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大房太太(1 / 2)

  人这一生最怕的就是没有一个盼头,浑浑碌碌的过一辈子。

  “可真能如此?”林之孝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若真是这样,那这官也太不值钱了吧!

  在林之孝这等奴籍的人看来,做贾府的管家自然是要比做草民好多了。

  举个众所周知的例子:《红楼梦》里薛蟠为了争香菱,将冯渊给打死了,虽然费了一些钱财和时间但薛蟠还是毫发无伤的闪人进京了。

  这冯渊是什么人?

  按照书中的说法冯渊乃是金陵一个小乡宦之子。

  乡宦是什么?

  就是指乡村中做过官又回乡的人。

  这样的人按理说手中应该有些人脉在,可被薛蟠给打死了,连泡都没有冒一个。这样的人都是如此下场,就更不要说那些一点根基都没有的平民百姓了。

  草民,草民,如草芥一般的人呀!

  古代讲究的就是‘士农工商’,草民,林之孝等人自然是看不在眼里的,他们家管着贾府的各种事情,这田房事务也是其中的一项,以前也不是没有做过依着贾府的威势强买强卖仗势欺人的事情。

  但做官那就完全不一样了,哪怕就是一个九品芝麻官那也是士族。

  对于林之孝的话,书兰嗤之以鼻,她前世好歹也是历史研究生,对于古代捐官的事情了解的很清楚。

  “捐官”,就是士民向国家捐资纳粟以取得官职。史书记载“秦得天下,始令民纳粟,赐以爵”之,从秦代开始这捐官就是一种官场潜规则,只是以前有总总的限制条件,比如必须是良民,或者必须祖上有功,而且这些官基本上都是爵位。

  据书兰这段时间的了解,齐朝的制度很奇葩,这捐官的制度那完全是只认钱不认人,对买官的人无任何限制,地主、商贾且不必说,连流氓、盗贼等只要有钱身上没案子都可以捐官。当然了这样的官捐来也只是虚职,平时不说上朝听政,就是连衙门都没有一个,只是面子上好听一些而已,一点实权都没有,要真想有一番作为,还是走正途为好。

  书兰给林大总管和林之孝讲了这规矩,两人听得那叫一个双眼发亮,捐官的银子对于他们这种人家来说的确有点点肉痛,正七品的知县要四千六百两银子了,得让林家两父子奋斗两三年了。但书兰也说了这是万不得已的时候才会走的路子,要是底下的孩子争气,能直接通过科举考出来,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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