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擂台争霸(1 / 2)

花蕊姑娘把凉好的肉汤端到野力奔面前。那是个黑陶大碗,碗边上绘着动物图案,非常漂亮。碗有些大,衬得花蕊姑娘的纤纤玉手更加娇小。皓腕上一个透亮的翡翠玉镯分外醒目。

上古之人几乎都是衣不蔽体,在不十分寒冷的季节男人女人都只是把最紧要的地方遮蔽起来而已,到氏族首领就穿戴讲究一些。花蕊姑娘的上衣是一种树叶用麻线穿起来做成的树叶短衫。这种树叶晒干后,柔韧透气,体感舒适。

花蕊看着他喝完肉汤,把碗让从人收走,然后坐在床边抬双手拔下头顶一枚玉簪。她是想要立刻与野力奔同床共枕,戴着玉簪翻身掉个多有不便。野力奔一眼就看出那个半尺长的白色玉簪分明是母亲的遗物。母亲的这枚玉簪是野力奔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甚至上面的每一道微痕他都记得一清二楚。睹物思人,野力奔满怀悲愤,一腔怒火。

他没有立刻杀死这个女魔头,是想把食人族集中消灭,一个不留。要达到这个目的,最好的策略是取悦花蕊姑娘,借用她的权力见机行事。

花蕊姑娘与野力奔“新婚”燕尔,鱼水和谐。花蕊整天面带笑容,走路都哼着小曲儿,掩饰不住内心的欢喜。

一日野力奔去茅厕解手,听见隔壁女茅厕里有人说话,一个浑浊的声音说:

“咱们首领又抓到一个新郎。”

一个尖细的声音说:

“上次那个新郎呢?”

浑浊声音又说:

“玩够了,烤熟吃肉了呗。”

尖细声说:

“应该赏给咱们玩玩,不该这么急着吃肉。”

野力奔听后立刻明白,花蕊姑娘是个喜新厌旧不断寻求新刺激的女人。他意识到花蕊姑娘尽兴之时就是他身死之日。所以乘着花蕊对自己兴趣正浓应该尽早下手。

每年食人族举办一次比武大会。比武大会的第一名充当卫队首领,训练作战,组织围猎,保卫氏族,镇压族内叛逆。

野力奔对花蕊说:“我也想参加明天的比武大会。”

花蕊两只手的指甲盖都敷上了砸成碎末的花瓣,靠这种花瓣的汁液浸染,指甲会变得油亮而鲜红。花蕊说:

“比武战败者可是要被胜者打死的,求饶认输都不管用,败者必死,这是比武的规矩。”

野力奔说:

“氏族内都是一家人,何必如此无情?”

花蕊一笑:

“别说什么无情有情。食人族就是靠这点血性才成为了顶级杀手。而且每年比武的第一名,都会获得与我比武的机会。我若败了,就会被杀,胜者成为氏族新首领,我若胜了,会留下对手,让他宣示效忠,统领卫兵。”

野力奔执意要参加比武,花蕊说:

“比武选手都是氏族内部的人。非本族人只能以嘉宾身份参加比武。胜出也不能获得所争地位,不过失败认输可以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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