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固城的来信135(1 / 2)

  他们对于这个女朋友的所有认知和了解,仅是一张照片,他女朋友对他们的了解,也只会仅限于战友的描述。至于交集,如果平安活到退伍的话,这辈子也不见得有交集。

  方臻就是这种意识,在他的概念里,除非李清胜和安向晨见面,不然两方人完全不会有交集,不会有交集的人,他怎么会想到刻意去提起,去介绍呢。

  因为就目前来看,确实没有什么必要。

  之前在固城,如果不是李清胜先提问方臻是否有家室,方臻也不会对李清胜介绍安向晨,是一样的。除非安向晨主动询问,方臻压根不会想到向他介绍自己的朋友。

  方臻翻遍了整个箩筐,里面都是吃的东西。其中方臻最喜欢的,当属牛肉干。他当即就叼了一根在嘴里,还给安向晨也递了一根。

  以李清胜的薪水和方臻所处的环境,送些贵重但没有实用性的东西,实在是浪费,这种吃的,反而最实惠,也和方臻的心意。

  牛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已不必赘述,在环山县,想买牛肉也是比较难的。

  鲜肉全县只有一两家铺子有卖,还是要过了官府明面才能经营,熟肉制品只有万香楼有。不管生肉熟肉,牛肉的价格方面自不必说。

  固城就不一样了,不仅牛肉的买卖比县乡宽松,形式还多种多样,有鲜肉、肉干、卤肉等等做法。价格相对来说,还算负担得起。住在固城里的普通人家,一年也能买上两三回。

  安向晨也是很久没吃过牛肉了,方臻打猎鸡兔羊居多,没见过野牛。

  固城特产的牛肉干肉质紧实,咸香适宜,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硬了,牙口不好的都咬不动,牙口好的,嚼多了也会牙疼。

  方臻留下两三根肉干,剩下的就连箩筐一起抱去了厨房。

  他和安向晨的吃饭习惯一向不一样,他是大口呼噜呼噜吃,安向晨是不出声细嚼慢咽。这一点,在吃肉干上也同样得到体现。

  安向晨咬了一口肉干没咬动,又不好意思从嘴里拿出来,只好稍稍背过方臻,捧着一根肉干慢慢磨,磨下来一口仔细嚼咽,再开始磨第二口。

  方臻则是一股匪气,将肉干吃出了烤肉的感觉。一口下去,牙齿和手向着相反的方向一齐用力,硬将肉干扯断,手臂也同时小幅度“飞”出去。

  两人各自跟手中的肉干较劲,方臻往桌前一坐,一手用力扯肉干,一手拿过信件阅读起来。要不是碍于安向晨在场,方臻还能把脚搭在桌上,狂野粗糙得不行。

  安向晨抽空看了一眼方臻的仪态,觉得他俩不像是坐在农家屋里,倒像是他刚刚被山贼掳上山,那山大王就是方臻,在他面前将蛮横表现得淋漓尽致。

  其实方臻有时候,自己也觉得自己实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军人形象。他总是在想,参军是他上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事,因为这给了他一个约束的同时,又让他骨子里冷酷残忍的一面有合理释放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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