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哦,李绣啊,没听过,不认识。64(2 / 2)

普通人一辈子当不上什么经理,有钱人当个副经理却都是吃苦的一环,单从这点,就能看出有钱人同普通人之间隔着横跨不过去的阶级沟壑,仿若天与地的距离。

至于方致为什么在临县工厂当副经理,却出现在李绣所在的崇县,则是因为他听说崇县有不错的自然景观,一大片原生态的森林和各种岩洞,一时兴起,过来赏玩。

但他没想到这景观比他想象中更原生态,压根就没开发过,没有安全的路径,也没有什么保护措施,他身为大少爷,怎么会随意踏足危险的地方?

于是,在山脚下随便转了一小圈,就打道回府。路上饿了,停在这个小县城打算吃个饭。

喝了杯麦茶,闻着从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方致肚子里的馋虫忽然闹了起来。

他暗暗吞了口口水,透过大大的窗口看里面煮粉的李绣,心道南方女人,个子这么高还挺难得。

可惜太丑了,发型丑,衣服丑,眼镜丑,脸上的疤也丑。

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几个这么丑的女人。

好在收拾得还算干净,要不然,他定然不会在这里吃饭,面对这么丑的东西,容易没胃口。

没一会,李绣煮好了他的粉,她把粉放在窗台上,待帮工来端走,一抬眼,目光在空中和方致碰上。

方致眨了一下眼,怪哉,他怎么感觉这个丑八怪有点眼熟呢?

一定是错觉。

粉端了过来,他拿起一次性筷子,嗦了一筷子粉,酸味和辣味同时朝他袭来,酸笋的酸伴着一点西红柿的酸,不是很酸,刚刚好,辣味则是很正宗的辣,被油香中和成可口的香辣,汁水浸透米粉,滑嫩饱满有嚼劲。

只一口,味蕾就被俘虏了,肚子里的馋虫闹得更凶,催促他赶紧吃,赶紧吃,不要停。

方致本就是重口腹之欲的人,他遵循着本能,三口粉,一口汤,一口肉,吃得不亦乐乎,吃完额头汗涔涔,满足地喟叹出声。

如不是粉量不小,肚子不大,他还想再炫一碗。

也不用胖子帮忙结账,他径自扫了付款码,随手填了200块钱。

付款成功会有提示声,李绣听到提示,急忙从厨房里出来,“先生,你付多了,你们两碗粉总共是31块钱,你的加多一份肉是18,另一位先生的没加是13,多的钱我退给你。”

要说小县城死气沉沉不好,但物价也是真便宜,她一大碗粉,肉放得不少,也只卖13块钱。

听说在大城市,比如海市,这样的份量至少得20起步,要是味道还不错,那卖到四五十也是有的。

她之所以客源不少,除了运气,以及门面位置不错,靠的就是她的手艺。

也是奇怪,开粉店之前,她压根不会做饭,完完全全一窍不通,煮个面都能煮糊那种。是决定要开店了,才急急忙忙去找老师傅学的。

像她这种农村穷苦百姓出身,又早早没父没母的人,怎么可能不会做饭?

她觉得不太对劲,跑去问弟弟李清,李清同她说是因为她失忆了,失忆会忘却所有事情。

忘却所有事,但字啊什么的,以及一些基本常识,她莫名又记得不少,倒也是神奇。

但弟弟总不会骗她的,所以,她相信了弟弟的话。

李绣说话的时候站在方致面前一米远左右的位置,这么近的距离,方致能完全看清她的脸,感觉更丑了,但好像也更眼熟了,他眯了一下眼,直接问:“你叫什么名字?”

后面胖子也吃得七七八八了,闻言惊得筷子掉到了地上,直接问女人名字,方少该不会是看上这丑女了吧?

据说豪门人士钱太多,生活太无聊,慢慢地会发展出各种癖好,只是……

他用难言的目光瞅着方致的背影,只是这恋丑癖什么的,太tm猎奇了。

李绣脑子迟钝,猜不出这大少爷的用意,她紧张地咬了一下唇,小心地道:“我叫李绣,绣花的绣。”

哦,李绣啊,没听过,不认识。

方致不再琢磨,道:“粉还算合本少口味,多的钱就当打赏给你了,不用退。”优雅地抽了张纸巾擦了擦手,站起来阴沉沉地对胖子道:“你刚才用什么目光看本少?”

虽然他背后没有长眼睛,但胖子的目光那么明显,他不可能毫无所觉。

胖子惶恐,吞吞吐吐道:“刚、刚才有只苍蝇飞到方少后面,我忍不住多、多看了一眼。”

苍蝇?店里有苍蝇?方致来不及恶心,听到李绣着急地解释:“我们店里没有苍蝇。”

李绣不知道别人开吃食店是怎么做的,但她在卫生这块真的很注意,店里摆放了几个植物成分无害的驱虫盒,要价不低,空了就换,一年四季,店里很难看得见一只苍蝇。

方致盯着胖子这个临时助理,要笑不笑:“本少最讨厌别人撒谎,你最好不要再有下次。”

吃了一碗近半年内吃过最好吃的粉,他心情好,不同胖子计较。

胖子差点被吓哭了,连忙保证不会再犯。

走到店门口,想着今天几次丢脸都是因为李绣,他回头恶狠狠地剜了眼李绣,等着吧,要是以后有机会,他一定要找李绣出口气。

两人就这样走了。

李清今天刚好从大城市回来,他站在不远处的墙角,目光锐利地望着这两人,直到他们坐进车子,车子完全消失在街道那头,他从墙角走出来,先前冷冰冰的脸上挂上笑容,笑盈盈地走进粉店。

“姐姐,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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