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2 / 2)

天知道,我努力咧出来逗她的笑容有多难看。

但这样的装模作样却成功赢得冷魅信任,她真的以为自己只是感染风寒,过不多时即可康复,脸上不由自主浮上的形容依旧灿烂。

在她俏丽明媚的笑容里,我沉醉了。昨晚觉得那些绽放在苍穹里绚丽多姿的烟花美轮美奂,此时对比,怎及她不禁意洋溢的一抹喜悦好看。

冷魅患病期间很不安分,头晕发烧,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各种症状应接不暇,她在这样没完没了的折腾中变得蓬头跣足,面黄肌瘦,再不复昔日的青春活跃与容光,仿佛一夜之间摧残至老。

大夫来看过她几回,以天价开出治标偏方,总算有了些许转机,病情也稳定不少。

他将我拉出房门,郑重警告,那姑娘如今是烫手山芋,奉劝你还是远离为妙。

我对他的好意一概置若罔闻,他只能发出无奈的叹息,扬长而去。

冷魅是个见微知著的女孩子,身体稍微有了些力气,立即揪住我衣襟,用探究的语气问,我的病不仅仅是风寒这么简单对不对,否则大夫为什么每次来都要戴着口罩。

为了使她维持欢快的心情,我第一次对她撒了谎,这个季节风寒肆虐,他跟你得了一样的病,戴口罩当然是怕冷受凉。

她表示狐疑,但无处考察,只得相信。可她身体才略微恢复少许,便让我去照料她阿娘,瞧情况如何。

真是腐儒情切啊,她岌岌可危时,总惦记母亲。

她卧榻的这些时日,伯母一日三餐均由我帮衬,后续的治疗才刚刚起步,结果暂时无法判定,需要再等几天。

冷魅却不放心,硬逼着我去医馆。

不知道为什么,自那位大夫最后一次来替冷魅把脉之后,她开始疏远我了,不断找各种理由将我从她身边赶走,调离,面对我时,眼神躲躲闪闪,里面蕴了我看不懂的情绪。

只是时临多事之秋,这些鸡毛蒜皮的细节我也并未在意。

感恩节那天,她连拖带拽的将我拉去镇上唯一的一间寺庙,说要感激上苍的怜悯,跪在弥勒佛神像面前虔诚叩拜,还愿上香。我忍不住揶揄她迷信,心里却泛起一波波酸涩,她的愿望美好而圆满,可惜再也没有实现的一天,哪怕她再如何求,上苍也不会让她如愿。

或许是违心的笑容做得太多,自圣诞节过后,我学会了伪装与欺骗,以及演戏与装模作样,无论多如何震撼的大事,即便是我率先知道她的世界天崩地陷,同样也能做到安之若素。

列如她母亲在逝世。

我整整瞒了她一天。

可我从未经历过至亲的离去,面对这样的情况,我手足无措,虽然瞒得了冷魅一时,却不晓得该如何是好,接下来要做什么安排什么,均一无所知。

冷魅通过她的第六感的预感察觉出不对劲,揪住我衣袖问我发生了什么,我原本可以若无其事的粉饰过去的,但沉默了片刻,到底还是说了出来,纸包不住火。

她炯炯有神的一双眸子,刹那间神采全无。我吓了一跳,那不是悲伤,是心如死灰。

我有点担忧她的情况,于她而言,母亲是全部,是所有精神的支柱,我怕她承受不住这样的打击与挫折,怕她挺不过去。

她太安静了,就像一具行尸走肉,安静得让人怀疑她是否还是个人。

丧礼的后续流程都是镇上居民帮衬着张罗的,并没有入殓柩殡,冷魅选择将母亲连夜火化,她要将骨灰携回老家安葬,但老人家尸骨未寒,哀悼祭奠的仪式还是要在泅绺镇上举行。吊丧时,她跪在骨灰盒前烧白钱,眼神空洞而漆黑,一片死气沉沉。

我站在两丈开外,凝视她的背影。那么落寞又寂寥,十二个时辰,她没有与我说过一句话。

当晚,她终于主动找我交谈,她说,我打算收歇。

我怔忡,继而点头,好。

断断两句交流,六个字,然后再无下文。

令我始料未及的是,这是我与冷魅生平的最后一次交流。

如果我知道她即将不告而别,我一定会,将心中的千言万语统统告诉她。

那天我其实有很多话想说,我想知道她将来的打算,想问她需不需要我陪她反乡安葬母亲,我还想问,她有没有心上人。但她满面疲惫,休憩得很早,很守到亥初,然后熄灯,独自回家。

等我第二天优哉游哉跑去店铺,泅绺镇已没有她的踪迹,她携着剩余的积蓄,背着那盒骨灰卷款潜逃,一个人远走高飞。

偌大的门店空无一人,桌子上砚台压着她临行前的留言。

她说,阿劫,待你看到这张便签,我已去得远了。人的一生形形色色,会遇到很多类似的过客,不要留恋,不要惆怅好吗。你要过得好好的,要开心,要笑口常开哦,你大概不知道吧,你笑起来的模样真好看,可是你脸上总是有着浓稠的忧郁与暖不化的忧伤,真的很影响形象呢,最后,我希望你不要在意过去,我们朝夕相处的生活不是很好吗,就努力活成那样的自己吧。

努力活成那样的自己吧。

这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刻骨铭心的话。

我趴在桌子上,无声落泪,那轻薄的一张纸,被我揪成碎片。

暮春,正桃花落英缤纷的时节。

书上说,桃花是蔷薇科乔木,具备很高的观赏价值,除了是文学常用素材之外,并兼具爱情俘虏的曼妙花样。

多么唯美浪漫呐,仿佛田野间都充斥着桃花独有的馥郁与芬芳,可门前那姹紫嫣红的簇拥下,除了铺满地的残枝败瓣,空荡荡的杳无一人,萧索而凄凉。

我望着满园春色,忽然想起崔护的一首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真煽情啊真煽情。

我摘下门楣顶端人面桃花的招牌匾额,将它擦拭干净,然后用油布裹好,收藏起来。门店的瓦舍是冷魅初临泅绺镇时永久购置的,房契地契都留在了保密闸中,我将它们扔进包袱,然后打包回府。

这是属于冷魅的私人不动产,哪怕她一去不回,哪怕永远荒废,我也要封存它的权证,将它保留下来。许多年以后,我可以能睹物思人。

回到家以后,我对老李说,我打算出一趟远门。

他瞠目结舌。

我知道,他讶异,如此自卑又抑郁的我,怎有那个胆量踏出泅绺镇的门槛。可畏首畏尾,又怎有追求。冷魅是我毕生的执念,她曾说我是她的福星,可她又哪里懂得,她拯救了曾经那个胆小如鼠的我,只可惜,她走得如此孤勇而决绝,连一个挽留亦或携手的机会都不留给我。

呆过愣过,老李回过神来,问我,去哪里。

南方。我说,之前向门店的原产主打听,她告诉我冷魅的家乡来自县城,遥远的天南彼岸。

我并非与老李商量,只是支会他一声,这一去时日无期,说不准什么时候回来,也可能永远不回来了。

他将筷子往桌上一拍,连同整桌饭菜也抖了三抖。

他愤怒,但我并不心虚,他身为父亲,没做到该尽的指责,这些我并不怨怪,换成我,也半斤八两。

或许是自责与愧疚作祟,他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沉默的喝酒。

我没与他当面道别,与冷魅一样,选择在深夜不辞而别,唯搁下一纸留言。

相依为命这么多年,说不难过难舍那是自欺欺人,但比起孤独终老,我更愿浪迹天涯。我有手有脚有力气,用不着瞻前顾后,也无需为生计发愁,只是敢与不敢之间一个字的转折蜕变而已。

虽然目标是寻觅冷魅,怀揣着一颗赤子之心与满腔希冀,但其实心中已有了一个不愿面对的答案。她一个女孩子,徒步长途跋涉,那是用生命在漂泊,她身上的病无药可救,或许早已客死异乡也未可知,我无法确定她是否还活着。

但引领我走出隅隈的是她,使我窥破桎梏的是她,所以我一定要找到她。

找不到,我就一直找,再度重相逢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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