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二哥和四哥快要来京了291(2 / 2)

  沈宁未出阁的时候,最喜欢去逗弄二嫂刚生下来的宝宝。

  很软,很可爱,白皙通透的像是个瓷娃娃。

  彼时,天不怕地不怕的她,抱着那两个宝宝,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不小心就弄碎了。

  二哥是钟情山水之人,恣意潇洒,有着自由的灵魂。

  既不习武,也不从文,偏爱做点小生意。

  用二哥的话来说,就是:

  若想行得万里路,就得先用万贯财。

  没钱,是寸步难行的。

  ……

  沈宁想到这里,眉眼也浮起了温和的笑。

  说起来,好多年没见二哥他们了。

  而在她的青葱岁月里,二哥、二嫂的感情,以及大哥与叶倾城的故事,让懵懂的她,有了一丝向往。

  向往自己能其中之一。

  “四哥还是老样子吗?”沈宁问道。

  沈修白回:“老四这几年都没回家,今年会回京,许是知晓你回家了。”

  四哥沈如是,早些年游历四方,在一个小城,遇到了一个温柔如水的姑娘。

  那时年少,一见钟情。

  许诺来年,必会上门提亲,带女孩回京。

  然而四哥提亲时遇到了山匪,几次置之死地而后生,耽误了半年的时间。

  正是这半年里,女孩的家人,偏是不信四哥是大燕沈家的公子。

  更是把四哥留下的信物卖了。

  逼得女孩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土财主。

  新婚那晚,她身穿嫁衣,割腕自杀。

  只留下一封血书。

  是鲜血淋漓却又触目惊心的三个字:

  沈郎妻。

  她出嫁了。

  嫁给了还没来到小城的新郎。

  沈如是后来出现在小城里,跪在女孩的坟前,哭得歇斯底里。

  再往后,四哥回京后,忽然弃武从文,要当个文官。

  他用了好些时间,只为了去小城里,当一个小县令。

  沈如是赴职的那天,穿着一身喜袍从上京城离开的。

  他如新郎官般,进入小城,并未去县衙,而是去了女孩的坟前。

  “我来晚了,婉婉。”

  “日后,谁也不会把我们分离了。”

  “……”

  沈宁以为,男欢女爱,便是如此的。

  故而,她也飞蛾扑火了一把。

<hr>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span>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 女强文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