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13(2 / 2)

“就是这样,那家伙的打手是个两百多斤的大力士,而我这个岁数的人认识的都是老大爷,又不好意思去坎特伯雷和我儿子提这档子破事…所以,罗伯特,你认不认识什么能打的拳手?”

“能打的拳手吗,”

我先是低头想了想,随后两手一摊,

“有是有,但他们都不在多佛尔,恐怕也没办法短时间内到这里来。”

“好吧…”

老约翰叹了口气。

“但是,也不是没有别的解决方案。”

“别的办法?”

老约翰既惊喜又疑惑地看向了我,而我,也说出了那个所谓的解决方案:

“…就是,让我去和他打。”

“所以这就是你脸上有淤青的原因?”

歌德向我问到,我给予了她肯定的答复:

“是啊,那个打手壮的跟头牛似的,但脑袋实在不太灵光。虽然硬吃了他几拳,但我最后还是把他给打趴下了。”

说实话,和老约翰做承诺的时候我的底气可不少,要知道皇家海军的那帮老油条水兵平日里最喜欢做的娱乐活动就是赌拳,我还是跟他们学过些招式的。

“总之结局是皆大欢喜,老约翰拿回了钱,格林娜大婶消了气,巴斯克那家伙既丢了面子,还亏了钱,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话没说完,我把放在茶几上的那个包裹打开,里面装着一瓶光看外表就很高级的红酒,

“至于我,那当然是赚翻了,奖金到手了不说,还白赚了一瓶好酒。不过嘛,俗话说山猪吃不了细糠,我还真喝不惯红酒这玩意儿,就把它给你拿过来了,歌德。”

“给我…谢谢你,罗伯特。”

“没什么,反正也没花钱,我帮你把它放进橱柜里吧。”

“麻烦你了。”

我拿起红酒,将它放进了厨房专门用来安置饮品的柜子中,然后坐回到刚才离开的客厅的沙发上。没安分几分钟,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就开口向坐在我对面沙发上的歌德询问到:

“说起酒,我想问一下,你上次喝到他们是什么时候的事?是不是…在上个世纪初?”

“要更早,”

歌德轻轻地摇了下头,

“那时这栋别墅还没有建成。”

“哦,原来是这样。”

上次喝是一百多年前啊,我确信自己不是什么嗜酒如命的人,但要是这么久不碰可能还是会蛮难受…不,不对,我可活不了一百年,再说了,歌德大部分时间应该都是在沉睡,连水都不需要,更不用说这种可有可无的东西。

“那么,或许过了这么久你记不太清楚了,就是,额,怎么说呢…”

我举起手,用手指在头顶上画了个圈,

“…酒精,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容易让人上瘾,喝多了脑袋还会发晕——你会不会有这种喝醉了的感觉呢,歌德?”

听到我的话,歌德的眼睛稍微动了下,似乎是在回忆。过了大概两三秒,她很简略地回答到:

“并没有。”

她说没有喝醉过,这也正常,毕竟吸血鬼和人的身体到底还是不一样的。而且除了一些比较猛的烈酒,其他的酒恐怕歌德也尝不出味道,自然就不会去给自己灌这么多了。

“罗伯特,你经常喝酒吗?”

“嗯?”

这次换成歌德向我提问了,可能是我刚刚一直在说和酒相关的吧。

“经常不至于,只是偶尔想喝了,就来上一两口过把瘾,或者应酬的时候会喝…至少现在是这样的。就像我刚才说的,酒精可不是好东西。”

老约翰这次遇上的麻烦,就是酒喝多结果吵架上头导致的。酒精不仅会让人头晕眼花,感知力下降,还会把一些或好或坏的情绪给放大,使人们做出与正常时候相比更加偏激的举动。关于这一点,我真的是不能再清楚了。

“歌德,如果你对酒的味道感兴趣,我可以去搞几桶朗姆酒过来。这种酒虽然远称不上高级货,但味道还算不错,是一种比较烈的酒。”

“我没有意见,就按你说的来。”

“好的,那我过两天就去。等买回来之后,就放到…阁楼里面吧。”

提到阁楼,自从来到这别墅后我还没有上去过,它是被锁上了的,若是没有歌德的钥匙我无法进去。从别墅的外部构型来推断,阁楼的内部空间应该不算特别大,歌德也没怎么说到它,不知道里面到底放了什么东西。

“应该还是积满灰尘的状态,估计还要花上一番功夫去打扫。”

我心想,初来乍到的那段与灰尘作对的记忆再次浮上心头。算了,想开点,把酒桶搬过来我也可以在这里喝嘛。虽然现在已经下决心不能喝那么多了,但在这种有着百年历史的别墅之中小斟一杯,想必是不可多得的体验,又有何种理由不去尝试呢?

“罗伯特,你买这么多朗姆酒,是打算留着自己喝,还是送人当礼物啊?”

一位路过的大伯向我问到,也难怪他这样问,一个年轻人驾着载有两大桶朗姆酒的马车招摇过市,无论是谁都会对之感到奇怪。

“那当然是送人了,大伯,要我自己肯定喝不下这么多!”

马车离开集市,直接向着歌德的别墅驶去。由于上午的部分时间用在了买酒上,路程也有所增加,因此当我见到歌德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我把两个酒桶放在小车上,用其将它们运送到屋内——这辆之前常用,后来就被马车取代的小车再一次派上了用场。

虽然有小车来协助运输,但到了上楼梯的时候还是需要人手去搬。当我抱起酒桶,准备上楼的时候,在我身边的歌德向我询问了一句:

“需要我帮忙么?”

“帮我把阁楼的门打开吧,歌德。”

我边说着边挪开身体,给歌德让出一条上楼的路,她先我一步走上楼去,并进入自己的房间,应该是去取钥匙和一些工具了。那我这边也不能懈怠,不一会儿,两大桶朗姆酒就都被我搬上了楼。

“打开阁楼的门,是这样吧。”

此时歌德已经从自己的房间里走了出来,她两只手提着一个小板凳,还有一把黄铜材质的钥匙静静地躺在其上。她在廊道上一处靠近我所住房间的位置停下来,将板凳放下,把钥匙拿在手中,然后一步,两步,整个人踩在板凳的上面。

“…失礼了。”

我将双手伸出,放在了歌德的腰上,以起到扶住她,防止她失去平衡的作用。踩在板凳上的歌德双手足以够到屋顶,她摸索到了天花板上的一片可以活动、带有把手的门板,将钥匙插入门板上的锁孔中,稍微转动下手腕。随着“咔哒”一声脆响,阁楼的锁被打开了。接下来歌德只轻轻拉下把手,通往阁楼的楼梯便降了下来。

“…啊咳咳咳…”

随着楼梯落下的还有在阁楼里憋了老久的灰尘,猝不及防的我被呛得直咳嗽,仍站在板凳上的歌德却没有什么反应。她用手碰了下放在她腰间的我的手,感觉到由她手上传来的冰冷,我不由自主地将手缩了回来,歌德也从板凳上面平稳地走下。

“谢谢你帮我打开它,剩下打扫的工作就交给我…咳咳…”

我边咳嗽边对歌德说,鼻子里进灰尘的感觉是真的不好受,好在这次把阁楼扫干净后,别墅里就不会再有这么重的灰了——当然,前提是我与歌德的这段以血液维系的关系还未结束。

“那么,还有其他的需要吗?”

“差不多没了,哦,对了,这椅子——”

“我会把它放回去的。”

歌德将手上的钥匙放回到板凳上,提起它走回屋内。我抬起头,望着面前昏暗且充满灰尘的阁楼,吞了吞口水,先瞧瞧里面都有什么东西吧。我深吸一口气,尽量放缓自己的呼吸,以免吸入太多灰尘,然后踏着一层层阶梯走入阁楼中。借着从楼下传来的微弱光线,我能大致辨别出阁楼的环境——各种大大小小的箱子堆在里面,还把唯一一扇窗户给挡住了。没办法,我只能又走下楼去向那位正待在自己房间的女主人做请示。

“歌德?抱歉又有件事,就是阁楼里的那些箱子…”

我走到歌德房门前,敲了两下门并问到,歌德简短的回复立刻从中传来:

“你可以随意,但是,有易碎物。”

“要小心轻放的意思吗,我明白了。”

说完,我先走下楼去取清洁工具,接了一桶用来涮毛巾的水,然后回到阁楼里进行清扫工作。首先要做的是把挡住窗户的箱子移开,我搬起它,身体的晃动使得其中的物品相互碰撞,发出了丁零当啷的轻微声响,听上去里面装的是些玻璃制品。歌德没说错,果然有易碎物,得轻拿轻放喽,我心想。挪走了障碍物,窗户可以正常打开了,随着屋外阳光的进入,我也终于能够看清楚这堆箱子的模样:

“老天爷,这…是我能随意动的?”

与整栋别墅及里面的家具一样,放在阁楼中的数十个箱子也是由不易腐坏的橡木或其他高级材料制成,有的表面用真皮包裹,有的则雕刻有精美的图案,更有甚者还镶上了纯金做的装饰。倘若是别人用这堆箱子放东西,我可能会怀疑是不是做表面功夫装装样子,但放在了歌德身上,我只会去猜测:单是容器就如此昂贵,里面又会装有何等的奇珍异宝?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把目光转向了搬过的那个箱子,一种后怕的感觉油然而生,要是刚才手没拿稳,不小心让里面的物品给摔坏了,怕是把我自己卖了都赔不起。

被这一屋子宝贝给包围,任何人都难免变得畏手畏脚,我也放慢了手上的速度。原本不算非常大的阁楼,在将它彻底清洁完毕时,从窗外照进的阳光已经变成了傍晚的橘黄色。我把两桶酒搬上来,找了个空地放下,朗姆酒本就不是多高级的酒,放在这阁楼里难免显得突兀。

“忙活了一天,正事还没干呢。”

我从阁楼走下,将清洁工具都收拾好,顺便把沾上灰尘的手和脸给洗干净。随后,我整理了下身上略显凌乱的衣物,走到歌德房间的门口。刚想上手敲门,门却自己打开了,出现在其后的是正端着一个银质餐盘的歌德,装在盘中的不是别的,正是抽血所用的器具。

因为过于突然,我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拉开我与她之间的距离。歌德倒是站在原地,平静地向我问到:

“你在干什么,罗伯特?”

“就是…你手里的那个。今天光顾着做其他事,还没给你血呢。”

我指了指她手中的餐盘。听完我的回答,歌德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留下一句话,并转过身去走回屋内:

“那就进来吧。”

“进去?要在你的房间里抽血,真的可以吗?”

我有点懵,去她的房间?虽然这样确实方便一些,但多少还是让我感到怪怪的。

“嗯,可以。”

我跟在歌德后面,与她一同走了进去,歌德将餐盘放到床上,自己则坐上了房间内的那张小沙发。我没有立刻坐下抽血,而是将床头柜上的油灯点燃,为随着太阳落下而逐渐昏暗的房间提供一丝额外的光亮。

“我开始了。”

有了照明就方便多了,我坐到床上,从身边的餐盘中拿出抽血工具,借着灯光与日光照例完成了整套流程,把装有血的小瓶递给了歌德。歌德接过小瓶,将它握在手中,眼睛却看向了窗外:

“太阳开始落下了。”

我也把视线移至外面,透过窗户,我看到日落时分的太阳变成了个橘红色的大火球,现在正缓缓坠入地平线,它不甘地向外挥洒着最后的光芒,试图照亮自己在大地上的留念。日落本就十分壮丽,要是在这样一栋古色古香的别墅之中观赏,就更有韵味了。

“歌德,你这里有没有酒杯?”

屋外壮观的日落,脚下古老的别墅,以及身边犹如雕像般美丽的吸血鬼,要是在这环境下还能忍住不来一杯,那怕是连禁欲的隐士都为之称赞了吧。

“在阁楼里有,窗户边的箱子,没记错的话。”

窗户边的箱子、酒杯,我想我大概知道是哪一个了——就是我搬过的那个嘛。我走到待了快一个下午的阁楼,将那个装有酒杯的箱子打开,从中拿了一只。这酒杯确实高级,它由晶莹剔透的水晶制成,杯身还有雕花,毫无疑问,仍是别墅里到处都能见到的迷迭香图案。我用手帕把杯子擦干净,从酒桶里盛出了半杯酒。话说用这杯子放朗姆酒,会不会算是暴殄天物?如果是的话,那我可得快点喝喽。盛完酒,我回去卧室,熄灭油灯,端着酒杯坐在床上。

“歌德,这时候…是不是该来句干杯?”

“你来吧。”

“好,那么,干杯——”

我举起手中的酒杯,歌德也稍稍抬了下拿着小瓶的手。于是,在多佛尔的夕阳之下,一个人类,一口口喝下杯中的酒;一个吸血鬼,将瓶中的血液饮入腹中。没过多久,夜晚悄然降临,太阳的痕迹就彻底消失在了这个世上。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