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证现实 对伴侣犯下了罪所以他会受到……7(2 / 2)

   就是可惜了,昨晚下药出丑的计策没成功,不然能跟程少邀功,讨点好处的。

   程少把人当眼珠子护着,谁也没想到从没谈过恋爱的陆少会突然有个男朋友。

   早知道、早知道就算程少盯着,他也该找个时机下手。

   陆柚若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估计刚吃的鸡蛋都得吐出来,怪恶心人的。

   黄杰家里没权没势,是凑在程知意身边最不起眼的哈巴狗之一,陆柚一直不怎么关心,刚才喊出名字的原因很简单——

   黄杰,第一个死于江鹤川蛊虫的人。

   昨晚陆柚才刚意识到自己是小说里的炮灰角色,没来得及想周围的人,刚才通电话时才把人给对上号。

   黄杰平日里在他面前是个纯粹的好人,知进退,很明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道理,但在小说里,是个彻头彻尾的反派,还是B格最低的那种。

   搞包养什么的你情我愿也就算了,关键还玩强迫那一套,脏手段一套一套的,昨晚给江鹤川酒里加药的就是黄杰。

   陆柚也就是之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一想到自己之前和这人待在同一空间都恶心。

   车在ASTA门口停下,司机大叔告诉陆柚到目的地了。

   陆柚一路上面无表情地上楼,引路的经理看他心情不好眼观鼻鼻观心,帮忙开门,“祝您玩的愉快。”

   门开的同时,在包间等着的人也看到了陆柚,眼睛中闪过同样的惊艳,又不约而同地迅速掩盖。

   陆柚据说是小时候身体不好,所以陆家的长辈尤其疼爱,就算是要天上的星星,那都得满足,由此宠成了现在的恶劣性格,脾气大,嘴巴坏。

   有人说要不是陆家护着,那陆柚得被不知道打多少次,这话其实不对。

   陆柚那是结合了陆父陆母长相上所有优点的孩子,皮肤白皙,像是开蚌的珍珠,看起来又软又嫩,肉眼看到的地方不是粉就是白,猫儿眼,长睫毛,轮廓精致的脸,加上一头自来卷的浅棕小卷毛,性格都和漂亮矜贵的猫一样。

   人家就算是背后骂他,都要说一句:不就是长得好看了点儿,没有脑子有什么用?陆家早晚毁在他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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