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原价退14(1 / 2)

“小姐,你什么时候学会抚琴的?那曲子我好像没听过呢。”

“还有那词,听着就很厉害的样子,您什么时候买的啊?”

去往醉仙楼的路上,碧罗还在回味着那曲春江花月夜。

以前,为了应付先生的课业,小姐不是第一次找那些秀才们买诗词。

不过听着都像是打油诗罢了。

远远没有这次哼唱的诗词听起来有韵味。

秦思瑶笑了笑,也不解释。

前世生在古武世家,从小接受贵族教育,琴棋书画都是必修课。

秦思瑶幼时也不理解,为什么要学这些艺术课程。

又晦涩难懂又貌似没什么用。

有这时间,不如多学些财经管理,也好打理家族产业。

曾有位族老告诉过她,艺明心,术为人,即为艺术。

当然,直到现在她也懵懵懂懂,只当有趣。

白日的平安大街热闹不减。

秦思瑶疑惑着,他们都不用工作的吗?

在路过红妆阁时,却碰到了个熟人。

这不是那晚遇险时,仗义出手的小书生吗?

“好巧啊,你腿伤好些了没?说起来还要谢谢你呢。”

秦思瑶主动上前打了招呼,打量了下这位小书生的腿伤,还缠着白布条子。

不过,单看面色,应当是恢复得不错。

只是,有一点让秦思瑶心生些许疑惑。

她怎么记得,那晚这小书生伤的是左腿,如今包扎的却是右腿呢?

“区区小伤,姑娘何必挂念,已经无碍了。你看,我这拄棍都不用了。”

坐在门口藤椅上的,自然是云临川。

当然,他在得知秦思瑶出府后才赶过来的,来到铺子还不过五分钟。

“你来这铺子兼职?”秦思瑶随口问了一句。

在她的印象中,参加科举的学子来自王朝各郡县,一般都会全身心投入到学业中才是。

想必,这书生家境困难,所以才拖着伤腿出来赚些零用钱。

就是选择的这铺子有点奇怪,一个大男人卖女人用的胭脂水粉,总觉得怪怪的。

云临川却一时间怔住了。

贱职?

他顿悟!

看来是自己考量不周了。

自己假扮参加大考的学子,却行贱商之业。

这不是矛盾嘛?

想到这,云临川赶紧解释道,“此铺子并非我的,对,是他的,吴老板的!”

“吴老板与我一见如故,结交成友,故让我在此养伤,还能省了客栈的租子钱。”

站在一旁的吴辰一愣,我这就成店铺老板了?

就是自己这身书童的打扮,是不是不太合适。

当然,此时也不是考虑这事的时候。

吴辰尴尬地摆出个笑容,跟着附和道,“对对对,鄙人姓吴,这位小姐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进去挑。”

秦思瑶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打扮,女扮男装呢。

这么容易就被认出来是个女的了?

“咳咳,我一个男子,进胭脂铺子,不太好吧?”秦思瑶还想挣扎一下。

吴辰听后,更是一愣,什么男子?

这不是刚出府的相府嫡小姐吗,虽说乔装出门,但他不瞎啊! 一时间,云临川和吴辰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该如何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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