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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是有人逼你这么做的?”

“不是。”心虚和后悔攀了土生满脸,“我就是……我就是有个创作的梦想。”

谢逢野默了片刻,将口中树叶嚼得咔嚓乱响。

“喜欢创作是吧。”

司命一个兴起,冥王成了三界第一怨夫。

能得此殊荣,全靠司命土生上仙百年前那神来一笔。

土生上仙自夸风雅也不妨碍他喜欢看人间的狗血话本,其中精髓最讲究一个痴缠怨爱,誓要将轰轰烈烈做到极致。

如此这般本也是寻常,情之一字若不苦些,怎配得上爱那一场。

偏生司命某日醉酒兴起,提笔挥毫追求情爱的新风——佳人成了琢玉郎。

反正,冥王爱谁不是爱?跟谁渡情劫不是渡?思路一开,男人女人不都一样?

反正,冥王这劫里,最后爱人要亡于沉疴顽疾,然后冥王日日相思最后郁郁而终。

反正,结局不变,过程乱改。

土生又觉得凡是爱情,必得让高不可攀之人最后变为死心塌地,那琢玉郎必得出身显赫,那冥王的身份嘛……必得低到尘埃里。

这样才足够狗血,足够吸人眼球。

于是,谢逢野成了个目不识丁的乡野美貌村夫,由于不堪重税而自立山头,成了远近十里八香都熟知的混账山蛮子。

某夜月光如练,借得几点星辉,山蛮子截了架喜轿,轿中自然有位新嫁娘,却不知是为弱冠之年的男子,更是带着满腔怒愤替姐姐上了花轿,去向权贵报复的男子。

若没山蛮子这遭,他早去洞房喜烛那杀了权贵变成一桩血案惨象。

山蛮子就是个混不讲理的意外。

那美人清冷如玉,如清风高高挂在云端,眼神微微扫过来,伴随山林淑风微摇。

夜昏月寒,美人凉凉一眼烧得山蛮子心口滚烫。

这样的情况,俗称一见钟情,又叫见色起意。

他哪里见过这般天人之姿,当即连人带轿掳了回去,匆忙急色得连金银陪嫁都忘了拿。

扛着人狂奔的时候,他想:这便是心动了,地动山摇海倾天塌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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