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496(1 / 2)

  一下“聊聊致幻,这首歌好听在哪里。”

   路人:“林修杰是磕嗨了吧,写出这种垃圾。”

   粉丝:“这首歌有听众门槛,无法欣赏的话是自己有问题,这是一种新潮的音乐方式,歌词虽然简单,但朗朗上口……”洋洋洒洒八百字小作文。

   自动屏蔽了路人发言,封阳越看粉丝发言,越发觉得道理,这首歌确实不一般啊,歌词简单说明什么,说明朗朗上口直抒胸臆。副歌乱七八糟,各种乐器混杂凌乱,说明什么?这不是凌乱,切合歌曲本身,表达了一个人不安惶恐的内心,犹如暴雨晴雪纷乱复杂——嘶这首歌越品越有味道啊!

   封阳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就说,学霸不可能毫无缘由喜欢这种歌!果然啊,这首歌是有门槛的,听得懂的人觉得这歌是天籁,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听不懂的只觉得吵吵闹闹、流于庸俗。

   封阳认真听了好几遍歌,发现在嘈杂嘶吼的旋律之中,多听几遍还真的有可取之处,吵归吵,听习惯了能让人心平气和,他一贯的心浮气躁都消了许多。

   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单。“我喜欢”。

   他还不知道,他与学霸的视角不同。

   封阳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来,下了早读课,他兴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装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学,你也喜欢林修杰啊?好巧哦,我也喜欢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

   这句话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江雪律怔了一下,缓慢地摇头:“没有,我不喜欢他。”他不喜欢法制咖和杀人犯。

   什么?学霸不喜欢?得嘞,聊天就这样聊死了。

   封阳脸色很臭地准备回座位,重新拿出手机,移除“我喜欢”。

   以为封阳喜欢林修杰,“五年老粉”三个字代表了什么分量,其间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犹豫了一下,忍不住劝慰道:“我劝你不要喜欢林修杰,他已经变了,不值得你喜欢。”对粉丝来说,如果刻骨铭心的喜欢这个明星,对方塌房的消息传过来,一定天崩地裂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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