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玲珑骰子安红豆(2 / 2)
宋窈并无所谓,甚至有些可怜这个公主。
不过是为爱痴狂罢了,倒是落得如此下场。
毕竟私自养蛊,在朝廷是死罪,司马道福走的时候,宋窈也去送送她。
天空下着默默细雨。
洗刷着这个闹剧留下的痕迹。
第121章 玲珑骰子安红豆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宋窈提笔写下这一句她一直很喜欢的这句诗,眼前是绿树村边的美景,铃铃泉音萦绕耳畔,身侧是眉目如画的男儿郎。
宋窈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那个自己一直以来都非常喜欢欣赏的诗人,初唐才女,鱼幼薇。
鱼幼薇的一生像个童话,像一本小说,太不同。但是细细品来,也不过情字落笔,看起来又十分普通,与历史上每一个女人没什么不同。
但是宋窈爱她的才情,爱她的敢爱敢恨。
最关键的是,宋窈身侧坐着的,是鱼幼薇的偶像,却是她一直嗤之以鼻,渣男相称的温庭筠。
“老师,如果这句诗,是您写给学生的就好了。”
温庭筠写诗以浪漫深情著称,这也是宋窈曾经欣赏过他的理由。但是她也是在了解他们二人的故事之前。
鱼幼薇初识温庭筠时,不过八岁,温庭筠看重鱼幼薇的才华,愿意做她的老师,教她写诗谱曲,两个人才情相当,志趣相投,惺惺相惜。
久而久之,情窦初开的鱼幼薇爱上了温庭筠,现在就是鱼幼薇十五岁,向温庭筠表明心意的那一年。
“幼薇,你我年岁相差甚远,承蒙厚爱,但我着实不敢耽搁你。”
这时候的温庭筠虽然依然身姿提拔,面容清秀,举手投足带着温润如玉的书卷气。但是也掩盖不了他已经四十有余的事实,可以说是做鱼幼薇的爹爹都够格了。
可是鱼幼薇是绝对不甘心的。
她与这个时代的所有女子都不同,或者说她完全不该属于这个顾虑甚多的时代,她一向追求自由和洒脱,完美具备一个诗人的特征。
“合适与否是留给别人嚼舌根的,我只需要我想要的。”
宋窈手上的动作没停,微微顿笔,一个完美的收尾呈现在光滑的白纸上,这句诗,她写了很多很多遍,从前很喜欢,现在依然很喜欢,是第一眼看见就觉得很喜欢,很惊艳。
这句诗她熟悉到每次临摹的字迹都几乎完全一样。
“今日,我带你认识个朋友吧。”
“好。”宋窈写上日期,这才搁了笔。
她很喜欢与温庭筠出游,他的那些好友跟他一样有着极高的才情,出口成诗者不在少数,风雅至极,跟他们一道,总能学到很多。
不过今日并非众人出游,只是一座凉亭,一盏茶,三个人而已。<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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