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文章的主人公。(2 / 2)

  以此重复三次。

  呃,听着喇叭传来的立体回声,程涛抽了抽嘴角,省纺织厂找人都这么简单粗暴的吗?

  看门大叔不知道程涛心里咋想的,还笑呵呵的跟他聊天,“你这个同志,我看着眼生,是第一次来咱纺织厂?”

  “昂!”别说是第一次来纺织厂,他连省城这辈子都是第一次来。

  “你在哪里工作?是小路子的同学?”

  “我也在纺织厂工作,不过是在下面公社纺织厂,”程涛实诚说道。

  “那你是红鸩纺织厂的啊,”在整个江省,除了省纺织厂,就只有一个纺织厂,那就是万福公社的红鸩纺织厂。

  当初建厂的时候,两边是相互独立的。其实万福公社的纺织厂还早成立几天,但是没办法,省纺织厂规模大,为了不造成产品生产过剩,两边只能分工生产,红鸩纺织厂那边工人少,产线少,所以一般只承担几大块的生产,单一而系统。

  这些是两边工厂的现状,两边有些年限的工人都知道。因此,在火车上,曹进路和蔡晓玲知道程涛身份之后,才直接他们来自兄弟工厂。

  “没错,我是从万福公社来的,”程涛笑着说道。

  看门大叔语气更亲近了几分,“那你认识王老五不?听说他现在都是你们五车间的主任了。”

  王老五,就是红鸩纺织厂的五车间长,程涛第一篇文章的主人公。

  “算是认识,”程涛回话。

  “之前他来省纺织厂进修,我还带过他一段时间,这小子现在都出息了,被自己工厂里的工人写成文章,过几天就要印到报纸上啦。”看门大叔说起话来都是感慨。

  这么说的话,程涛垂眸看向看门大叔的手,他的右手,四根手指头被碾断,只剩下一个大拇指,很显然这是机器留下的创伤。

  看门大叔看到程涛的目光不闪不避,“这可是老子的勋章,当时就是我眼疾手快,才救了一个姑娘的命。”说起这话来,大爷是自豪的,不过更深处的应该是落寞。

  他不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但是有时候会想,如果那件事不发生该有多好。如果说当初五车间长来进修的时候,他就负责带这些人,那么他当时就是厂里的技术骨干了,弄到现在只能在大门口看门,其中落差可想而知。

  “那您这个勋章可真够鲜艳的,刚晃我眼了都。”程涛笑着说道。

  “哈哈哈!”看门大叔觉得这句话说的甚合他心,虽然说咱救人不为名,不为利,当时那种情况也没空去想这些,但是自己当时的付出得到认可,尤其对方还是一个陌生小心,看门大叔还是发自内心的觉得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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