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匠户制(1 / 2)

大明的百姓,被划分为民、军、匠、贱籍四等。

民最高,军次之,匠最低,贱籍不算人。

太祖皇帝规定:“凡军、民、医、匠、阴阳者诸色户,许各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违者之罪,仍从原籍。”

这就是说,祖宗是什么户籍,你便是什么户籍;出生的时候是什么户籍,长大后依旧是什么户籍,绝不能更改。

除非,科考入仕。

如今的兵部侍郎张居正,当年就是军籍,入仕之后才改了民籍。

其中,对于工匠的管理制度,称为“匠户制”。

匠户制用一句话概括的话,就是:

“工匠的全家,无论老幼,都要无偿参加劳役,每月十天,而且世代相继,地位低微,收入更低微。”

所以,如果真的要奖励做出改进的工匠白银一万两,他根本就守不住,当天就得被人抓进牢里,敲诈了去,甚至是害了性命。

胡宗宪详细说了,林余一时间目瞪口呆,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大明初立之时,是1368年,此时欧洲处在黑暗中世纪,文艺复兴也才刚刚开始。

大明灭亡之时,是1644年,此时文艺复兴基本结束,启蒙运动即将开始,离第一次工业革命只有不到100年。

如果说这中间起了什么变化,应该就是对“人”的观点的转变。

一代为匠,世代为匠,无偿劳役,地位低微,这样的制度下,科技怎么可能会发展,工匠怎么可能会有创造力。

他可以给胡宗宪纺纱机、织布机、缝纫机,将来还能给蒸汽机、燧发枪、甚至是铁甲舰,但一个没有创新活力的大明,即使因为这些天降猛人暂时保持了先进,将来也终究会被淘汰。

所以,激发大明百姓本身的创造力,才是应该做的事。

胡宗宪继续说道:

“天尊,如果要对工匠进行奖励,不如用下面这个办法。”

“两年前,皇上颁布律例,那些不愿服十天劳役的工匠,可用金银替代劳役。北方工匠每月上缴六钱银子,南方工匠每月上缴九钱银子。”

“对那些做出技术改进的工匠,可在专利费中拨出一笔银子,每年替他上缴一百零八钱的罚银,令官府不可再强行征召他们,就算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了。”

林余听了,心里却觉得,如果只是这样,恐怕调动不起多少工匠的积极性来。

他沉思了好一会儿,时间久的胡宗宪心中不由得忐忑,是不是自己说错了话。

一刻钟后,林余说道:

“既然户籍不可更改,那就统一征召他们,入国企。”

“所谓国企,就是从专利费吾的份额中专门拨出银子,建立一个不由朝廷管辖,由你胡宗宪本人直接管理的管理机构,名字嘛,就叫工造司吧。”

“选挑优秀工匠入工造司,建立技术等级,按照等级每月给与不同等级的俸禄。”

“青铜级别工匠可按照城中的普通人家收入水准结算俸禄;白银级别可按照城中的富裕之家收入水准结算俸禄;黄金级别可按照城中的大户之家收入水准结算俸禄。”

“除此之外,所有进入工造司的工匠,每年一百零八钱的罚银皆由工造司出,不算在俸禄内。”

胡宗宪心中不由震惊。

如果按照这样的俸禄水准,每年的开销可不少。

如今浙直两地,最多的匠户是织工,织造局定的年收入是五两银子。

这个收入很少,但工匠们去织造局就等同服了劳役,如果他们不去织造局,就得每月缴纳一百零八钱也就是十两八钱的罚银。

所以,综合来看,年收入应该是十五两八钱银子,到手五两。

浙直两地的织机加起来约是一万八千台,每台织机需要织工四人,织工总数也就是七万两千人。

其他匠户,诸如铁匠、木匠、漆匠、厨匠等等,加起来约是两万余人。

加起来,浙直两地的工匠数量约为十万。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