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虚惊一场(2 / 2)
方云端付了钱,和陈词一块出来了。
一看时间才八点,时间还早,方云端想起前面陈词说的一起吃早餐的事,就提议先去吃早餐。
陈词同意了,两个人去了附近的早餐店,各自点了一份早餐。
两个人坐在店里,面对面坐着。
一时相对无言,沉默片刻后,方云端像是没话找话一样说:“谢谢你。”
看着方云端有点无措的样子,陈词似乎是想到什么一样,没忍住轻笑道:“不用谢。”
“但是,我想问,你真的没认出我吗?”陈词的目光温柔缱绻,带着丝丝笑意。
陈词的话让方云端有点懵:“什么?我们以前认识吗?”
话题跳的有点快,她还没反应过来。
“看来你是真的记不得了,这么健忘啊。”
“既然没认出我,那总该能认出这个耳坠吧?”
陈词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精致小巧的盒子,然后缓缓把盒子打开。
一枚漂亮的圆形的耳坠赫然出现在方云端的视线里。
说是圆形,但并不完全是圆的,这枚耳坠的形状是小王子坐在月亮上,双手张开举起,似乎是想要捧起玫瑰亲吻。
银色的耳坠在光线的照耀下似乎会发光,漂亮的让人移不开眼。
看见这个耳坠,方云端一怔,脑海里的记忆似乎要破土而出。
记忆里,她高中时曾因为太过于优秀,学校的老师安排她去国外当过一阵子的交换生,在那里她遇见了一个恣意张扬的少年。
少年染着亮眼的银发,穿着一身酷哥似的衣服,银色的耳坠衬得他越发好看。
那段时间,也是她曾经灰暗的日子里为数不多的值得开心的回忆。
她说:“你是,Hyman?”
Hyman翻译过来的中文名字是海曼,海曼寓意着‘生命’。
生命应当是快乐的。
当时她只是去当一个月的交换生,而海曼却是从小在国外长大,在那里读书,是华裔。
当年恣意张扬的少年,不羁又快乐。
她和他成了好朋友,在临别时,她还送了这枚耳坠给他。
耳坠上的小王子亲吻着玫瑰,是因为方云端觉得少年确实像小王子一样,活得很快乐,也希望他能像小王子一样,找到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玫瑰。
“你终于认出我了?”陈词轻笑。
“你变化实在太大了。”方云端由衷地说。
当年那么恣意张扬的少年,如今长成了温润如玉的翩翩君子。
她完全想象不到。
“你不是一直在国外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方云端没想明白,她记得以前他说想当个世界顶级画家,在国外长大,同时接受着东西方两种美学教育,回国后却学了量子力学。
“你走后没多久,我就回来了,回来后立刻参加高考,然后上的大学。”
陈词轻描淡写地带过了,一句没提他为什么回来。
陈家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还是不要知道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