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人情练达即文章(1 / 2)

  她眼波流转,美目顾盼,观之可亲,见之忘俗。可一想到这种令人难以忘怀的艳丽竟是由无数少女的性命堆砌,凝脂般的肌肤也是活生生的人皮铸就,就让与她屡屡肌肤之亲的越千钊汗毛倒竖。

  活色生香的美人儿,哪个男人不爱,但血肉堆积的妖魔鬼怪……那就只能看自己口味重不重了。

  叶歆瑶跟在她后面走进来,神情呆滞,双目无神,就好似一个做工精细的木偶般,不带半点人气。

  越千钊见状,神色悲痛,愤然质问:“你将阿琼怎么啦?”

  “叶姑娘有勇有谋,看出我计划的破绽,宁愿以身犯险也要救出你。可惜啊,她唯一的金丹朋友早在一年前就遭遇不测,下落不明。偏偏你的身份,又是这么的见不得人,云笈宗再宽容,对你这么一个神道修士,态度应当不会好到哪里去吧?再怎么聪明,实力不足,终究落了下乘。”见越千钊愤怒得失去了平常的冷静理智,郑姬以袖掩口,轻轻地笑了起来,“看在你好不容易晋了金丹的份上,叶姑娘救下了你,赔上自己,这笔买卖,倒也不亏。”

  “我……”越千钊双目充血,怒吼道,“我杀了你……”

  说罢,他双手凝出金色的拳套,竟好似被怒火冲昏了头脑,不顾就站在郑姬身后的叶歆瑶的安危一般,身形变幻,转瞬之间,就至郑姬面前。

  他从来不用兵刃,只用一双拳头,一拳挥出,断金碎玉。

  面对霸道如斯的一拳,郑姬身如柳絮,正准备化作流光,闪避开去,偏偏这再自然,再流畅不过,早就千万次做出,熟练得不能再熟练的一个动作,却由于她突如其来的头疼,顿了一瞬。

  仅仅一瞬,一个秀美绝伦的美人儿,就这样被裹挟巨大力量的拳头,直直地击飞出去,撞到坚硬的石板中,溅起一地碎末。

  喉头腥甜,视线模糊的前刻,郑姬看见了叶歆瑶。

  这个被她“控制精神”,应当“成为她的傀儡”,拥有她羡慕无比的姿容,却在关键时刻以自身强大的神魂将她的精神悉数驱逐,害得她连祭起防御都来不及,就被越千钊的姑娘,冲她落地的地方,微微一笑。

  这一刻,她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多年挚友。

  不需言语传达,不需眼神交汇,甚至不需任何暗示,彼此信赖,为救对方离开险地,甘愿出生入死。

  生长于后宅,厮混于宫闱,辗转于各方权贵,习惯以美色攫取一切的郑姬,见到的女人多半或自愿或被迫与众多女人争夺同一个男人。而她见到的男人,更是习惯地将“责任”“家族”之类的名词挂在嘴上,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自然没办法理解如此豪情,更没办法理解这样的默契信任,竟在一男一女之间。

  男女之间,除了爱、恨、欺骗和利用之外,竟还有别的关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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