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魔剑》73(2 / 2)

至于第一件事嘛,和程乐乐相关的消息呗。

每天看着阅读人数几个几个的增加,陈时奕感觉自信满满。

小小小说,拿捏!

在情绪兴奋之下,陈时奕感觉写小说也不过如此,自信心爆棚。

趁着笔感,陈时奕直接开始创作第一部长篇小说。

不出意外,出意外了。

想是一回事,写出来又是一回事。

任凭你脑子里想的故事多么多么跌宕起伏、脍炙人口,写不出来屁用没有,skr!

在写了几百个字后,陈时奕的首次长篇创作宣告失败。

这当头一棒让陈时奕清醒了。

光靠一时的热血就想写出一部长篇小说是不太可能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作品铺垫,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作品大纲。

对于写小说要不要大纲,网上众说纷纭。

有人觉得大纲的框架限制了作者的发挥。

有人又说没有大纲,故事怎么发展的写不清楚。

反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陈时奕也没在意两方的争辩,他觉得自己需要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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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也是这样,对于某些事情,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只会害了自己。

在法理之内,你觉得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坚持自己的想法就好。

虽然“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这句话有那么亿点点尬,但其中也确实有值得深思的地方。

在不违法理的情况下,最坏结果不过是被人指责“不道德”。

没事,放下道德素质,享受缺德人生(?)???)咕嘿嘿。

对于陈时奕而言,他觉得需要大纲那就写大纲。

……

时间回到现在。

陈时奕回到卧室后继续完善自己的作品大纲。

他的前一部作品《魔剑》在短故事专区还算火爆。

虽然他没多少文化,但年龄所带来的热血加成让陈时奕在描写剧情时如有神助。

魔君和泰岳仙人的兄弟情,两人的交战都很引人入胜。

故事下面的评论也大多是友善的。

“不错,这个故事还能入眼,情节方面老套了一点,不过还是很热血的。”

“赞同楼上,这个故事好就好在那种给人的热血感。”

……

不过,对于一件事物而言,有人喜欢就有人不喜欢。

“什么狗屁故事,简直白到家了,魔君?天选之子?他妈几百年前的故事设定了,现在流行的是都市脑洞!都市脑洞!都市脑洞!玄幻?狗都不看。”

“我不敢苟同,意大利面就应该拌42号混凝土……”

……

对于这些言论,陈时奕不是很在乎,随他们去吧,我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就行。

喜欢那年夏,我与光的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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