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节,薛琳琅现在最爱在裴准的修行课上偷懒气气他,但纳灵毕竟是保命的事儿,该学的还是得学。34(1 / 2)

  赵二脸色惨白:“殿下是不是误会了……”

  “江湖人,生性豪爽,杀人的勾当也做得干干净净,想必你看到我这样瘦小的任务目标,只想一脖子拧了或者一剑穿胸来得方便——

  可你没有,说明你们受命必须让我,死于中毒。用毒啊,方便嫁祸,嗯,我母妃的食盒,蓝色的衣袍,想嫁祸给皇后娘娘?那就只好在淑贵妃和珍妃里面做个选择题了——为什么非要用江湖人呢,想来是因为你们主子的家人皆在军中,为了避嫌。”

  小皇子凤眼含笑,瓷白的肌肤镀上一层浅淡的光晕,好似在做一篇极好的文章。

  他边说边踱步,有一下没一下抚摸怀里的白猫,得出最后答案时,尘埃落定,倏忽一笑,刹那光华,惊艳动人,连朴素清雅的学堂都为之变得雪亮。

  “你们的主子是珍妃,比灯谜还简单一些呢。”

  赵二的心突突地跳,不知是被过人的相貌惊艳到,还是为对方缜密的思维感到深深的害怕。

  但高手就是高手,拔剑已成了他们的本能,刷刷两声剑响,江湖人称“鬼面兄弟”的绝世杀手足尖轻点,直取五皇子项上人头。

  “杀了他!”鬼面杀手的声音在颤抖。

  此子聪颖过人,为了主子的宏图大业,绝不可留!

  眼前两点寒光闪烁,杀意扑面而来,薛琳琅却忽觉身体一轻,腰上一紧,抬眸而视,与一双金色眼眸对上视线。

  红衣墨发的绝色少年抱着他在空中飞绕一圈,肤白如雪,唇红若丹,妖异的金瞳折射着炽热的光芒,头顶上还有一对毛绒绒的雪白猫耳,又嫩又韧的模样。

  艳色无双,摄心夺魄,大概说的就是这样的姿容吧。

  其实古锦月原身是一只白毛金瞳的冰系九尾狐,按理来说应当穿白衣才符合他的形象。

  起初他幻化为赤色皮毛,身着红衣,是为了针对裴焰的口味,打造一个完美的陷阱,后面却不知不觉改了心思——

  他想,既然苏安晏占据了裴焰心中那皎洁无暇、无可替代的白,那他古锦月就要做裴焰永生难忘的那一抹火焰般的红,在他的生命里炽热燃烧着,永不熄灭。

  猫妖出世已然惊艳无比,这好端端的学堂内竟飘起了浪漫的玫瑰花瓣,好似一场精心准备的大雪,自带动人的音乐。

  对面的江湖高手淋着一头玫瑰花,听着缠绵悱恻的曲子,简直,他妈,直接,傻了。

  有没有搞错?!

  本来以为遇到一个多智近妖的小皇子已经够心惊肉跳了,妈的,谁来告诉一下他们这些无辜的江湖人士,好好的猫咪变成红衣美少年又是什么情况?这漫天的花雨又是什么情况?

  喂喂喂,仙侠修真、宫廷侯爵还有武林传奇这三个题材混在一起真的好吗?

  哪个三流写手写出来的三流话本?不知道题材混杂是写作大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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