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约会时霍卿章拒绝了他的蔓越莓饼干,说不爱吃甜食。184(2 / 2)

  没错,是三十五年。

  十八岁那年,他放学途中在车外看到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男孩,独自一人站在血色夕阳下,像是被父母撵出来站在门口罚站。

  但那个孩子的脸上看不到这个年纪该有的慌乱以及哭嚎,沉默冷静的像个成年人。

  从他的脸上,看到了曾经被母亲毁掉游戏卡的自己。

  霍卿章决定帮助这个男孩。

  后来打听过才知道,男孩子名叫温殊,父母双亡后跟着舅舅生活,而舅舅一家似乎不怎么待见他,很可能是为了男孩父母的赔偿金和遗产才把孩子接到身边。

  霍卿章瞒过舅舅一家,私底下开始对男孩进行资助,一直到男孩十八岁那年,他也二十八岁了。

  在此之前,两人甚至没有正儿八经见过面,霍卿章也忙,大学毕业后去了国外深造,回来后接管公司工作,很少有机会更不会主动去见这个男孩。

  资助人和被资助人,是要保持距离的。

  可霍卿章认为,十八岁成年礼对一个人来说是人生重要节点,应该好好庆祝。

  于是那年圣诞节,他主动约见男孩,并为他准备了礼物。

  可最终还是没能见到。

  他穿进了一本奇奇怪怪的小说里,成了文中同名同姓下场悲惨的大反派。

  而他穿过来时,正是原主二十二岁时参加帆船比赛失去敬爱的大哥的日子。

  所以霍卿章一直对外宣称自己的年龄是二十九岁。

  实则要算的话,他比温绛大了整十岁。

  这个秘密要是说出去恐怕会引起恐慌,所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三缄其口。

  说巧不巧,书中原主的一些身份设定,和他本人大差不离。

  书中的生活并不比现实生活轻松,他依然接管了公司,依然每天连轴转。

  只是偶尔闲下来时,会稍微想一想,那个被他资助的男孩现在怎么样了,凭他的天资,大概能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吧。

  霍卿章下意识看向对面还在吃吃吃的温绛。

  相仿的年纪,如果是那孩子,应该和眼前这人差不多,无论什么样的困境都能杀出一条血路。

  毕竟是自己一手资助大的孩子,私心里还是希望能再见他一面,了解他现在的情况。

  愉快的晚餐结束,霍卿章把温绛送回了家。

  明明送到楼下即可,可霍卿章担心温绛一人爬四楼太辛苦,还是陪着他一起上去了。

  说得再直白一点。

  他想看温绛嘴上不明说,但可怜兮兮问他“这么快就走”的不舍模样。

  如果他问,那自己就留下来。

  温绛在卧室忙着铺床,眼神悄咪咪探向客厅的霍卿章。

  他翻出《赤色的黎明》男主的台本,拎着来到客厅,随手往玄关处的置物架上一放,给自己冲了杯热牛奶。

  霍卿章又坐了会儿,这才捞过大衣,慢条斯理套上一只袖子: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