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尘埃落定再赴约31(1 / 2)

  这种事情,旁人的劝说能起到一时作用,却注定会留下心灵的破绽,对修行有害无益。叶歆瑶见容与惊才绝艳,于剑道一途天赋绝伦,自不会胡乱插手对方的抉择,打着关心的名号做出害人的事情。

  攸关一生的抉择,谁也不能替自己下决定,不是么?

  因这种“不近人情”的举动,她自然又收到了族人好一通腹诽,什么女生外向,什么还没嫁人就胳膊肘往外拐之类的话都说了出来。叶歆瑶对他们这种“你是家族的一份子,必须无条件为家族谋福利,否则就是大逆不道”的想法早摸了个透,也压根没当一回事,哪怕谣言越演越烈,她也恍若未闻,无动于衷。

  与其关心这些嘴碎爱嚼舌根的人,还不如再检查一遍叶凝两个儿子的身体状况,看看能不能清除他们体内的天魔之力来得要紧。

  静思七日之后,容与选择放弃不切实际的复国梦,这才又一次化开僵局。

  整整三个月的拉锯谈判之后,双方终于拟定最后结果:朝廷设越国公,世袭罔替,封邑便定在南越郡;容与的部下则一一授予出身,并册与南越郡的官位;南越的子民与大魏子民一般无二,朝廷一视同仁,自卖的奴婢管不着,被强卖的奴婢皆得放回,等等。

  这些条款看上去极为冠冕堂皇,似没什么问题,能暗箱操作的地方却实在太多,也充斥着刺鼻的血腥意味。别的不说,光说南越风景气候宜人,又极为富庶,便让这里的官位僧多粥少,无数人打破了脑袋想来此捞一笔。势力稍微弱一点的世家,沾都沾不到南越郡的边,连口汤都喝不着。

  这些官员与有世家为依傍的商户为谋取利益,到底“买”了多少南越奴婢,让他们白白给自己干活,压根就没办法算。可以说,整个南越郡,没有一个官员与富商的手中,没有沾南越子民的血泪。皇帝倒是答应得极好,但想借朝廷或者檀郡叶氏之手清除这些人,无异于天方夜谭,条约履行的前提,就是把占了坑的萝卜们全部砍掉,属于这些萝卜的金银财帛奴婢土地自然归了后来者,释放奴婢什么的,自然随意。

  对容与来说,能用手中之剑解决的问题,完全谈不上问题。前番诸多势力恐惧他的强大力量,对他暗下杀手,双方早就结了仇,再往深地得罪一点,对世家割肉放血,他是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敢叫嚣的,杀了便是,又有何惧?

  对于这一点,他的部下倒是不大满意,在他们看来,这桩买卖中,最赚的当属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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