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参与感(2 / 2)

  方臻一向不在意村里人的眼光,带着他的东西往家赶,离家越近,心情就越畅快。尽管身体很累,精神头却很好。这是他以往执行任务留下的习惯,不管任务多难,活着回来就是最大的幸事,每一次死里逃生的喜悦都给他带来巨大的精神满足。

  尤其是他大老远就看见安向晨显眼的白色衣衫,在家门口出现时,心情就越加的好了,步子迈得更大,恨不能跑起来。

  安向晨也没想到方臻速度这么快,他才刚从大门口慌慌张张冲进屋里,还没想好做点什么来掩饰他在等待男人回家的事实,就听见方臻在门口大喝一声,“向晨,我回来了!”给他吓一大跳。

  声音那么大,安向晨也不好装作没听见,别别扭扭从屋里出来,做出一副被方臻粗嗓子吵得头疼的表情,“回来就回来,叫那么大声……”

  话没说完,就被眼前的一堆东西惊呆了,方臻一天竟然能弄到这么多东西!这些可个个都不轻,他抬都抬不起来的。

  “别傻愣着,帮我烧些热水,收拾收拾,今晚给你做顿好的。”方臻使唤起人来也不客气,两个人过日子,肯定不能只他一个人忙活,要两人一起做,才有参与感,也不至于让安向晨心里不平衡。重活累活安向晨做不来,小事还是可以的。

  安向晨应了一声,手忙脚乱就要忙活起来,因为很少干活,被方臻一使唤,竟然不知所措地在原地转了几个圈,这才左脚拌右脚地进了厨房。

  灶里的火星没灭,他只需要把火烧起来就行,也不难,用扇子扇一扇,火苗大了加柴火,再就是给锅里添水,有葫芦做的水瓢,进去就行。

  他将外袍脱了挂在门后,中衣的袖子一圈圈仔细卷到胳膊肘,刚坐下,方臻就跟着进来了。见他只穿着单薄的中衣,不赞同地皱起眉头,回屋找出一件粗布大褂,硬是给他披在身上。

  安向晨也怕着凉,就没再推辞,乖乖披着褂子,在三条腿的小矮凳上规矩坐好。他的坐姿也很优雅,端端正正地挺直着腰杆,三个腿的凳子,在他屁|股底下稳稳当当,方臻觉得就是在他头上再放个装了水的碗,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你不去休息一下?”眼前杵着这么大一人,把厨房门口的光堵得严严实实,给安向晨带来不少紧张感,生怕这人的癔症突然就好了,冲过来把他一脚踹翻在柴火堆里。

  “我还要出去一趟,来问问你,吃不吃野猪肉?你要是吃,我给你留点,不吃我就全带走了。”方臻说道。

  “带去哪?”安向晨好奇,这么晚了,方臻还要去哪里?

  “嗐,就村里最富那家,还有羊肉和兔子肉,看看他们缺啥不,我跟他们换点粮食回来,天天只吃肉也不行,得补充点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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