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无人生还(知否x包青天)三 当年债 87 嫣然(2 / 2)

  首先受审的是当年余嫣红的陪嫁媵妾巩红绡,巩红绡自那年被余四太太带回登州以后,被余四太太安排嫁给了一个老实的庄户人家,过起了平凡的小日子。虽天高路远,但京城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还是会偶尔传到登州,不过这都与巩红绡无关了,是以巩红绡做梦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自己还会被召回京城,为当年的案子作证。

  但既是开封府查案,巩红绡对现在的余家和顾家又没有什么额外的感情,因此痛痛快快说出了当年自己知道的所有真相:当年的确是顾廷烨安排余四太太带她去找余方氏,她对余方氏说明真相以后,余方氏才深恨小秦氏。

  而令开封府意外的是,随着巩红绡的到案,另一个人证也自报家门跑到开封府作证,此人自称从前是顾廷烨的小妾凤仙,她声称当年她离开顾家时,盛明兰只肯给二十两银子,而巩红绡离开顾家时,盛明兰却给了她一张五百两的银票,所以巩红绡一定是受了顾廷烨的指使,故意挑唆余方氏害死小秦氏的两个孩子,否则,顾家为什么平白无故多给她那么多银子。

  面对凤仙的指认,红绡只得承认自己确实收过盛明兰给的五百两银子,但坚决否认曾经教唆过余方氏害人性命。

  包大人暂且记下巩红绡和凤仙二人的口供,待日后查证留用。

  退堂之后,巩红绡仍旧疑惑不已,凤仙怎么会知道明兰给过她五百两银子的事呢?莫非是明兰身边还有内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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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2章 无人生还(知否x包青天)三 当年债 87 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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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接着被提审的是从云南远道而来的余嫣然,此时距离嫣然上次回京已过去多年,但余嫣然仍对上次到开封府作证的经历记忆犹新。那时她提前收到了盛明兰寄来的一封信,信中希望嫣然“帮个小忙”,出于种种考虑,她在公堂之上帮盛明兰做了伪证,承认当年是她委托顾廷烨和盛明兰给继母余方氏送东西。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

  之前余嫣然愿意帮助明兰,并非出自闺中好友之情,而完全是出于利益考量。

  余嫣然与盛明兰不同,她虽自幼丧母,却是一代首辅余阁老的嫡亲孙女,而且生的高挑纤细温雅可人,素有贤名在外,连盛老太太想都想过把她说与长柏,可惜被嫣然的父亲婉拒了。

  以余嫣然这样优越的出身,这样出色的品性,本来可以随便高嫁一个不错的人家,却因为顾廷烨骗婚和曼娘闹事,最后只能远嫁到云南的商户之家,相公也只是一个永远不能出仕的瘸子。这样的落差,对生来就是天之骄女的嫣然来说,不可能毫无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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