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合约苛刻151(1 / 2)

  前两天。娱乐公司的经理没有来找他们,他们一直都很纠结担心。而昨天,那经理终于约他们了,他们也是终于放了心。

  但今天到酒店这么一见面,他们才发现。原来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美好了!

  那个经理拿出了一份合同,合同上面的内容,却是让他们完全开心不起来。

  里面的内容非常苛刻,就连他们这些不懂世事的小孩子都知道,这里面都是一些不平等条约。

  里面提到了很多他们要遵守的事情,比如说。他们要经过多少时间的练习,要会多少东西,才能够出道。

  这不算什么。毕竟要想当明星,这些技能是必备的,他们也有心理准备了。

  但让他们不满的是,条约里还有大把不公平条例!

  这份合约的有效期为十二年,也就是他们这些年的黄金时间都要耗在这里。如果中途提出违约的话。就得赔偿大笔的违约金。

  这些条件都很苛刻,比如说。不能请假,不能不听话,就算是生病也只能按程序申请请假。

  如果通过了训练出道之后,他们的生活和节目就由公司安排,他们无权提出质疑,只有接受而已。

  也就是说,就算公司安排他们去参加什么他们不情愿的工作,他们也得遵从,不得反抗。

  而之后的生活隐私,他们也得跟公司报告,不得有隐瞒。

  这些都是他们要遵守的事情,但是公司方面的责任就少多了。

  公司要做的事情,只是提供他们训练的场所和其他的东西。还有就是在他们出道后,多安排他们参加活动,但活动的质量和结果可就不保证了。

  当他们提出异议的时候,那个笑得如弥勒佛一样的经理说了:“这你们有什么不放心的?要是你们出名了的话,我们当然会安排你们上那些名气大的节目啊!我们公司当然也是要赚钱的嘛!”

  换一个意思就是,要是他们不出名的话,那他们就不知道会被安排参加什么了。

  就是因为这样的条件,他们都迟疑了。

  可以说,这根本就是一份卖身契。公司要求他们如何做,他们只能照做,这不就跟卖身契是一个样的嘛!

  就算他们经得住那些磨练,但出道之后,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发展呢!更别说他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算是“合乎出道标准”了!

  要是他们辛辛苦苦训练了几年,他们却不让他们出道的话,那他们能有什么办法?!

  “所以你们都不签了?”听完他们的话之后,古兮染问道。

  看他们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是不想签下这样的合约的。

  而这样的条约,也让她想起了以前的一个小国的娱乐公司的合约,都是一样苛刻。而且他们当练习生的时候,还是没有工资的呢!

  关启均他们这次遇到的公司相比起来,还算是好了,起码签约的时候还会有几万块的签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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