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贝希摩斯(1 / 2)

生者跪在地上,死者掘出土层,野兽行于村落,羊群们还在昏昏欲睡。

无论是异族还是同族,是敌人还是同胞,是智慧种族还是寻常动物,一切都只是血肉,是美餐。

将可以吞噬的东西都啃食殆尽,这便是[有蹄者]的天性,只有最强大的有蹄者,最嗜血的有蹄者才有活下去的资格。

有蹄者不会放过任何猎物,也不会如其他种族那般挑剔,血肉、骨骼、血液、骨髓、皮毛,乃至粪便...

逝去的生命会化作新的力量在有蹄者体内重生。

当吞噬足够的猎物后,有蹄者就会进化为更加混沌的存在,对血肉的渴望也与日俱增。

这就是[有蹄者]的绝对法则,是旧世界的邪神给予它们的恩赐,它们的存在便是为了吞噬。

狮头、牛角、羊蹄,堪比巨人的体型与力量,每一次吞噬,它的力量以及外表就获得一次进化,它叫[贝希摩斯],也叫[比蒙]、[群兽]。

它没有名字,他们的神甚至都没有赋予他们这个族群名字,这些称呼是那些昏昏欲睡的美味羊群给它取的,很讽刺不是吗?血肉竟然还懂得为吞噬他的野兽冠名,人类是有趣与美味的,是弱小又懒惰的,也是有蹄者最喜爱的食物。

这也包括了那群甘心埋在贝希摩斯脚边的兽鬼与弱小的有蹄者。许多敌人会将这群垃圾当做是贝希摩斯的手下或者族群,实际上那些只是自己的储备食物而已,在找到更强者之前,用来润口的甜品。

没错,贝希摩斯是[有蹄者]的异类,吞噬血肉在他心中只排第二位,排名第一位的是捕杀更强大的猎物,然后获得新的力量。

如果说人类可以通过书本、教育、训练、经验获得知识与力量,那么它唯一的圣经便是吞噬强者然后吸收他们的力量。

尼密阿巨狮,米诺陶诺斯怪牛,独眼巨人,以及最美味,最让他着迷的是那次经历,自从吃过后就念念不忘的...

其他的有蹄者啃食血肉是为了满足生存本能,而贝希摩斯不一样,他已经觉醒了,他不仅从强者处获得了力量,也获得了难以想象的智慧...

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也许连创造它们的邪神都能吞噬。

而今天,他似乎看到了那个希望,眼前这个瘦小的男子,他想要!那个男子轰杀其他有蹄者们时那无可匹敌的力量,他想要!

他的大脑此刻无限回荡着一个声音。

“想要....想要....想要....想要....想要....想要....想要....想要....想要....想要....”

口水从它的嘴里流出,这种刺激的食欲已经太久太久没有出现了!

男子的骨头,皮毛,皮肤,鼻子,还有眼睛...他每一个部位都想要!!贝希摩斯感觉得出来,这个男人会比他吃过的任何一个强者都要美味!

“只有我可以享用...只允许我去享用这份力量...谁也别想来插手...”

贝希摩斯跳了起来,在空中他的双眼直直盯着那个男人,口水也一直在流,他恨不得现在就开始享用,可是现在还不到时候,它越过了那个男人以及那个男人身后的人类,借助的空穴顶部的岩壁,他奔向了入口的大门处。

当贝希摩斯坠落下来,两只巨大羊蹄下面直接将可能分享自己猎物的两头牛头兽鬼踩做肉泥。

剩下两头扭头兽鬼还没有反应过来,只听得一声雄叫,它们两个直接被拎了起来,任凭如何反抗,如何挣扎都无法避免死亡的到来...它们被贝希摩斯用头顶的角给刺穿了胸口,涌出的黑血将贝希摩斯全身都浸透了,而两头牛头兽鬼已经没了生命的气息。

“我不会再与...备用食物...分享...美餐...”

罗兰望着眼前的光景顿时就吓傻了,双手不住地颤抖,大腿也完全不听使唤,光是拿着双剑对着这头怪物就已经耗尽了他最后的勇气。

而尤弥尔则乐傻了,他也没有想到这个BOSS这么给力,疯起来自己人都杀,他简直不能太感谢这个BOSS,不仅为他省了打扫的功夫,最重要的是还帮他解决了后顾之忧。

“咋这么没眼力见儿啊,别傻站了!赶紧去救村民们。”

尤弥尔轻轻一拍罗兰的肩膀,结果罗兰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脸色煞白只是手中还依然握着剑。

“我去!你没休息好吗?地上全是血不嫌脏啊?”

罗兰没来得及说话,贝希摩斯动了...

只见贝希摩斯将两头牛头兽鬼甩到一边,再次双蹄再次使劲,一跃而起,在即将撞到洞穴顶部石壁时,巨大的身体一扭动,整个身躯倒了过来,双蹄抵住顶部石壁一用劲,一头扎向了尤弥尔。

罗兰目不转睛地看着一切,巨大的危险让他全身的汗孔都张开,嘴角也被他自己咬出了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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