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2 / 2)

两人在泥里待了一会儿,冻得浑身发颤,又觉恶臭熏天,于是悄悄地站起身来。

就在这一瞬间,空中双鸟突至,向他们俯冲下来。

再蹲下去已经来不及了,皮皮抽出猎刀举到耳边,沈双成将弹弓拉得笔直——

“嗖!”

其中一只玄鸟中弹,折回空中扑腾了两下,突然金光四射,如焰火般璀璨一现,空中出现一只火鸟的图案,眨眼间消失殆尽。

“糟了。”皮皮暗叫不好。

也不知死的这只是公是母,另外一只就像疯了一般向他们冲过来。两人抱住脑袋往泥中钻去,那鸟早已先发而至,向皮皮的头顶啄去。

皮皮挥刀猛砍,那鸟原本就是团虚无的灵气,根本不怕刀刃,皮皮还没反应过来,背上就被啄了一下,顿时火辣辣地疼痛起来。

双成将皮皮往泥里一推,不顾一切地向玄鸟扑去,皮皮从泥中爬起,只见眼前两条黑影扑打在一起。定睛一看,沈双成正用双手死死地捏住鸟的脖子,玄鸟拼命挣扎,双翅用力煽动,空中刮起了大风。

皮皮一咬牙,向玄鸟猛冲过去,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抓住鸟翅膀放到口中就是一咬,那鸟吃痛猛地一挣,双爪朝空一抓,沈双成吃痛松手,皮皮还想再咬一口,却咬了一个空。

玄鸟飞到空中翻个了跟头,迅速消失了。

皮皮连忙跑到沈双成的身边,看见他用手捂住了右眼。

她的心猛地一沉。

记得何采骏曾经说过,不能让玄鸟啄到眼睛,否则必死无疑。

“双成——”她叫了一声。

一道黑血从他的右眼流了出来。他用力地揉了揉眼睛,皮皮猛地拉住他的手:“别动!”

她抽出猎刀喝道:“抬起你的脸!”

双成一脸惨白地看着她,皮皮一咬牙,手起刀落,将他受伤的眼珠挑了出来,扔出泥中。

更多的血水流了出来,这一回却是红色的。沈双成俊美的脸上却出现了一个可怕的黑洞,血红色的眼窝骷髅般地瞪着她。

皮皮解开身上的背包,找到一团酒精棉,用它擦了擦手,然后掏出止血药膏涂在他的眼窝之中,用绷带包住。

沈双成惊魂甫定,轻轻地喘气。

她扶着他又找到一只死马坐了下来,发现他根本坐不住,脸色苍白如纸,几近昏厥,连忙将他紧紧地搂在怀中。

“需要我吻你一下吗?”她轻轻地道。

他闭着眼,因疼痛而无法说话。

皮皮俯下身来,在他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他的左眼猛地睁开了,迷惑地看着她。

“一下不够。”他说。

“你要多少?”

“一千下?”

皮皮看着他,嗤地一声笑了。

空中露出熹微的晨光,对面的山峦清晰可见,看得见山顶上皑皑的薄雪。

“快到岸边了。”皮皮说。

“我觉得,那只玄鸟不会放过我们。”

“也是,”皮皮叹了一声,眼睛忽然湿了一湿,“毕竟我吃了他的孩子,这种心情我很理解。”

沈双成“哼”地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

“别太难过。”他淡淡的说,“你怎么知道贺兰觿会特别想要这个孩子?”

皮皮怔住。

“八百年中,每二十五年都会有一个沈慧颜……”沈双成凝视着她的脸,“对你来说,是一生一世,对他来说……是另一回事。”

“贺兰和我生下的孩子……会跟他一样长寿吗?”

——其实这个问题憋在皮皮的心里好久了,但她想当然地认为,自己虽然活不过百岁,她的孩子因为有天星族的血统,却有机会成为下一代的天狐。

沈双成摇了摇头:“不会,你们的孩子只有人类的寿命。”

皮皮一阵惊讶:“可是,贺兰不也是狐帝跟人类的女孩所生的吗?他已经活了八百多年了……”

“狐帝是纯种的天星族,到了贺兰这边,血统就稀释了,成了人狐混血。贺兰只有娶狐族的女子,才能生出像他自己那样长寿的子孙。”

“……”

“现在你是不是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狐帝死活不让他跟沈慧颜在一起?因为他们不可能生出一位能够长久统治狐族的王子。”

--------------------

我承认,在我编得兴起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不少的bug,欢迎大家指正~~还有就是,这是初稿,有些情节省略了,出版稿会做认真的修订和填充。大家都在问我什么时候结尾,这个小说大约是三十万字。所以快到这个字数的时候就是差不多结尾了。

一开始,没人记得住他的名字,都叫他“三叔家的病孩子”。

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谁都不看好他。

狼族男人死亡率高,就是因为他们痛恨一切胆小怯弱,有时候明知是傻、明知没有胜算、明知是送死也要硬着头皮往前冲。

这是一个把“大话”当作“真话”的民族,说出来了就不怕闪了舌头;不值得,也要为它掉脑袋。

狼族讨厌狐族,不仅仅因为宿怨,更主要的是心理上憎恨。

狼族人像是古罗马将军那样讨厌计谋。对他们来说理想的战争就是约定时间、选好地点、摆好队形、一声号响、公开决斗。

他们甚至认为打仗应当像人类上班那样朝九晚五。如果到了黄昏还没结束,两边应该偃旗息鼓生火做饭、睡上一觉明天再打。

狐族从不这样。他们像腓尼基人一样喜欢战术、崇尚以少胜多。和他们打仗就像下棋,每一步都要动脑筋,动不动就会中埋伏。

当年狼王大战狐帝,每到平原、海边、谷地一类空旷的地方就会立即铺开方阵、上千人同时前进、浴血厮杀。

这才是他们理解中的正规战争。

可是一到峻榞,狼王一看地形就觉得不妙,这里山势险峻、道路崎岖、树木杂乱、河湖众多——基本上没什么大面积的平地,完全不是狼族的理想战场。他这才意识到需要改变打法,开始越来越倚重修鱼彬在军事上的意见。

毕竟,修鱼彬是他的智囊,是族里最优秀的战略专家。

他用自己的智慧向修鱼证明:打架不好,学会用脑,也一样能出人头地。

可是,修鱼彬可以说服狼王执行他的打法,却说服不了家里这帮带兵打仗的兄弟,除非狼王在场,不然根本没人听他的,以修鱼稷为最。

在外作战,军情千变万化,说到底还是相机行事的成份多,狼王也不好太过指责,怕伤了将士们的锐气。

修鱼彬抱怨了几次后,狼王无奈,只好安排修鱼稷去C城。

这下终于杀鸡骇猴,兄弟们果然有所收敛。

在修鱼彬的指挥下,几场硬拼之后,北关狐族彻底放弃了正面做战的想法,一门心思地把他们往南面赶。

南岳狐族兵力不足,更是节节败退。

狼族的南下已如破竹之势。

清晨,修鱼彬像往常一样来到营地北边的山坡散步,正好遇见穿着铠甲准备巡逻的修鱼稷。

“早。”他主动地打了个招呼。

“早。”

“新婚之夜过得好吗?”修鱼彬问道,语气里有一丝揶揄。

修鱼稷的脸僵了僵,冷冷地看着他:“昨晚上没见到唐晚荻?”

婚礼热闹非凡,除了六营的病人,剩下的全都参加了。篝火通明、通宵痛饮、狼王指示厨房拿出上好的野味,自家白树皮酿的酒放量供应。

“她一直待在帐篷里,没去。”修鱼彬耸了耸肩,“我劝过她,让她想开点。你又不是第一次往家里带女人……没记错的话——上次那位也是龙族的,不知怎么得罪了你,被你扔进洞里让老鼠给吃了。”

修鱼稷的脸“腾”地一下青了:“你都跟她说了些什么?”

“嘿,嘿,老六,不是哥哥我说你,这种时候你应该更关心安平蕙才对。她才是你的妻子呀。”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