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善恶有报(1)夫妻同心834(2 / 2)

  她留在了原地。

  跟在她身边的摄影师都快哭死了。

  这是半点有用的东西都没有拍到,他的奖金在哪里?!

  ……

  法庭上。

  一切准备就绪。

  陆漫漫坐在一个偏远的角落。

  文江兴来了。

  文妍来了。

  文夫人来了。

  唯独,文赟不在。

  这倒是让陆漫漫有些惊讶。

  当然,为了避嫌,文赟前几天的视频让他根本也没有办法见人,但以现在文家在文城的地位,将文赟在谁都发现不了的情况下出现在法庭上,并不是一件难事儿,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文赟被人下了命令不能出门。

  而下达这个命名的人只有文江兴。

  这么一想。

  文赟是被文江兴给关了起来?!

  文赟这么强势的个性,被人这么对待,特别是被一直看重自己的爷爷这么对待,心里应该各种扭曲到畸形了吧!

  文赟这一辈子极度爱面子,最见不得自己比人差了半分,更无法接受,被人这么的辱骂和看低。

  不得不说。

  叶恒这次是真的将文赟这个人,撕破得彻底。

  也践踏得彻底。

  此刻。

  审判长宣布开庭,拉回了陆漫漫一些浅显的意识。

  她抬头看着审判长,看着公诉方代表秦正箫,然后看着被告席上的文为民,看着他整个人已经是好了原来的风采,萎靡到根本就是一个中年大叔的模样,半点没有了以前的光鲜亮丽。

  终究也是个替罪羔羊而已。

  在文家,无能的人就是这样的下场。

  在文家,无用的人,也是这样的下场。

  就如她当年一样。

  无用了,下场就是死。

  她冷漠的看着这场官司,听着秦正箫口齿清晰刚正不可的对这起事故说着前因后果以及清楚明了的阐述着犯罪事实以及犯罪依据,得到审判长及陪审团的一致认可,而在法庭上,文为民承认了所有的犯罪事实,诬陷莫修远贪污受贿以及强奸致死等罪名。几乎没有什么悬念的官司,当庭判决。

  “今日文城人民法院就文为民诬陷罪名一案做出判决,诬陷他人贪污罪名成立,诬陷他人受贿罪名成立,诬陷他人强奸致死罪名成立,意图谋害证人罪成立,根据北夏国法律第八章第32条关于诬陷罪名的判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5年,6年以及10年,合计24年。因犯罪人文为民认罪态度极好,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收回不已,且最终并未造成太大的后果,本人民法院本着人文的原则,经过陪审团一致同意,判处文为民合计有期徒刑15年,立即执行,不再接受二审审理。退庭!”<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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