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何必108(2 / 2)

  没有眼镜,他视力不济,没有注意到戒指滑落出来这个细节。

  付晓烟把头转向一边,靠在卫生间的门上,眼底水光一闪,他赶忙抬手去擦,同时说:“我下楼把你买的东西拿上来,再放一会儿该被狗叼走了。”

  “哦,好。”程宛头都没抬的嘟哝了一句。

  等付晓烟跑下跑上一个来回,程宛还没洗完。

  付晓烟没再管他,把黑色羽绒服脱了扔在沙发上,走进厨房,把西红柿和切面拿出来,怕不够吃,又抓了一把挂面。

  手擀面是来不及了,凑活一顿吧。自己把人拽上来的,又到了晚饭的时间,赶人家走,不合适吧……。

  付晓烟正在切西红柿,程宛在厨房的门上的敲了两下:“借我件衣服穿行吗?我的衣服都沾了血,怪吓人的。”

  付晓烟叼着烟回头看了一眼,果然,程宛羽绒服的外套上就不用说了,跟开了红花似的,里面那件雾霾蓝色的半高领毛衣也没能幸免,胸前和袖口都被血水染了。

  “我手上沾着水呢,你到卧室衣柜里自己挑吧。”

  “这不合适吧。”程宛说。

  付晓烟切菜的手一顿,程宛说的没错,他们已经不是那样亲密无间的关系了。

  衣柜是很私密的存在,普通关系的人是不能随便翻的。

  付晓烟深吸了一口气,放下切菜刀,在水龙头下洗下手,转身迈出了厨房,与程宛擦肩而过的时候,轻声说了句:“跟我过来吧。”

  衣柜很大,占了整面墙,最靠左的一扇门上是个一人高的穿衣镜。

  付晓烟的衣服以深色调为主,这是付晓烟从小形成的习惯。

  因为好打理,攒一个星期的一起放在洗衣机里滚一遍,省水又方便。即便现在经济条件不错了,这个习惯也没改。

  程宛正好相反,程宛非常喜欢浅色系且面料舒服的衣服,但这样的衣服通常很难打理,且需要熨烫。

  “挑吧,随意。”付晓烟说完,就站在一边抽烟,只看着程宛挑。

  衣柜里是清新好闻的洗衣液味,程宛好像发现了什么新鲜物件一样,伸手在付晓烟的衣服上珍而重之的摸了摸,一脸兴奋的说:“原来你是这种风格啊,我还是第一次见。”

  付晓烟呼出一口烟雾,烟雾缭绕上升,掩饰着他微微发红的眼眶。

  是啊,以前程宛根本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穿什么样的衣服,却能跟他那么好……。

  两个人站在衣柜前挑衣服,让付晓烟有了一些居家过日子般的错觉,这种感觉如小猫的舌头舔舐着付晓烟的心,又痒又疼。

  程宛纤长的手指划过一排衣架,停在了一件宽松休闲黑色衬衫上,拿下来放在身上比了比,唇角轻扬,说道:“就这件吧,宽松的穿着舒服。”

返回