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逆鳞挂坠来肉包子打狗。(2 / 2)

每块逆鳞都是龙族心血结晶,即充满了龙族对这天谴的愤怒,又作为龙族身份和实力的象征。持有者将被其中蕴含的力量保护,但也被其中强大的龙族和天谴的气息包裹,若不是那股气息被您的世界树镇压,您将来就断绝了成神的可能。

叶牧想所以是龙族气息和天谴气息的拥有者,无法感知接触信仰通道,就无法继承神位。

“你希望我成神吗?”

“希望!嗯~也不希望。”小仙脱口而出,又迅速否定,“您若成神了,我估计就能长生不死了,但是自然之子就脱离了斗罗大陆。”

“就像当初蓝银皇的拥有者一样,去到神界后,斗罗大陆至今都没有出现新的蓝银皇,只有零星几只蓝银王。按照位格的遗传继承的规则,要么海神下界赐予一株蓝银王以蓝银皇的位格,要么就是他的血脉回到斗罗大陆,或者斗罗大陆与那虚无缥缈的神界失去联系,经过不知道多久,蓝银王中出现一位能够横扫其他诸王的幸运家伙得到所有蓝银草的认可成为新皇。”

“您若选择飞升神界,且没有把自然之种留在斗罗大陆的话,斗罗大陆不知要多久才能出现新的自然之子,孕育出自然之种。若斗罗大陆没有自然之子,那么生态遭受破坏后,就将很难恢复,甚至破坏太大的话,斗罗大陆将走向衰亡。尤其是植物系魂兽,将很难再诞生。”

“没事,我不会选择去神界当神的。”留在斗罗大陆做一个红尘仙,岂不比在神界996强。

“诶~哦!不管怎样小仙都会尽力辅佐叶牧大人的!”

......

“这种共存的造物,我称之为魂灵。”

“兽神帝天,让我们再尝试一次,这种人类与魂兽共存的方法吧!”叶牧指着地方上的那只睡得正香的,被捆绑的严严实实的千年暗金恐爪熊,眼神示意贝贝做好心里准备。

“贝贝,你相信我吗?”叶牧走到贝贝身前,“魂灵,可以和魂师协同战斗。但是我只通过这种方法制造了了一次魂灵,你愿意成为第二个拥有魂灵的人吗?”

“我相信大哥,但是我们选择那只当做我的魂灵呢?”贝贝看向身旁的张乐萱。

“那只900多年的金爪地龙最合适。”张乐萱回答完,视线移到叶牧身上。

“其实,可以尝试一下那只暗金恐爪熊。”叶牧转头凝视着帝天,“这是一次改变魂兽和人类关系的尝试,随着人类的魂导器的发展,魂兽将很难在普通对决中获胜。一点一点被蚕食的可能性很大,但如果人类不寻找新的出路,等魂兽的整体数量低于一定值后,再生速度将远远赶不上被魂师猎杀的速度,离灭绝就不远了。”

“当然,魂兽灭绝后,魂师也将不复存在,这是这片大地的规则,神也不能改变。”

“所以,如果不断尝试能让双方的生存都有益的方法,是唯一的出路。”如果我理解了符文,通透了符篆,是不是可以愚弄,或者说改写这片大地的规则,把魂环弄成虚数空间,形式变成与魂兽的平等守护契约,死亡时自动解除,也许可以把斗罗大陆变成御兽世界,而且魂师可以使用自己御兽的技能,战力应该会比魂环魂师还强。

叶牧停止了头脑风暴,自己的契灵--万妖王并没有赋予自己魂环,也无法进入自己的精神世界,但是绝对听令于自己。这种形式根本很难普及,毕竟自己还有自然之子这个特殊身份,才能完成契灵这种神奇的共存形态。

“我是自然之子,而小仙和万妖王的妖眼魔树作为植物系魂兽本就本能的听从我的命令,完成自然同化后都被我绝对掌控。小仙变成的魂灵,很难说不是特殊情况的个例。”

“而那些金爪地龙和贝贝的蓝电光明霸王龙武魂也有上下位关系,如果以金爪地龙作为贝贝的第一魂环,虽然大概率会习得雷霆龙爪,但金爪地龙作为地龙一族并不强大,形成魂灵也是服从于上位龙族,不能验证魂灵的普适性,所以把这只暗金恐爪熊化成贝贝的魂灵吧。”

帝天深深地看了一眼叶牧,张乐萱脸色变换了几下,最终也没有开口,玄老又在一旁啃起鸡腿来,只是视线时常扫过帝天。张乐萱和叶牧的视线重新落在贝贝身上。

“我愿意尝试让暗金恐爪熊作为我的魂灵。”贝贝下定决心道。

“好!”叶牧先是应声,随后转头对张乐萱道:“其实没有多少危险的,我会控制暗金恐爪熊的灵魂,如果稍有不对,我就攮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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