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15(2 / 2)

  陆时郁切了半个小南瓜还有很多肉放进去,崇野太瘦了,得多吃肉。

  他做饭动作很麻利,因为的确是做了很多年的饭了,以前有外婆,和外婆一起,现在没有外婆了,每天都要自己做上两顿饭。

  厨艺也一点一点进步了。

  崇野很快闻到香味,他用力吸吸鼻子,“太香了,哥,你真厉害。”

  崇野其实还有没说完的半句话,他想说陆时郁真厉害,不像他,做什么都……一言难尽,从小就一个人生活,愣是一点也没学会做饭。

  他爸妈在他十岁的时候就丢下他去外地打工,后来听说他们离婚了,再后来又听说他们各自再婚,崇野都是从街坊邻居嘴里听见的,他爸他妈把他扔在那个三十来平的小房子里,走了就没有再回来看过他。

  别说看了,问都不问。

  他吃百家饭长大,小时候乖一点,还挺招人喜欢,大人们看他可怜,都愿意叫他吃顿饭。

  直到有一天,他太馋了,去偷点心铺摆在外面的酥饼,被老板抓个正着,老板要揍他,他抱着头躲。

  碰见了路过的冯正才。

  那年崇野十二岁,但是长得要比同龄人凶得多,倒像是十六七岁。

  冯正才让他帮忙要债,给他饭吃,给他钱花。

  他起初以为冯正才是个好人,后来长大了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也就不再真心愿意帮冯正才干活了。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他逐渐脱离冯正才的管制,冯正才说他是个狼崽子,养不熟,只要不犯错,随他去了,若不是看出他故意帮着小姑娘不还钱,也不会让人收拾他。

  不过也是因为冯正才,崇野成为了混混里面的头子,比他大的也听他的话。

  因为他没有牵挂,下手最狠。

  为什么没有牵挂?

  十五岁的时候他听说他妈妈又怀孕了,不过生孩子的时候已经是高龄产妇,大出血走了,同一年,他爸喝醉酒开车翻进了沟里,也是当场毙命。

  接连听到这两个消息的时候,崇野竟然觉得有点可笑。

  他对爸妈没什么感情,毕竟他是被抛弃的孩子,只是觉得这两个人死得怪巧的。

  对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他的亲人这一点他接受良好,也不怕哪天打架把自己打死。

  但是他有原则的,他虽然成为了别人口中的“混混”,不像小时候那么讨喜,但他不随意挑事,而且只打坏人。

  所以他也算半个好人吧。

  他没爸没妈,自己生活正常,可是陆时郁为什么是自己呢?他的爸爸妈妈呢?

  崇野好奇,不过没有问,这点分寸他还是有的,他怕戳到陆时郁的伤心事。

  “好了,盛两碗饭吧。”

  崇野打开电饭锅,一股热气蒸出来,他盛了满满两碗放在桌子上。

  明明可以对面坐,他却选择了挨着。

  陆时郁洗了手端着菜出来的时候看见这一幕,站着看了两眼,并没有改变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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