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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泥里待了一会儿,冻得浑身发颤,又觉恶臭熏天,于是悄悄地站起身来。
就在这一瞬间,空中双鸟突至,向他们俯冲下来。
再蹲下去已经来不及了,皮皮抽出猎刀举到耳边,沈双成将弹弓拉得笔直——
“嗖!”
其中一只玄鸟中弹,折回空中扑腾了两下,突然金光四射,如焰火般璀璨一现,空中出现一只火鸟的图案,眨眼间消失殆尽。
“糟了。”皮皮暗叫不好。
也不知死的这只是公是母,另外一只就像疯了一般向他们冲过来。两人抱住脑袋往泥中钻去,那鸟早已先发而至,向皮皮的头顶啄去。
皮皮挥刀猛砍,那鸟原本就是团虚无的灵气,根本不怕刀刃,皮皮还没反应过来,背上就被啄了一下,顿时火辣辣地疼痛起来。
双成将皮皮往泥里一推,不顾一切地向玄鸟扑去,皮皮从泥中爬起,只见眼前两条黑影扑打在一起。定睛一看,沈双成正用双手死死地捏住鸟的脖子,玄鸟拼命挣扎,双翅用力煽动,空中刮起了大风。
皮皮一咬牙,向玄鸟猛冲过去,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抓住鸟翅膀放到口中就是一咬,那鸟吃痛猛地一挣,双爪朝空一抓,沈双成吃痛松手,皮皮还想再咬一口,却咬了一个空。
玄鸟飞到空中翻个了跟头,迅速消失了。
皮皮连忙跑到沈双成的身边,看见他用手捂住了右眼。
她的心猛地一沉。
记得何采骏曾经说过,不能让玄鸟啄到眼睛,否则必死无疑。
“双成——”她叫了一声。
一道黑血从他的右眼流了出来。他用力地揉了揉眼睛,皮皮猛地拉住他的手:“别动!”
她抽出猎刀喝道:“抬起你的脸!”
双成一脸惨白地看着她,皮皮一咬牙,手起刀落,将他受伤的眼珠挑了出来,扔出泥中。
更多的血水流了出来,这一回却是红色的。沈双成俊美的脸上却出现了一个可怕的黑洞,血红色的眼窝骷髅般地瞪着她。
皮皮解开身上的背包,找到一团酒精棉,用它擦了擦手,然后掏出止血药膏涂在他的眼窝之中,用绷带包住。
沈双成惊魂甫定,轻轻地喘气。
她扶着他又找到一只死马坐了下来,发现他根本坐不住,脸色苍白如纸,几近昏厥,连忙将他紧紧地搂在怀中。
“需要我吻你一下吗?”她轻轻地道。
他闭着眼,因疼痛而无法说话。
皮皮俯下身来,在他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他的左眼猛地睁开了,迷惑地看着她。
“一下不够。”他说。
“你要多少?”
“一千下?”
皮皮看着他,嗤地一声笑了。
空中露出熹微的晨光,对面的山峦清晰可见,看得见山顶上皑皑的薄雪。
“快到岸边了。”皮皮说。
“我觉得,那只玄鸟不会放过我们。”
“也是,”皮皮叹了一声,眼睛忽然湿了一湿,“毕竟我吃了他的孩子,这种心情我很理解。”
沈双成“哼”地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
“别太难过。”他淡淡的说,“你怎么知道贺兰觿会特别想要这个孩子?”
皮皮怔住。
“八百年中,每二十五年都会有一个沈慧颜……”沈双成凝视着她的脸,“对你来说,是一生一世,对他来说……是另一回事。”
“贺兰和我生下的孩子……会跟他一样长寿吗?”
——其实这个问题憋在皮皮的心里好久了,但她想当然地认为,自己虽然活不过百岁,她的孩子因为有天星族的血统,却有机会成为下一代的天狐。
沈双成摇了摇头:“不会,你们的孩子只有人类的寿命。”
皮皮一阵惊讶:“可是,贺兰不也是狐帝跟人类的女孩所生的吗?他已经活了八百多年了……”
“狐帝是纯种的天星族,到了贺兰这边,血统就稀释了,成了人狐混血。贺兰只有娶狐族的女子,才能生出像他自己那样长寿的子孙。”
“……”
“现在你是不是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狐帝死活不让他跟沈慧颜在一起?因为他们不可能生出一位能够长久统治狐族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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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在我编得兴起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不少的bug,欢迎大家指正~~还有就是,这是初稿,有些情节省略了,出版稿会做认真的修订和填充。大家都在问我什么时候结尾,这个小说大约是三十万字。所以快到这个字数的时候就是差不多结尾了。
一开始,没人记得住他的名字,都叫他“三叔家的病孩子”。
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谁都不看好他。
狼族男人死亡率高,就是因为他们痛恨一切胆小怯弱,有时候明知是傻、明知没有胜算、明知是送死也要硬着头皮往前冲。
这是一个把“大话”当作“真话”的民族,说出来了就不怕闪了舌头;不值得,也要为它掉脑袋。
狼族讨厌狐族,不仅仅因为宿怨,更主要的是心理上憎恨。
狼族人像是古罗马将军那样讨厌计谋。对他们来说理想的战争就是约定时间、选好地点、摆好队形、一声号响、公开决斗。
他们甚至认为打仗应当像人类上班那样朝九晚五。如果到了黄昏还没结束,两边应该偃旗息鼓生火做饭、睡上一觉明天再打。
狐族从不这样。他们像腓尼基人一样喜欢战术、崇尚以少胜多。和他们打仗就像下棋,每一步都要动脑筋,动不动就会中埋伏。
当年狼王大战狐帝,每到平原、海边、谷地一类空旷的地方就会立即铺开方阵、上千人同时前进、浴血厮杀。
这才是他们理解中的正规战争。
可是一到峻榞,狼王一看地形就觉得不妙,这里山势险峻、道路崎岖、树木杂乱、河湖众多——基本上没什么大面积的平地,完全不是狼族的理想战场。他这才意识到需要改变打法,开始越来越倚重修鱼彬在军事上的意见。
毕竟,修鱼彬是他的智囊,是族里最优秀的战略专家。
他用自己的智慧向修鱼证明:打架不好,学会用脑,也一样能出人头地。
可是,修鱼彬可以说服狼王执行他的打法,却说服不了家里这帮带兵打仗的兄弟,除非狼王在场,不然根本没人听他的,以修鱼稷为最。
在外作战,军情千变万化,说到底还是相机行事的成份多,狼王也不好太过指责,怕伤了将士们的锐气。
修鱼彬抱怨了几次后,狼王无奈,只好安排修鱼稷去C城。
这下终于杀鸡骇猴,兄弟们果然有所收敛。
在修鱼彬的指挥下,几场硬拼之后,北关狐族彻底放弃了正面做战的想法,一门心思地把他们往南面赶。
南岳狐族兵力不足,更是节节败退。
狼族的南下已如破竹之势。
清晨,修鱼彬像往常一样来到营地北边的山坡散步,正好遇见穿着铠甲准备巡逻的修鱼稷。
“早。”他主动地打了个招呼。
“早。”
“新婚之夜过得好吗?”修鱼彬问道,语气里有一丝揶揄。
修鱼稷的脸僵了僵,冷冷地看着他:“昨晚上没见到唐晚荻?”
婚礼热闹非凡,除了六营的病人,剩下的全都参加了。篝火通明、通宵痛饮、狼王指示厨房拿出上好的野味,自家白树皮酿的酒放量供应。
“她一直待在帐篷里,没去。”修鱼彬耸了耸肩,“我劝过她,让她想开点。你又不是第一次往家里带女人……没记错的话——上次那位也是龙族的,不知怎么得罪了你,被你扔进洞里让老鼠给吃了。”
修鱼稷的脸“腾”地一下青了:“你都跟她说了些什么?”
“嘿,嘿,老六,不是哥哥我说你,这种时候你应该更关心安平蕙才对。她才是你的妻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