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弗特(2 / 2)

  好不容易缓过来的守卫握紧了剑柄,恨得牙根发痒:“他妈的,别让我知道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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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常樂的主要工作是在镇子中心的大庄园里当女仆。

  像她这样的女仆还有很多,都是庄园里的廉价劳动力,哪里有需要就往哪里搬,拿着微薄的薪水,干着最琐碎的工作,弄不好还会被女仆长管家臭骂一顿。

  她今天来得晚,轻松的活早被抢光,只剩下最苦最累的刷洗马厩的工作。

  午时太阳最热,刷马厩又要一直弯腰,头发散落下来不方便,糊在脖子上也不利于散热,于是她便拆开麻花辫,扎了个高高的马尾,后来又嫌马尾辫碍事儿,干脆就把头发盘在了脑后,果然清爽了不少。

  虽然她不是那种娇生惯养的小女生,但清洗马厩这种工作还是有些超纲了。

  不过再嫌弃也要硬着头皮干下去,庄园里的人可不会管你是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现代女人,惹得女仆长和管家不高兴了,拿马鞭抽你两下都是轻的——至于贵族老爷和太太,以她这个段位基本是见不到的。

  人们都说养成一个习惯只需要21天,但是她来这儿一个多月,还是没能习惯干活。

  她一直忙活到下午,眼见着马厩只差一点就能清洁完了,于是便躺在马厩前的草地上,将双手枕在脑后,闭着眼睛感受拂面而过的微风。

  “露西娅——你睡着了吗?”

  脸上的阳光突然被人挡住,常樂一睁眼,发现一个有着棕色头发蓝色眼睛的英俊男人正弯腰看着她,脸上还挂着灿烂的笑。

  常樂一个激灵爬起来,脸不由地红了。

  “弗特少爷。”她不好意思地把碎发重新挂回耳后,手腕上细腻的皮肤在夕阳的余晖下像是加了牛奶的红茶,热腾腾地散发着醇香的气息,甚至能看清皮下汩汩跳动的青色血管。

  弗特穿着衬衫,带着礼帽,踩着马靴,似乎是刚从外面回来。他把背在身后的手拿出来,将一只鲜艳欲滴的红玫瑰递到她面前,说道:“送给你,美丽的女孩儿。”

  常樂连忙拒绝:“我不能要,弗特少爷。”

  弗特笑道:“收下它吧,它的花瓣远不及你的嘴唇红艳。”

  常樂表情恹恹:“不,我不能要,您又不爱我,我怎么能收您的玫瑰?。”

  弗特:“哦,我到底要拿你怎么办,我亲爱的露西娅……我对你的爱意还不够明显吗?爱情就像与玫瑰同色的火焰,时时刻刻都在烧灼我的心,让我迫不及待来见你,来和你说话,甚至迫切地想牵你的手,亲吻你丰满的嘴唇……”说着话,他就要去抓她的手。

  常樂连忙躲开了,为难地说道:“不……弗特少爷,我刚干完活,手太脏了,会玷污您的手的……”

  弗特看看后面的马厩,没有强求要跟他手拉手了,只是还是要她收下玫瑰花,态度十分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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