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神功欲成44(2 / 2)

“你们匪寨的人都这么随便?”

野玫瑰略带无语地看着秦仁,“老娘我二十多年第一次跟人表白心意,哪里随便了,深思熟虑过的好吧。”

“我们才见过几面,这还不叫随意,再说了你看上我什么了?”秦仁不由得冷笑。

“有些人见一百面也没用,有些人见三次就足够了,还看不出来姐对你一见钟情了。至于看上你什么,你很特别。”

秦仁抬眸和野玫瑰对视,“特别?”

“你拳脚好,不惯着我,还给我摆脸色。”

“有病。”

熊家兄弟是第二天中午回的执法大本营,回来的时候还带来了一个男子。

约莫二十的年纪,俊逸柔美,身穿玄色衣裳,腰间别着一根白玉笛子。

见到秦仁后,男子礼貌地行了个礼,语气和态度挑不出任何的毛病,“在下清风,来自柳城,初来宝地,给诸位带了礼物。”

话音落下,他从来衣袍中拿出一小笼子,笼中有十多只带着甲壳的金色小虫子,不断的鼓动着翅膀。

“这些梦蝶就当是礼物,诸位护民辛苦还望收下。”说完,清风又拱手。

现场的人貌似都听说过着东西,一阵喧哗,兴奋与激动写在脸上,而秦仁像是局外人,这东西他闻所未闻。

“这是何物?”秦仁问肖火道。

“梦蝶其实是美称,就一能让然人安眠的虫子,此虫子只在夜晚鸣叫,它的鸣叫声能助眠,因为数量稀少,所以价格不菲,一千金一只。”

这个价格确实让人肉疼,可见此人的诚意。

“老大,这就是柳城的清先生。”熊大力将清风带到秦仁的面前道。

“幸会。”

“嗯,幸会。”秦仁点了点头。

“华府搬到了万金镇,以后还得仰仗秦大人的照顾,这是我的一点小心意。”

清先生将身形挡住了其他人的视线,于此同时递出了一鼓起的钱袋子。

“你和华府不是有过节么?”肖火挠了挠后脑勺道。

“这么多年了,多少有些情分,住一晚我便走了,不知道华府在何处,我看上一眼就好。”

当天晚上,清风并没有敲响华府的房门,心中的疙瘩卡着他难受,他租了一处高楼的房间就这么看着华府。

第二日见到清风的时候,清风脸上都是倦意,一夜未眠,清风也没有见到华俏莎。

肖火找了个理由去了华府,去找华温婉闲谈,不知使了什么点子,华俏莎出面,当天下午清风告诉了秦仁一个秘密,那不是华俏莎,然后回了柳城。

他与华俏莎的故事很俗套,两家关系尚佳,清风和华俏莎是青梅竹马,还定下娃娃亲,不过终究陌路。

两人和无数话本中的那样被人横插一脚,匪寨三当家的义子周无术与两人上了同一所书院,青梅竹马抵不过天降。

老实的大家闺秀,都会被痞里痞气的小子勾走。

一向上进的华俏莎渐渐堕落,渐渐地去书院的时间也少了,清风曾经上门阻止,确被骂得狗血淋头,华俏莎一气之下跟了周无术离开,后被清风告知家人追回。

殊不知点燃了炸药,华俏莎怀了周无术的孩子,华老爷火气上涌派人抓回周无术,结果抓人途中,周无术掉落悬崖,已经身死。

华俏莎将一切的责任都怪在清风的头上,清风的父辈可不管着华府,清风家的实力远超华府,不断对华府施压,最后华府被迫离开柳城来到万金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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