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拒绝诱惑48(2 / 2)
没过多久,杜月笙为了拉拢卢令,又送给他一部很漂亮的进口小汽车。
卢令很喜欢,但他想起戴老板曾经说过一句话:“得人钱财,就得与人消灾。”
卢令觉得自己只应该为戴老板效犬马之劳,自然就只能拿戴老板的薪水,而不应该再去接受其他人的贿赂,为他人服务了。
于是卢令断然退回了汽车,自此杜先生再也没有想办法拉拢过他。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戴老板知道这事后,对卢令大加赞赏。
他甚至特意把卢令叫到南京,让卢令陪他吃饭。
吃饭的时候戴先生拍着卢令的肩说:“做得对!我的人如果都成了杜先生的学生,那我还依靠谁呢?你要永远保持这样就好!”
戴老板对卢令的赏识更坚定了他对戴老板的忠实。
卢令觉得要想升官发财,出人头地,就只有紧紧地抱住戴老板的大腿。
卢令与戴先生之间的关系有多少是私人感情,又有多少是相互利用呢?可能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或者只有天知道了。
卢令此时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为人好大喜功,一当上行动组长,就迫不及待地要练好枪法。
因为上面有规定,抓到政治犯必须送到南京去,淞沪警备司令部无权审讯、处理。
而刑事犯,如抢银行、砸商店的土匪强盗,警备司令部则有权审讯、处理。
追捕中,如果对方拒捕,还可以开枪。
卢令一方面积极参加上海骑射会,有空还去侦察大队部甬道里练习射击,每天要打几十发子弹。
另一方面他积极参加各种追捕、绑架、暗杀活动,无论是追捕政治犯,还是刑事犯,他都亲自参加,有时甚至把刑事犯当作练习射击的活靶子。
这时,卢令已经把什么做人的“良心”,什么“人命关天”“杀人偿命”的概念,通通都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只是偶尔母亲关心他的工作时,他会刻意避开杀人的事情。
这天卢令带队在街上巡逻的时候,听见有人喊:“小偷!抓小偷!”
卢令看到前面有个穿着破烂的年轻人,拿着一个粉色珠串的包,在前面跑,他立刻就跑了起来,左拐右拐,把这个小偷追进了一条死胡同。
小偷扑通一下跪了下来,把钱包往前一抛。
“大爷,东西还您,放了我吧!”
卢令知道他不会被判死罪,看他的穿着身上也肯定没有带枪,而且如今他已经无路可走了,只要跑在后面的组员一到,活捉这个小偷是肯定无疑的了。
但是卢令忽然想试试自己的枪法,一看左右无人,就瞄准他开了一枪,正打在他的头上。
组员听到枪声赶来后,忙问:“组长,怎么了?没事吧?”
“没事,这个小偷无路可走了,就要夺我的枪,所以才把他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