作了某人靴底上的小滩烂泥。

厮杀还在继续,城墙上的秦卒已经只剩下一人了,其余几名骑兵都不甚被冷枪击中,只有他还在继续征战。

忽地低头躲闪,忽地一个驴打滚,他就好像未卜先知般,硬生生在弹雨中杀出一条血路来,直奔城楼大旗而去。

他成功了,成功杀上城楼,解决掉面前最后一名越卒后,一把将象征闽越的蓝旗拔起,挥舞在空中开心的就像是个二百斤的孩子。

直到背后中了一枪,从城墙上摔落在地时,他都将那越旗死死抱在怀中,生怕被别人夺走。

这夺旗之功,他就算是死也要牢牢守住!

届时...他的弟弟又可以升爵一级了...

这个无名小卒临死之际,心中都还这么想着。

其实在他内心深处,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深处,还藏着这样一个夙愿。

就是自己立下此等大功,史书上会不会稍微那么的,稍微记载下他的名字?

他没上过私塾,更不识得几个大字,他不知道的是,就算是孔子那般人物,在后世《史记》上,起先也不过将其漫长一生,给浓缩成了一句话。

是为:孔子周游列国...

无需百年,世人就会忘却他的名字,忘却他的身份。

但!

此时此刻!所有秦军所有同袍们都在高声呼喊他的名字!

城旗已拔!士气大涨!

他们势必要在黄昏到来之前!夷平这座营地!

他们要在敌人的尸堆旁升起篝火来!

他们要就着尸臭血腥味喝酒吃肉!高声载歌载舞!

光是想想就...

极!其!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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