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前往平云的理由(1 / 2)

平都域,平云。

上回说到,诺什与乙遮两人随着丹尼尔·麦卡伦斯坐上马车离开警局,扬长而去。

马车一路兜转,来到了十三区的中心位置百色广场,接着车夫挥动鞍鞭,马车一拐,进到了广场北侧的马路上,在一座颇为豪华的院子门口停了下来。

这三扇大门漆红木雕成,镶着狮子铜扣,门牙子用青灰色的石头垫着,右下边立着石碑刻着几颗小字。

门檐角有六棵柱子撑着,石头狮子雌雄各一,大门两旁坐着好不威风。

门口并不冷清,车辆停罢,乙遮正欲撩起帘子自己先跳下去,却被突然伸来的手吓了一跳,接着那手把帘子拉开。乙遮伸头出去,看见门口好十几号人,立马又把头缩了回来。

“不用怕,都是我的仆人或者家人,”老丹尼尔安慰说,随后率先迈下马车,立刻有仆人前来送上马凳立刻退到一边,接过丹尼尔随手丢过去的手杖又立刻退到一边,接过丹尼尔扔过去的上衣又退到一边,接着乙遮看见门口站着个男孩,他头发乌黑,眼睛湛蓝,个字小小的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样子。穿着近日里在平云贵族里流行的服饰,这种没有流苏褶子的衣服提倡简约的主义,平日更方便贵族们活动身体;暗红色的衬衣配上白色的里衬,再加上小孩眼神里藏不住的高傲,是那种走在大街上都会被认为“贵族小孩”的类型。乙遮悄悄的打量,心里想着。

真是富贵人家呢,明明已经这么晚了,还有这么多人等着老爷回家,好美满的家庭啊。也好有钱。

“欢迎回来,父亲,”看着走进的丹尼尔,男孩低下头弯腰行礼。

老丹尼尔点头,然后侧过身子让男孩看乙遮与诺什。

“这是我的师父与师妹。”

“这是我的儿子,谢红柳。”

在路上的时候,乙遮已经问清楚了,丹尼尔·麦卡伦斯是最早跟着诺什的徒弟,那时候师父还很年轻,自己也还并未出生。丹尼尔从八岁时候开始跟着师父,一直有三十余年,直到他成功学会第一个圣阶魔法后才离师父而去,来到玄晁自立门户至今。

老丹尼尔给诺什与乙遮分别安排了房间,在同一处、靠近谢红柳小院的小院里,再往南走穿过一小荷花池,就到会面的厅堂,昨晚老丹尼尔把两人安排妥当后,嘱咐乙遮说,明天早上吃饭就在那里吃,如果需要的话乙遮可以直接过来,如果找不到,可以让仆人带着过来。

不愧是师父的徒弟,知道师父早上起不来不用吃饭。

乙遮住的这屋窗户对着太阳,早上起来之后她把窗户支起,然后对着镜子把头发扎起来。这片土地历史悠久,玉簪是平云的传统,但最近又分为两派,南方的手工业制作出金属发卡、玻璃发卡、银饰发卡,镶嵌珠宝,闪闪发光,由蒸汽火车“哐嘡哐嘡”运输过来。不过乙遮还是觉得发绳更方便好用,因为魔法师偶尔也需要体力锻炼,叮铃叮铃闪烁发出异响的东西不太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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