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回 赴莫斯城72(1 / 2)

查理斯在这无名的山洞中呆了数月有余,把金之力修炼到了瓶颈,对本命兵器也已经用得非常纯熟。此时已经到了来年的春天,查理斯年满九岁,他的级别已经升到了五星战将,这对一个没有宗门背景或家族支持的孩子来说已经是快得可怕了,梦星的大多普通人穷其一生也未必能到达这个高度。

查理斯通过这段时间的闭门修炼,也对升级之路有了更多的感悟,他总结出能让自己升级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通过每天打坐进行周天循环,对战气进行吐故纳新和提纯,然后反复修习现有的战技,让自己的修炼从量变引起质变,慢慢地突破瓶颈。这种方法的风险最小,但是升级速度也最慢,越到后来就越难升级。

2通过大量的实战提高自己的战斗力,在生与死的考验中突破瓶颈。这种方法需要循序渐进的选择越来越强的对手才有效,但在实际生活中难以做到和其他人一言不合就动手,即使动手也不可能都是生死相搏,只能寻找一些荒山去打荒兽。

3通过增加自己的属性让自己升级。查理斯记得自己首次获得章鱼属性的时候连升5个小级别,在获得猎鹰属性之后从战师突破为战将;在获得火之力之后立即升了1小级,而在获得金之力之后也立即升了1小级。因此今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需要获取更多的属性,无论是动物属性还是五行之力都可以。

4通过服用灵药来突破瓶颈,起到比自然修炼更快的效果。但这种方法不适宜常用,否则会影响自己修炼的潜力,只能在关键的时候偶尔用一回。查理斯到目前为止还未曾靠过灵药来升级,毕竟现在的等级还不高。查理斯记得自己的父亲服用了一粒慕容家赠送的破将丸就很快从战将升级到了战相,如果今后到了升级实在困难的时候,查理斯也想试上那么一次。

5对五行之力进行增强也有助于升级。查理斯在获得火之力之后虽然立即升级了一次,但因为不知道如何对火之力进行修炼和增强,因此后面就一直无进步。查理斯在获得金之力之后也是立即升级了一次,但后来通过上官燕提供的金之力修炼之法又升级了一次。金之力的修炼在遭遇瓶颈后要想继续增强,根据上官燕的笔记本里的备注,需要吸收金属性的矿石才可以。查理斯推测,以后要想增强自己的火之力,应该也需要去寻找火属性的矿石。

查理斯在脑海中总结出了以上五点后接着进行挨个排查,第1点肯定是每天必做的,这是修炼的根本;第2点可遇不可求,不主动去惹事,但一有机会也会毫不犹豫的动手;第3点得碰运气,如果有机会收获五行之力肯定不能放过,但动物属性宁缺毋滥,现在已经有了海里游的和天上飞的属性,就差一个陆地猛兽的属性了;第4点以后要采购一些对升级有帮助的灵药以备不时之需;第5点得找个大一点的城市去找一找五行属性的矿石。

从排查的结果来看,去一个大城市寻找五行属性的矿石似乎相对比较简单,不妨作为下一步的目标。查理斯在野外呆了这么久,好久没洗热水澡,好久没吃好东西,好久没舒服的睡一觉了,于是他决定立即出发。

查理斯走出洞外,看到刺眼的阳光忍不住闭上眼睛适应了一会儿,他惬意的呼吸了几口外面的新鲜空气后施展飞行战技飞上了天空。查理斯发现随着自己级别的提高,飞行的速度也快了很多。查理斯飞了一天,在傍晚时分路过一个小镇甸,于是他就降落下去找了个带住宿的酒店,先开好了房间,然后去大堂点了一堆好吃的,顺便向店老板打听了一下,得知俄罗刹的国都叫莫斯城,莫斯城在俄罗刹的西北角,距离这个小镇甸大约还有3000里的直线距离。如果步行,加上路上的休息,至少还需要花上一个月的时间,好在查理斯有飞行战技,他打算分三天飞完这段路程。

查理斯飞行穿越俄罗刹的这段时间,他切身感受到了俄罗刹实在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公国,大部分的国土上根本无人居住,沿途只能看到无数的野生动物和茂密的丛林,即使偶尔出现的几个小镇甸,恐怕周边的熊都比人口多。直到靠近莫斯城不到500里了,似乎才明显感觉到人气的增加。

查理斯远远地看到了莫斯城,莫斯城建立在7个高低起伏的山丘上,街道呈环形和放射形,一环环自城市中心向外延伸,整个城市在高空远看就像一个大蜘蛛网。有一条玉带似的河,自西向东,蜿蜒地经过一座山下,向北绕过一个雄伟的宫殿南侧,然后折向南方流去。莫斯城的建筑风格和风云帝国完全不同,大多建筑都有一个尖顶,造型非常奇巧而美观,建筑的色彩以暖色调为主。

查理斯怕直接飞行进入莫斯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他在城外的一个僻静处降落,然后徒步走向莫斯城。莫斯城东门的守城士兵看到查理斯典型的寒月人的脸和他所穿的寒月服饰,也没多盘问,直接就放他进了城。

查理斯走在莫斯城的街头,感觉这里才有了车水马龙的感觉,虽然繁华程度比不上风云帝都,但查理斯这几个月久居荒郊野外、人迹罕至之地,一下子回到人头攒动的闹市,似乎有了一种回到人间的感觉。

莫斯城大多人长得和基诺城的人一样金发碧眼、身材高挑,但这里的人各个衣着光鲜亮丽,神态举止也更为自信和高雅,熟人在街头相遇会非常客气的行礼。街头也有不少黄皮肤和古铜色皮肤的人,查理斯估计他们是来自风云大陆和烈日大陆的外乡人。

在莫斯城的街头不时能遇到一些表演者,他们旁若无人的在人行道上演奏着叫不出名的乐器,在地上放着一个高高的黑帽子,路过的行人有的匆匆而过,有的驻足聆听,也有的往帽子中扔了一些灵石,这时候表演者就会用感谢的表情向扔灵石的人致意。有的路过的女孩听到有自己喜欢的乐曲,就会在表演者的周围翩翩起舞,引来了大家的不断喝彩。

“这莫斯城看起来富足祥和,还真如人间仙境呢!”查理斯心里暗想。

查理斯正在莫斯城的街头一路走一路看,忽然被一留着络腮胡的中年大叔给客气地阻住了去路。这中年大叔虽然看起来非常彪悍,但是行为举止却非常得体,他微微鞠了一躬,然后谦恭地问道,“这位先生像是要赶路的样子,莫斯城可是非常之大,靠走路可是逛不完的,请问你需要马车吗?”

“你的马车在哪?想不到莫斯城还有如此服务。”查理斯问道。

“莫斯城的街头不让随便停马车,我的马车就在前面的停车场里等候。请问现先生你想去哪里?”络腮大汉向着不远处的地方用手一指。

“我也是初来莫斯城,说不上具体去哪里,你就带我去莫斯城最好的酒店吧。”查理斯想了想说道。

“莫斯城最好的酒店是丽思卡尔顿酒店,我知道在哪,却从未进去过,听说在那里住一晚上可抵得上我大半年的收入,先生你可想好了?”络腮大汉有点不相信查理斯这么一个少年住得起莫斯城最好的酒店。

“好,就去丽思卡尔顿酒店,让我见识见识。”查理斯毫不犹豫的说道。

“好的,很荣幸为你服务。”络腮大汉大喜道,从此处去丽思卡尔顿酒店要横跨整个莫斯城,这笔生意可是做大了。

查理斯跟随络腮大汉到了停车场,有其他车夫问络腮大汉“这位客人去哪里呀,活够大吗?”

络腮大汉大声而得意地回答,“去丽思卡尔顿酒店。”引来了旁边不少车夫的羡慕,因为这跑一趟就几乎等于赚了两天的收入了。

络腮大汉挺直了胸膛,驱赶着马车直奔丽思卡尔顿酒店,足足跑了两个时辰。查理斯在马车上一路看异国风情,倒也不觉得无聊。

前方远远的看到有一个富丽堂皇的建筑群,建筑群外奇花争艳、绿树成荫。但络腮大汉的马车没往前走多久却在围墙外被拦住了。

“去去去,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瞎跑什么?”年轻的蓝眼睛门卫不屑地冲络腮大汉翻了一个白眼。

“什么叫瞎跑?我的客人要入住丽思卡尔顿酒店,赶紧给我开门。”络腮大汉大声得嚷道。

“你骗鬼呢?入住丽思卡尔顿酒店的尊贵客人会坐你这破马车?”年轻门卫不相信地问道。

络腮大汉刚想掀开马车的帘子让年轻门卫看,查理斯已经自己从马车上跳了下来。“怎么,我来入住丽思卡尔顿酒店,不欢迎吗?”

年轻门卫打量了几眼查理斯,年前的年轻人衣服倒是挺新的,但看其款式却有点老土,不像是王公贵族家的少年,但保不齐是乡下某个土财主的公子,于是他不放心的问了一句,“公子,咱这酒店最便宜的单间也要每天500中品灵石,你确认要入住吗?”年轻门卫估计自己这一句话就能把这没见过世面的公子哥个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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