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满船清梦10113(1 / 2)

销声匿迹了三十年的梅花盗重出江湖,四处杀人劫财,兼带劫色,时至今日已作案八十余起,就连华山掌门的女儿也被糟蹋了,还留下狂言,号称下一个目标便是天下第一美人。

如今的天下第一美人名唤林仙儿,她那张脸美丽得令人窒息,透着一缕缕甜香的身子像是失了骨头般绵软,世上少有人能够抗拒。

林诗音和王怜花去太原不为别的,正因这位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如今正在兴云庄做客。

莫约是天下第一美人在兴云庄的缘故,这几日从天南海北赶来的江湖人实在不少,甚至有多位是百晓生所著《兵器谱》上排名靠前的高手。

林诗音和王怜花并不走官路,而是从山野小径来,到保定府时远方的天幕已蒙上一层烟丝,瞧着却越发昏暗。

待入了城,二人也不急着去那兴云庄,反倒是牵着马一同在街上走了一段路。

一别十年,如今旧地重游,看山看水都别有一番滋味。

顺着街道,从城东走到城南,隔了一条街,左边的路去曾经的李园,右边的路则去清冷多年的林府。

林诗音选了右边的这条路,朝着那两只在风中摇曳的大红灯笼走了过去。

林家没出事前,她和兄长其实并不住在李园,而是住在林家在太原的府邸,只是后来……这才住到了李园。

王怜花是个聪明人,他看了一眼被灯火照亮的林府二字,就猜到这怕是林诗音曾经的家。

虽说这些年里,林家仅剩的两位主人都极少回来住,可这林府里的下人仍然记得他二人的面貌。

这世上总有许多遗憾,不是人力所能扭转。

原以为是李寻欢的缘故,没想到却还有这一层,也真是……可怜啊。

不过转念一想,又似乎没什么可怜的。

王怜花心下冷哂,眼里也带上几分嘲弄。

说到可怜,真论起来他这个师傅可要比林诗音这个徒儿惨的多。

不去想这些有的没的,王怜花倒是分心留意起了这座林府的布局。

尽管几位主人都远在京城,可银子使到位了,这府里的下人自然也是用心的。

一眼望去,这夜色里的林府倒也秀气,假山重叠,花木掩映,几只狸奴趴在长廊里舔着爪子。

林诗音看着那几只狸奴,颇为感慨道:“兄长少年时极爱狸奴。”

听到这,王怜花又看了一眼那几只猫。

或许是先入为主的缘故,在他的印象中,林雪卿这人总是冷着一张脸,瞧着就知道不是个善茬,倒是看不出来少年时竟会喜爱狸奴。

诚如王怜花所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等第二日天明,林诗音和王怜花用过早膳后,二人便启程去了兴云庄。

值得一提的是,这兴云庄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龙啸云,而这兴云庄的前身也不是别的,正是出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美名的李家李园。

而看着“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对联,林诗音不禁想起了她和李寻欢的过去,一时间心里五味杂陈,也说不清是何滋味。

平心而论,林诗音本以为她早已放下那段往事,可如今故地重游,又看见这一副对联,才知道原来还是在意,这伤疤挂在心头,轻轻碰一下,就疼得滴血。

只是就像林雪卿说过的,李寻欢这个人好在他重情重义,恨也恨在他重情重义。

若是不够重情,送出一个女人自然算不得什么,不必日夜愧疚难安,沉醉终日,把自己从一个绝顶高手变成一个离不得酒的醉鬼。

若是不够义气,当初发觉结拜义兄爱上未婚妻时,就该狠狠将他斥责一顿,割袍断义,兄弟情绝。

可李寻欢偏偏太重情,又太重义,心肠也不够冷,不够狠,这样的一个人,本就不适合江湖。

爱上这样一个太重情重义的男人可不是一件好事。

林诗音看够这一副对联,脸上随即露出一个惨淡的笑容。

但她心里知道,一味逃避是没有用的。

况且,无论是林雪卿还是王怜花都告诉过她,人活在这世上就不能一味沉湎于过去。

“师……王公子,我们走罢。”

林诗音没有迟疑,留下这一句话,便先一步朝兴云庄走过去。

望着向来不像个江湖人的林诗音一步步朝兴云庄走去,王怜花不得不承认他总算在这个除了天资根骨外,哪哪都不太满意的徒弟身上看见了一点未来天下第一的模样。

所以,果然习武之人不能被情爱束缚啊。

发出如此感慨的王怜花今日并不打算以真面目示人,只是易容成了一个年轻公子,且算作林诗音在路上结识的同伴,称一句王公子。

门房问名讳时,林诗音只道名讳,却不像旁人一般还要加上什么门派来历。

可尽管如此,没过多久,那兴云庄庄主龙啸云便亲自迎了出来。

常言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林诗音便是龙啸云的偷不着。

即便这个男人如今在江湖上有了立锥之地,也打出了一点名声,身边有了不少如花美眷,见到昔日的心上人时,他仍然做出一副扭捏情态。

听着自家乖徒应付泼皮无赖的敷衍话,王怜花不得不承认,岁月真是个磨人棱角的好东西,要是换年轻那会儿,他可没这等耐心听如此废话。

一进兴云庄,便听见有人在说:“我看这李寻欢便是这梅花盗!”

林诗音当即就皱起了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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