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九章血淋淋的心在白纸上跳动(上)(2 / 2)

  这还是我第一次和“同行”恋爱。曾经我对文艺型的男生是不会投去一点目光的,原因很简单:他们大多穷困潦倒。但这次不一样,对方可是福宝,他无论是什么样子我都会义无反顾地爱上。让我意外的是,和同行恋爱的浪漫之处竟是我从未设想过的。

  周六下午在东圣莫尼卡山段穆赫兰道边的一处长椅上,我们并排而坐,头顶阳光,背靠青山,脚下洛杉矶山谷里的城市景色被尽收眼底。福宝的手覆盖在我放在长椅上的手背上,他娓娓说着,大卫•林奇讲过,在穆赫兰道上开车的感觉是奇妙的,好莱坞在一边,洛杉矶城市在另一边,你能感受到许多黄金时代的好莱坞电影人曾经开车飞驰在你脚下的这个道路上……福宝说林奇是他最爱的导演,在他眼中电影的意义就在于林奇赋予的那样,介于梦境和现实的朦胧区域之间,耐人寻味,有着浓重的迷幻、神秘色彩。

  我们在那张长椅上坐着,我搬出电脑来写周一上课要交的大纲,福宝在一旁读书。他读的是《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二卷 ,据说已经读了第十四遍却还是对其手不释卷。风吹过时我看见他的额发落在眉前,要遮住了视线,于是帮他轻轻抚开,问:“宝,你这么喜欢读书,为什么没有学写作,学编剧呢?”

  “我的文笔不好。”他看向我,眼中有些无奈,“特别是当读了那么多伟大的作品之后,就更加自惭形秽了。无论怎么写,都觉得自己笔下的文字蹩脚、矫情,索性不再去膈应自己了。”

  “你要是这么说,我真怕你读我写的东西,恐怕也会觉得蹩脚、矫情。毕竟你读的书我都没有读过……我连书都很少看。”

  “那不会,人总是只对自己苛刻的。”福宝轻轻捏捏我的脸。

  说实话,那一刻我的心里是有些不快的,因为这句话并不是我想听到的答案。我所希望的福宝的回应,是认真地要过我的作品去看,并在读完之后给出我的文笔很美这个答案,他当下的回答总有些默认了我的文笔确实差劲的意味在。但我同时也对他没想看我写的东西这件事松了口气,我从来没有让恋爱对象看过我的作品,那对我来说是一种比裸体更加一丝不挂的赤条条。

  我那既失落又庆幸的复杂情绪并未在心头纠缠多久,便被福宝的下一句话捋顺得服服帖帖:“和你重逢之后,秧秧,我更加明白为何冥冥之中我选择了导演这个专业。我的使命,可能就是将你的文字搬上银幕。”

  福宝之后说了几个他很喜欢的将画面赋予文字且将原来的文本展现得更加生动的例子,好像《美国丽人》也在其中,但我没听进去。我的脑海里一直回荡着他那句使命是将我的文字搬上银幕的话,胸中熊熊燃烧着一团火焰。因为福宝的这句话,我对自己专业的热情前所未有地高涨,好似多年创造出来的无家可归的文字终于找到了归属。就是在这个动力的驱使下,我和福宝待在一起的两天一点也没有虚度,都用来写大纲了。

  周日晚修改完大纲的那一刻,我敲下回车键,回头看见福宝倚在我的床头。在我身边的这两天,他也第十五遍地读完了《追忆似水年华》第二卷 。屋内的光线已经暗下来,透过百叶窗洒进来的光斑跳跃在他的鼻尖,他白皙透明的样子好看得仿佛不该在这个人间存在。我突然感受到一抹来之不明的忧伤,好像预感到了将要失去什么,心里的那份酸楚使我不忍卒视。我扭头看向窗外,洛杉矶恰巧在那一刻被点亮,千家万户的星点光芒逐一闪烁,连成一片萧索苍茫的银河。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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