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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粥的意思是他走了自己忙不开。
而且姜烈渊现在再过去,也来不及了。
王姐似乎格外兴奋,感觉比起当老鸨,她更想当一个正经吃饭客栈的老板。
她给余粥疯狂眨眼,示意赶紧上菜啊。
王姐催着,客人们饿着,秋老虎炙烤着。
余粥忽然眉毛一抬急中生智,他记得公厨里还有只活鸡啊。
喜欢凑热闹的陆玉笙还没走,吊儿郎当地完美融入客人堆儿,忽然背后一冷。
一转头,见余粥笑得不寒而栗:“陆兄,来帮个忙吧,我记得你会杀鸡?”
陆玉笙好想逃,却逃不掉。
要说最常见的小吃,当属校门口卖的无骨鸡柳。
小时候的余粥最喜欢吃,一块钱一小份,三块钱一大份,五块钱那就是富豪的级别,能装满一整个泡沫餐盒呢。
而且钱不够时,还可以用五毛钱买炸鸡柳剩下的沫沫,倒上番茄酱咯吱咯吱嚼着吃也很香。
余粥望了望大厅中约五十人左右的顾客,决定今天当一回“奸商”。
他们早就将所有东西转移了阵地,回到了地方宽阔的公厨。
一只活鸡做成的鸡柳肯定不够五十人分,但只要将鸡肉打成肉泥再嚯上面粉,少说满足五十人不在话下。
陆玉笙天天穿得花枝招展华丽无比,而如今绣着莲花的淡紫色衣袍粘上了鸡血,他叫苦连天:“余兄,你让你夫君干不就行了吗,拉我干作甚?”
余粥正在和姜烈渊切西红柿熬酱,他诚恳回答:“我怕累着阿渊。”
陆玉笙一脸吃了苍蝇的表情。
今日姜烈渊干了不少体力活,又在油温下被蒸了好久,但他一句抱怨的话都没说。
姜烈渊轻声跟他道了句:“我不累的。”
余粥压低声音:“让他多干点,他吃了好多肥肠没给钱。”
耳力超群的陆玉笙表示我恨你们。
做无骨鸡柳其实不难,在成条的肉泥里加入鸡蛋拌匀,再下油锅即可。
几分钟后鸡柳出锅,又是一轮新的香味。
鸡柳焦焦脆脆,裹在外面的鸡蛋液锁住了肉质的汁水,使得里面肉丝根根分明还有鲜甜的汤汁。
虽然面粉的加入降低了一些口感,但滚烫的番茄酱汁一浇,任何细小的瑕疵都可以得到原谅。
美味无比。
终于大功告成,余粥松了口气,扬声道:“小蝶,上菜——”
月光皎洁。
“我滴妈累死老娘了!”王姐砰地锁上大门,一转身,大家都早就瘫在桌子上。
“喂喂喂起来,他们吃完了咱们还没吃能!”王姐豪气地一脚踩在凳子上:“小蝶去拿酒,大家喝一杯!”
众人:“……”
余粥勉强抬起一根手指头:“王姐,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我们只是在门口卖小摊的,你怎么把人都放进来了呢。”
王姐笑呵呵,弯腰捏了捏余粥的脸蛋:“大家猜今天赚了多少?”
“多少?”陆玉笙有气无力,姜烈渊更是不想说话。
王姐笑容逐渐猖狂,激动道:“五百七十文啊!”
陆玉笙腰板一下坐直,不可置信:“五百七十文?!”
余粥对古代金钱的概念有些模糊,但听王姐接下来一句话:“疏香在的时候,一天也只是在五百八十文左右。但咱们是第一天卖,竟然就已经达到了五百七十文!”
余粥懂了,他们靠着卖小吃赚大发了。
其实不难理解,他们薄利多销。
之前来酒楼吃酒的大多数为男性,还是心思不纯的男性。
而今日,主打一个男女老少全民参与,谁不喜欢吃呢?
小蝶开心道:“酒楼不用卖了,我不用回到我爹身边了。”
王姐也高兴,毕竟在繁华地区硬生生啃下块儿立足之地,不容易。
姜烈渊道:“今天来了很多看热闹的人,不能掉以轻心。”
余粥理解他的意思,帮忙扩句道:“原本看美女的酒楼一朝成了饭馆儿,所以今天的客流量格外多,大家都很好奇。以后要想保持着客流量,还得实在菜品和服务上用点心。”
“那是自然。”王姐舒了口气,认真道:“余粥,咱们合股吧。”
如果余粥不曾进入娱乐圈,他大概以后会在大学中学个喜欢个专业,再回家重新振兴粥粥私房菜吧。
余粥望着满天星斗想着。
如果公司不是看他成绩好,根本不会给他出大学的学费,而是劝他高考结束后就全心全意投入工作。
虽然余粥据理力争,还是上了个艺术大学,不过天天忙着为公司打工,没享受过几天正常的大学生活。
但在现实的遗憾,现在在一点点弥补。
入股当然是个好选择,意味着以后他们有稳定的收入了。
在这个动荡的年代当然可以种地自给自足,但不能手里没有钱。
和王姐商量了下大致的内容,回去后再研究研究菜单。
总得来说,他们的小吃真的很受欢迎。
临走前王姐忽然叫住了他们。
“余粥,”年逾四十的女人顿了顿,笑容依稀见曾经的美艳:“谢谢你们。”
“不客气,”余粥回头,微笑着:“我们各取所需就好。”
王姐似乎还想感慨什么,但天色太晚了不好留人,直道:“你给酒楼起个名字吧。”
“诶?”余粥没想到,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交给了他。
“余哥哥你别客气了。”小蝶扯了扯他的袖口道:“曾经的名字我也不喜欢。”
余粥抬头,匾额是颇有胭脂俗粉的名字,一听就不正经。
现在是正经的吃饭酒楼了。
他看了看姜烈渊,姜烈渊也正在看他,眼眸似有流水般清澈,气宇轩昂。
“你决定就好。”姜烈渊道。
余粥突然觉得穿书好像还挺不错,像是被赋予了个新的人生,新的开始。
“不如就叫…可追楼吧。”
余粥舒了一口气,晚风拂过,扬起他们的衣角,袖口翩跹。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注释一】
前路光明璀璨。
作者有话说:
注释一来自《归去来兮辞》
今天木有小剧场,飞吻~( ̄▽ ̄)~
烤鸭穿书局也有着鄙视链。
大概是恐怖小说的重要程度>其他小说, 而种田美食小说的重要程度是最底层。
恐怖小说中新手穿书员可能卡在第一章就要死个三四次,而种田小说的危险性基本上为10%。
只要穿书员不乱作死,自己挖毒蘑菇吃, 通常是没有什么死亡威胁的。
所以这也导致姜烈渊被遗忘到现在。
余粥去可追楼里和王姐商量事情, 今日没啥事就没带自己。
他一大早醒来, 闲得无聊把柴劈劈水缸灌灌,甚至去逮大橘和三花给它们洗了个澡。
但时间依旧是在上午。
姜烈渊闲不住了。
去河边洗好衣服晒起来, 他坐在家门口的桂花树下思忖。
他总觉得局里给他的信息有误,否则不可能这么长时间都没找到目标对象。
姜烈渊闭目养神,脑子里飞速运转。
他重新回忆了一遍出发前秘书给予他的信息——许昭, 误穿进小说中的普通人,然后是一张照片。
那张照片似乎是抓拍, 背景是在灯光璀璨的舞台上, 那人浓妆艳抹,五官漂亮却不妖艳,晶莹的汗珠顺着小巧的脸盘滑下,似乎在卖力唱着什么。
姜烈渊虽不了解现在的娱乐啥玩意儿, 但可以推断这人的职业具有公众力, 是所谓的……明星?
他唏嘘, 要是自己能多关注关注现实生活就好了, 说不定就不会像无头的苍蝇似的乱撞。
胖橘顺着他裤脚往上爬,姜烈渊把它捞进自己怀中任意揉捏。
其实穿错了任务书,自己和另一个同事一开始都挺不开心的。
自己是因为不擅长为人处世,只想动手不动口;
而那个女同事跟自己相反, 她就冲着大明星老公来的。
但听说现在那位女同事过得不错, 正在跟尸王谈恋爱呢……
姜烈渊蓦然睁开眼睛, 大橘疑惑地蹭了蹭停住的手掌。
大明星、老公?
姜烈渊的记忆力甚好, 好到可以记住五年前快递员随口的一句闲话。
“喵喵~”
“乖,自己玩去。”姜烈渊把大橘从自己腿上推下来。
浓眉紧蹙,情景再现——
“报告总部,我跟她拿错任务条了,请求换回!”
女同事那边咬牙切齿,打着电话骂道:“呸!谁稀罕进你的丧尸小说啊,天天拎着机.关.枪吓死老娘了!我也要换回去和我的本命老公贴贴!”
姜烈渊身体一下就坐直了,他怎么忽略了这么重要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